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来源: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发布人:发布时间:2008-01-31国土资发〔2008〕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仅供参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附件一:控制指标应用说明一、指标应用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附件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土地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和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土地等别按照《财——仅供参考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有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执行(详见附件3)。二、指标解释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4、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5、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计算公式:绿地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附件二:土地等别(涉及山东部分)四等: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六等:山东: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烟台市芝罘区淄博市(博山区临淄区张店区周村区淄川区)济南市历城区——仅供参考七等:山东: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区)威海市环翠区八等: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市中区)临沂市兰山区枣庄市市中区青岛市(黄岛区城阳区)烟台市莱山区九等: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德州市德城区菏泽市牡丹区莱芜市莱城区莱州市聊城市东昌府区龙口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荣成市文登市东营市东营区烟台市(福山区牟平区)潍坊市(坊子区寒亭区)十等:山东:即墨市胶州市寿光市招远市邹城市莱芜市钢城区临沂市(河东区罗庄区)十一等:山东:安丘市昌邑市肥城市胶南市莱西市莱阳市蓬莱市平度市青州市曲阜市乳山市滕州市新泰市兖州市章丘市诸城市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十二等:山东:长岛县高密市海阳市临清市栖霞市枣庄市(山亭区台儿庄区)东营市河口区十三等:山东:博兴县曹县昌乐县济南市长清区定陶县东阿县东明县费县高青县高唐县桓台县惠民县济阳县嘉祥县金乡县莒南县莒县乐陵市梁山县临朐县临邑县陵县宁阳县平邑县平阴县平原县齐河县商河县泗水县郯城县微山县汶上县阳谷县沂源县鱼台县禹城市郓城县邹平县十四等:山东:单县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蒙阴县武城县沂南县沂水县——仅供参考十五等:山东:苍山县成武县茌平县东平县冠县巨野县鄄城县临沭县宁津县庆云县无棣县五莲县夏津县莘县阳信县沾化县附件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控制指标仅列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制造业部分的分类目录,详细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做;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13农副食品加工业1311310谷物磨制1321320饲料加工133植物油加工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41340制糖135屠宰及肉类加工1351畜禽屠宰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指主要以各种畜、禽肉为原料加了成熟肉制品,以及畜、禽副产品的加工活动。136水产品加工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3水产饲料制造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137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2豆制品制造1393蛋品加工1399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14食品制造业141焙烤食品制造1411糕点、面包制造1419饼干及其他培烤食品制造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1422蜜饯制作143方便食品制造1431米、面制品制造1432速冻食品制造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4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145罐头制造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1459其他罐头食品制造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1味精制造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其他食品制造1491营养、保健食品制造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1493盐加工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1499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15饮料制造业1511510酒精制造152酒的制造1521白酒制造1522啤酒制造1523黄——仅供参考酒制造1524葡萄酒制造1529其他酒制造153软饮料制造1531碳酸饮料制造153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1535固体饮料制造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541540精制茶加工16烟草制品业1611610烟叶复烤1621620卷烟制造1691690其他烟草制品加工17纺织业17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1721毛条加工1722毛纺织1723毛染整精加工1731730麻纺织174丝绢纺织及精加工1741缫丝加工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1743丝印染精加工175纺织制成品制造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1752毛制品制造1753麻制品制造1754丝制品制造1755绳、索、缆的制造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1757无纺布制造1759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176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17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7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763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769其他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811810纺织服装制造1821820纺织面料鞋的制造1831830制帽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911910皮革鞣制加工192皮革制品制造1921皮鞋制造1922皮革服装制造1923皮箱、包(袋)制造1924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193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I931毛皮鞣制加工1932毛皮服装加工1939其他毛皮制品加工194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1941羽毛(绒)加工1942羽毛(绒)制品加工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1锯材、木片加工2011锯材加工2012木片加工202人造板制造2021胶合板制造2022纤维板制造2023刨花板制造2029其他人造板、材制造203木制品制造2031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2032木容器制造2039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2042040竹、藤、棕、草制品制造21家具制造业2112110木质家具制造2122120竹、藤家具制造2132130金属家具制造2142140塑料家具制造2192190其他家具制造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