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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通关业务介绍生产管理部通关科.于萧宾2007.07-2-21.加工贸易知识简介。2.对外贸易管制3.税号归类简介。4.手册备案及电子账册管理。5.进出口商检。6.进出口通关。7.手册结转8.退运通关。9.手册核销。10.内销补税11.费用核对报销。目录-3-3近20年来,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下,经济全球化进程逐步加快,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随着生产的国际化扩大,世界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国际贸易方式随之发生重大变化。1-1-1.加工贸易背景知识:-4-41-1-2.加工贸易背景知识:目前,传统意义上的纯粹“本国产品”的一般贸易进出口越来越少,贸易方式由过去的直接出口本国资源产品,逐步向大量进口中间产品和原材料,然后加工制造成品出口的加工贸易方式转变,加工贸易成为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之一。-5-5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小知识:一般贸易是指在我国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公司、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单位,进行单边进出口的贸易。1-2-1、加工贸易定义:-6-61-2-2、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区别:•A:从原料的来源—加工贸易从境外进口加工后出口,一般贸易在国内采购出口或境外进口;•B:从贸易的利润—加工贸易是赚取进口料件与出口成品的差价或加工费,一般贸易是收购国内料件与出口成品的差价;•C、从进口税收—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海关保税,一般贸易进口料件需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D:从商品专营、配额许可证管理—加工贸易对进口涉证商品免证管理,一般贸易对进口涉证商品,按商品专营及配额许可证的有关要求办理。但,两种贸易方式出口涉证产品,都需办理出口手续。-7-71-2-3-1、加工贸易操作流程:•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或企业持加工贸易合同海关对加工贸易合同进行审核(预录入)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企业到银行办理保证金台帐核销手续海关核销外经贸局核准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或企业持变更合同,延期申请海关核销免税结案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签发《批件》企业向银行申请办理保证金台帐变更手续外经贸局对加工贸易合同进行审核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联系单》企业进行加工生产企业向银行申请设立保证金台帐企业向外经贸局申请办理内销批文海关正式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海关核销补税结案企业到外经贸局核销料件进口如果合同变更或延期产品内销产品出口-8-81-2-3-2、加工贸易操作流程:在经营企业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手册、在加工企业所在地中行开立银行保证金台帐。-9-91-2-4、加工贸易损耗的几个定义:1.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2.净耗:是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3.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且不能完全物化在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10-10加工贸易是主要包括:1)、来料加工2)、进料加工。。1-3-1、加工贸易类型:-11-11来料加工定义: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1-3-2、加工贸易类型:来料加工-12-12进料加工:1-3-3、加工贸易类型:进料加工***小知识:SSDP是进料加工的贸易方式。协作厂家和SSDP交易的是进料加工的贸易方式;部分协作厂家有直接和国外客户交易的按照来料加工的方式操作。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13-131-3-4、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异同相同点:一、都经过“进口——加工——出口”三个环节;二、进口料件实行海关保税监管,免征关税和增值税。不同点:一、原材料和产品的所有权不同;二、二者的贸易性质不同,来料加工是一种纯加工的贸易性质,进料加工经营企业与外商是买卖关系,属于一般国际贸易性质;三、销售方式不同,来料加工外方负责销售,进料加工经营企业负责对外销售。-14-141-4-1、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我国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自99年开始将加工贸易企业按照一定的条件进行了A、B、C、D的分类,在A类企业的基础上又划分AA类企业。-15-151-4-2-1-1、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A类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经向主管海关申请并经海关审核确定的,海关实施A类管理:(一)注册登记二年以上,并且(1)连续6个月无走私违规行为记录;(6个月”是指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之日前6个月)(2)连续二年无拖欠海关税款情事;(3)连续二年加工贸易合同按期核销;(4)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签定免验协议后二年内无申报不实记录;(二)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三)有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四)会计制度完善:财务帐册健全,科目设置合理,业务记录真实可信;(五)指定专人负责海关事务;(六)连续二年报关单差错率在5%以下;-16-161-4-2-1-2、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A类企业:(七)凡设有存放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企业,其仓库管理制度健全,仓库明细帐目清楚,入库单、出库单(包括领料单)等实行专门管理,做到帐货相符。年进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年进出口3000万美元以上或年出口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公司和年出口1000万美元(机电产品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可申报AA类企业。A类企业可以申请联网监管;电子帐册、电子手册。有关具体规定,商务部与海关总署正在协商,有关具体规定近期出台-17-171-4-2-2、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B类企业:对于以下企业海关实施B类管理:1、凡经审核不符合A类管理条件且未发生C、D类企业所列情形者,海关实施B类管理。2、第一次办理海关注册登记的-18-181-4-2-3、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C类企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实施C类管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违规行为,或偷逃应缴税款5万元人民币以上、不满50万元人民币的;(二)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三)帐册管理混乱,帐簿、资料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进出口业务情况的;(四)遗失重要业务单证或拒绝提供有关帐簿、资料,致使海关无法监管的;(指藏匿、销毁或不能提供重要单证)(五)不按规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的;(合同到期后经海关催核,在规定的报核期限内,不向海关报核,且无正当理由的)(六)一年内报关单差错率在10%以上的;(七)出借企业名义,供他人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事宜的;(八)在进出口经营活动中被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等行政处罚的.