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品管理规范第1页,共8页环保产品管理规范版本:A.0文件编号:1.目的为适应世界范围内的自然环境保护需要,依据WEEE、RoHS、REACH等法案、法规及客户要求,推行绿色环保产品,以达到保护自然环境之目的。2.适用范围金合川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及所使用的原材料、辅料、加工工艺均需符合本办法之要求。3.引用标准3.1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3.2WEEE及RoHS指令的相关规定.3.3REACH:欧盟REACH法规.3.4金合川公司品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及程序文件及客户合同要求.3.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权责单位4.1研发部:负责环保产品设计及所需的工艺、材料选定及相关要求的提出,客户环保产品、环保文件的提供,供应商环保材料的承认及签核.4.2工程部:负责符合环保产品生产工艺文件的制定,负责环保设备、工装夹具的制做和提供.4.3生产部:负责按环保产品的工艺要求,使用环保材料、生产环保产品.4.4采购部:负责按照研发、工程、品管的环保材料要求,选择合格供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环保材料,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审核以确保环保要求持续得到落实及RoHS、REACH环保协议的签定.4.5品管部:负责监督材料、加工工艺、成品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及客户要求,协助与供应商签定环保协议,并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RoHS、REACH报告进行评估与管控,并对不符合要求的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改善.4.6市场部:负责收集客户的相关要求及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内部,使工厂的相关要求与客户要求保持一致.4.7仓库:负责绿色材料及绿色产品的安全存储及标识.环保产品管理规范第2页,共8页5.定义5.1WEEE: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强制回收、再用及循环再用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Directive2002/96/EC5.2RoHS: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电子电气设备中禁用有毒物质--限制新的电子设备制用有害物质)Directive2002/95/EC.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5.3环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REACH标准、对环境不产生污染的产品.5.4环保产品RoHS指令要求管理物质管理标准:依据ROHS指令要求,对铅、汞、镉、六价铬、溴化联苯、溴化联苯醚在材料及产品中的含量加以控制,金合川严于ROHS指令要求限值,具体标准如下:名称镉cadmium铅lead汞mercury六价铬chromium(vi)溴化联苯polybrominatedbiphenyls溴化联苯醚polybrominatedbiphenylethers化学符号CdPbHgCr6+PBB'SPBDE'S检测设备X-RAYX-RAYX-RAYX-RAYX-RAYX-RAY塑胶、树脂、油墨10PPM400PPM400PPM400PPM400PPM400PPM合金10PPM铜合金:4%铝合金:0.4%钢合金:0.35%400PPM400PPM400PPM400PPM无铅焊锡10PPM1000PPM////说明:1.当客户对控制物料种类及目标值有不同要求时,可根据公司目前所具备的能力进行调整。2.当客户对控制元素的种类有不同时,可根据公司目前所具备的能力进行调查。.3.对于合金中的铅含量标准:铜合金4%以下,铝合金0.4%以下,钢合金0.35%以下,具体参照最新的ROHS豁免条款;5.5环保产品REACH管理物质管理标准依据REACH法规要求,对REACH标准限制按适时法规、限制项目进行管控,依据欧盟的REACH环保产品管理规范第3页,共8页法规最新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同步更新管控物质。5.6包装材料低毒标准名称镉铅汞六价铬溴化联苯溴化联苯醚包装箱Cd+Pb+Hg+Cr6+100PPM(Cd80PPM)80PPM80PPM白盒PE袋汽泡袋其它包材5.7生产过程中的禁用物质5.7.1损耗臭氧层物质:CFC(氟氯烃)、HCFC(氢氟氯烃)、溴代甲烷、三氯乙烷、四氯乙烯.5.7.2有机氯化溶剂:三氯乙烷、二氯乙烷、二氯乙烯、亚甲基氯化物、氯仿、三氯乙烷、四氯乙烯.5.8如客户有其它环保管控要求,按照相应的管控标准执行。6.作业办法6.1环保产品执行标准的信息输入6.1.1信息来源则由研发/工程、业务单位依照各国家、地区及公司所公布的对环保产品要求的不同标准进行收集及整理,从而制定适合各客户的本公司相关标准;对于没有相关要求的国家、地区及公司,亦依据5.4、5.6条款所制定的本公司标准执行.6.1.2研发/工程及业务单位将所集到的信息及标准以书面形式转发给品管及管理者代表,由品管主导,采购配合,要求供方提供相关环保检验(第三方经国家认监委认可机构)报告,评核供方是否能够满足我司要求.6.2设计6.2.1新产品设计6.2.1.1业务单位接到客户新产品需求后,将产品功能及相关环保要求明确后,将相关要求传递给设计/工程单位,转换为设计输入,由设计/工程单位进行设计.6.2.1.2新产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工程师除考虑功能、结构设计外,应最大限度的考虑WEEE、RoHS、REACH的相关要求,以降低产品废弃后的回收费用.6.2.1.3新产品的零件选用,应尽可能选择已承认合格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以避免重新承认零件或误用不符合环保产品要求的零件.