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供货方(甲方):代理方(乙方):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高淳分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二、代理委托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合同期自__2016年3_月_15日开始至2016_年_12_月_31_日止。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订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三、代理品种及价格品种规格单位零售价结算底价/盒装箱量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3、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4、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六、仓储及运输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七、结算方式1、款到发货;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六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八、退货政策1、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退货制度,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货物退给甲方;2、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并核查无误后,即日将退货产品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扣除甲方的相应损失;3、如退货产品受潮或包装有所损坏,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九、市场保护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不受到恶意冲货。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乙方经销范围的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加盖红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条款,补充合同或条款加盖红章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内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乙方:签字: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