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闸安装工程合同甲方:攀枝花瑞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攀枝花市东区诚新广告设计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施工内容1、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道闸安装。2、施工地点为攀枝花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机关办公楼。二、施工工期工程施工工期从2015年3月25至2015年3月27日止,如遇雨天顺延工期。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1、工程施工总价为:人民币5900元(大写:伍仟玖佰元整)。2、付款方式: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道闸安装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施工款。四、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验收和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等事项。2、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安装工程事项。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施工,因工程施工和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4、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二年。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及时进行保修;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支付给对方工程施工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乙方自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甲方收到正规发票后向乙方付款。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