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深圳市公安局行动技术大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安装协议书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方将深圳市公安局行动技术大楼的弱电智能系统工程中的综合布线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规定,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保证质量,按期完成本工程任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定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深圳市公安局行动技术大楼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智能系统图纸中的综合布线系统施工范围,具体项目按本协议附件《深圳市公安局行动技术大楼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施工项目承包价格表》为准。第三条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制作、包安装、包运输、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等固定综合单价(除水电、总包配合费外)包干方式承包本工程。第四条工程造价工程暂定总造价为:元(具体见附件清单)第五条工期1、工期:40天(日历天)。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具体时间由总包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而定。2、因乙方原因致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返工,工期不予顺延。3、确因甲方原因(非乙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竣工,乙方应在出现延期事项后24小时内书面向甲方申请延期,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方可顺延。4、暂停施工:因乙方原因工程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致使工程进度延误7天以上(需停工整顿)、野蛮施工(需停工整顿)等情况下,甲方可以要求暂停施工,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结算方式1、结算总价按本协议综合单价乘以经验收的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结算金额。2、施工过程材料损耗必须控制在相关定额子目考虑的额度内,实际使用量超出额度部分按材料超出额计算2/4由乙方赔偿,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节约部分按材料节约额的50%由甲方奖励,在结算款中计算支付。第七条付款方式1、按每月完成进度支付,每月30日乙方申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量的80%;2、工程完成并经总包方验收后,乙方于30日内申报项目完成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项目完成工程量的95%;通过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证书后,乙方于30日内申报结算书,办理结算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第八条质量要求1、按图纸要求,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标准。2、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的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其配套的各项验收规范等。第九条安全要求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建设部门有关文件,严格按安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立即组织抢救,即时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并在1小时内乙方口头向甲方公司主管领导报告,1天内书面呈报甲方公司。3、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非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事故责任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第十条竣工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由甲方申报总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前14天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资料、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系统说明书。工程竣工验收未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及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甲方负责。2、因特殊原因,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单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单项竣工协议。3、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需要修复整改的,为通过修复整改后竣工报告签发之日。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提供施工图纸1份。2、提供乙方施工期间用水、用电。3/43、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项目验收。4、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办理检验签证及交工验收手续。5、协调处理好工地的其他参建单位施工关系施工次序。第十二条乙方责任l、乙方需保证工程质量,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根据施工规范认真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改变材料及线路,如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或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擅自改变线路,乙方须拆除并重新制作安装并复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由于乙方的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未按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而导致任何一方及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提供项目施工方案、提供材料、进场计划;3、乙方在承包范围内,若发生增加项目,则乙方应负责施工。工程增加项目乙方每完成后15天内应向甲方管理人员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4、负责本工程所用一切材料的搬卸、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人工的搬运费用,若道路不通无法进入施工现场,不论远近,则其人工搬运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质量事故返工或浪费材料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6、乙方负责自身员工现场住宿、伙食,在施工现场因工人生活所需使用甲方提供的用水用电,则以乙方每月用水用电的水、电表行码数量计算,其款项在甲方付给乙方的进度款扣除。7、乙方的一切工具、机械已搬走,临设已全部拆除,所有工人都退场,甲方才给予申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否则,以乙方拖延工期论处。8、乙方应根据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若不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拖延工期,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勒令乙方退场,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30%结帐,其余70%作为乙方给甲方的损失赔款和罚款。若是甲方原因引起工期拖延,乙方可不承担工期责任。9、乙方需配合甲方对系统的安装及调试,确保工程质量,并达到设计要求。10、工程不能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施工承包协议,工程重安排他人负责。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70%结算,余30%作为对甲方的赔偿。11、乙方领取每期进度款之前应先向甲方工地总包方书面汇报发放情况,乙方发放工人工款要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审查、监督,不能无故克扣工人工资,否则,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总承包款中支付给工人,乙方无权干涉。12、乙方工人的临时户口证、就业证、计生证、社保、劳保、作业现场意外伤害保险等办理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不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或被主管部门检查之处理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如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4/413、乙方应负责完工后的建筑垃圾清理清洁工作。14、乙方应遵守总包方制订的《施工现场违规处罚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否则,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第十三条保修本工程保修期壹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起内,如属制作、安装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因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而造成双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逾期竣工,按总结算造价计算,每延期一天罚款千分之一付给甲方,并在结算款中结清。若是甲方原因引起工期拖延,乙方不承担工期责任。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附件附件:《深圳市公安局行动技术大楼智能化施工图纸》《深圳市公安局行动技术大楼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施工项目价格表》第十七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协议及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3、本协议一式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指印):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