环保产品管理规范第4页,共8页6.2.1.4新产品的线路及排版设计,应最大限度的考量无铅焊锡工艺的可作业性,新设计、新开模及较大幅度修模的PCB板,必须经过无铅焊锡工艺的试产,合格后方可确认OK.6.2.1.5新产品的结构,须最大限度的考量其废弃后易于分解及回收,以利于部分零部件的循环使用及有效降低废弃后回收费用.6.2.1.6新产品在完成功能、结构设计后,且能够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设计/工程单位列出BOM,由采购进行成本核算,经核准后,向客户报价.6.3环保材料承认:6.3.1环保材料由采购单位开发供应商,开发进行零件承认,采购依照研发、工程的要求,寻找具有生产环保材料的合格供方,要求供方提供相关样品及相关资料,送开发承认.6.3.2环保材料的供方原则上须通过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供方送样承认环保材料时,须提供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证书.A、所有零、部件的SGS检测报告或经认可的国家级化学试验室的检测报告.B、物料成份表.C、生产过程中未使用WEEE指令、RoHS指令及REACH法规所规定的禁用物质的申明D、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书(不强制要求).E、产品耐温规格表及特性表.6.3.3环保材料样品通过开发检测及可靠性测试后,且供方提供了6.3.2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可初步承认合格.6.3.4初步承认合格后,由管理者代表主导对环保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审核供方是否具有环保材料的生产能力及控制能力,若具有能力且采购与供应方签核《供应商基本供货合同》,核准后,供方即可成为合格环保供方且环保材料承认合格.说明1.环保供方包括: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供应商及委外加工厂商2.对于不能实地考察供方,原则上寻求知名度高的品牌厂商并与其签核《供应商基本供货合同》.6.3.5承认的各环保材料,由开发编制环保材料编号,并纳入ERP系统.6.3.6承认书标识有我司的RoHS字样图案,统一归档.6.4环保产品工艺验证:6.4.1工程部负责规划环保产品加工工艺的策划及确定,对于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及加工参数进行明确.环保产品管理规范第5页,共8页6.4.2工程部依标准品系列及个案完成工艺规划后,须进行试产,试产由工程主导,制造、品管参加.6.4.3环保产品加工工艺须能100%保证产品特性不受影响,且能满足生产效率;6.4.4加工工艺予以通过后,由工程正式制定工艺流程图及SOP,其中对各加工参数要详细加以规定及说明,对加工设备的操作要严格规定并对设备零件的更换频率等加以规定.6.4.5品管部依据工艺流程图及SOP,编制QC工程图,对加工过程进行管控.6.4.6当加工工艺及所有材料均符合环保要求后,即可将该产品定为可投入生产的环保产品.6.5订单作业:6.5.1市场部接到客户有环保产品的需求后,由研发、工程按客户要求制作样品,检测合格后,连同承认书送客户进行承认,承认书中,须明确说明环保事项,以利于客户确认.6.5.2客户对环保产品确认合格,并签回承认书后,由业务转发工程、品管.6.5.3业务接到客户订单后,所开出的订单审核表中须明确注明客人的环保要求,由开发依据客户要求,编制BOM,BOM中所有材料须有环保要求说明,有指定厂商的开发须加以注明。6.5.4采购依开发编制的BOM下订购单,订购单必须下给经承认合格的环保供方。(订单中材料须有环保要求说明)。6.6材料验收:6.6.1供方交货时,收料员依订购单核对所交物料,环保物料须在外箱显眼处标识RoHS标签,符合相关要求后,将材料置于环保材料待验区,非环保材料绝不可置于环保材料待验区.6.6.2IQC收到报验单后,调出承认书等相关资料,并确认该供方为合格环保材料供方后,至环保材料待验区进行抽样检查.(已全部导入环保材料可不做单独区域划分);6.6.3IQC至待验区检验物料包装、环保标识、品名、规格及数量,符合要求后,按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及检查,检查合格后,IQC检验员须将检验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内,并在外箱贴好合格标签.6.6.4仓库仓管员将检验合格的环保物料放置于仓库环保物料储存区.6.7生产管理:6.7.1生产须规划专门用于生产环保产品的车间,所有用于生产环保产品的设备、工具等,均须贴有环保设备标识。6.7.2制造单位在环保车间内规划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存放区域并标识清楚。6.7.3生产线开线前,IPQC须确认所用材料外箱上均有环保材料标识且规格正确。6.7.4生产线须完全按照环保产品生产的工艺要求进行环保产品的加工生产,所完成的成品包装后,立即在外箱上贴好环保产品标识,由IPQC对制程进行监督。环保产品管理规范第6页,共8页6.7.5非环保物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工具、设备严禁以任何方式进环保车间。6.7.6环保车间的退仓物料,必须在包装箱内摆放整齐,封好包装箱并确认外箱有环保标识,经IPQC确认后方可退仓,退仓物料需放置在环保物料退仓区,IQC在检查退仓物料时须确认退仓物料,方可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重新入仓,不合格物料则办理报废或退货手续。6.7.7环保车间的包装箱、包装袋等,不可随意丢弃,必须统一处理。6.7.8在环保车间内,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的可重新使用的容器,在每天工作完毕后,须用酒精进行清洗,以防污染。6.8仓储管理:6.8.1仓库须划出专用厂地用以放置环保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各储位必须明确标识、区分隔离。6.8.2环保仓储区严禁放置非环保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以防误发、误用。6.8.3环保物料发放后,须立即封箱,不可将材料暴露于空气中,以防材料污染或受损。6.8.4每一种材料不能一次性发放全部时,剩余部分必须在最小包装物上贴好环保标识。6.9日常管理:6.9.1供方管理6.9.1.1供方除在零件承认时须提供该材料的所有零、部件的环保检测报告,在正常状况下,亦须以一年一次的频率重新提供。6.9.1.2所有环保检测报告(SGS/ITS/CTI等)须予以确认,核对检测报告中RoHS、REACH指令要求管理的各物质检测含量值、所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符合5.4表格中的规定,若否,为无效报告退回供方.6.9.1.3重新提供的检测报告,必要时样品须由我司在供方正常交货的材料中抽取并由我司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