-19-191-4-2-4、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D类企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实施D类管理:(一)二年内走私偷逃应缴税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多次走私应累计);(二)伪造、涂改进出口许可证或批件的;(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四)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利用假手册、假报关单、假批件骗取加工贸易税收优惠的;(六)被外经贸主管部门暂停或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七)已构成走私罪并经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0-201-4-3、加工贸易企业升降级:(一)管理原则:海关对企业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二)降级:一经发现企业发生C类企业和D类企业所列情事的,海关立即对其管理类别进行相应调整,实施C类或D类管理。其中对调整前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主管海关应通知企业不再对其实施A类管理,并将调整结果7日内报海关总署。由海关总署通报全国海关,同时抄送外经贸部。(三)升级: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在二年内没有再发生D类企业所列情事的,海关对其实施C类管理;适用C类管理的企业在一年内没有发生发生C类企业和D类企业所列情事的本办法海关对其实施B类管理适用B类管理的企业符合A类条件的向主管海关申请实施A类管理-21-211-4-4-1、各分类企业待遇-A类企业: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名单由海关总署下发各海关执行,在实行常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供以下便利:(一)在海关业务现场设专门窗口,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并应企业要求,优先实行“门对门”验货。(二)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计算机联网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三)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四)为优先EDI联网报关的便利。-22-221-4-4-2、各分类企业待遇-B类企业:适用B类管理的企业的海关政策:海关对适用B类管理企业实常规管理制度。-23-231-4-4-3、各分类企业待遇-C类企业:海关对适用C类管理的企业实行包括以下措施在内的重点监管:(一)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必须提交保证金;(二)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必须按规定的比例交纳保证金;(三)对其经营活动列入稽查重点;(四)对其进出口货物实行重点查验;(五)不予办理异地报关备案;(六)将有关情况通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24-241-4-4-4、各分类企业待遇-D类企业:海关对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一)不予办理新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二)进、出口货物逐票开箱查验;(三)按有关规定暂停企业报关资格,(四)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企业报关资格,(五)将有关情况通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由外经贸部或其授权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25-251-5-1、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总则:(一)SSDP的一次协作厂家都属加工贸易,用手册进口的免税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出口,并在海关核销手册。(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空转”指在企业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审批时只在海关签发《开设银行保证金台帐联系单》后,中国银行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通知单》,等产品出口后核销,不用交纳实质保证金。(三)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实转”指在企业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审批时在海关签发《开设银行保证金台帐联系单》后,在中国银行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后,银行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通知单》,等产品全部出口,海关核销后,保证金退回企业。-26-261-5-2、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对各类企业的影响:(一)AA类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免交保证金)(二)A类企业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空转”;(免交保证金)(三)B类企业进口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应缴纳货物应缴税款的50%的保证金,其它商品实行“空转”;(正常情况下SSDP协作厂家都免交保证金)(四)C类企业进口加工贸易海关对其进口备案料件征收相当于等值税款的保证金;(五)D类企业不予办理新加工贸易业务;(六)对于二次展期的手册、新企业的第一次备案需要缴纳保证金。(手册有效期一年,第一次展期6个月,不用缴纳保证金,第二次展期6个月需缴纳剩余料件的保证金;SSDP协作厂家正常只需一次展期即可)-27-271-6-1加工贸易企业门槛:1、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外贸、生产、外商、内资加工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可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三无”企业(无工厂、无设备、无工人)不能开展加工贸易业务。2、外贸流通企业、自营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内资加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主体区分。生产、外商投资企业在自身的经营范围和加工能力内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能委托其它企业加工。内资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单位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28-281-6-2加工贸易企业门槛:3、新规定:2007年4月12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加强加工贸易管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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