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南纺股份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及对策作者:董朝英来源:《致富时代·下半月》2014年第03期摘要:南纺股份的财务造假成为了近十年来国企上市公司造假第一案,引发了舆论和资本市场的震惊。本文通过对南纺股份财务造假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其财务造假的动因,并据此提出防范财务造假的对策。关键字:南纺股份;财务造假;防范对策案例背景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是成立于1978年,1988年取得进出口自营权,1994年5月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7号文核准成为上市公司,2001年2月5日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8.12元(3月6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现为25869.246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南纺股份于2012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2012调查通字1234号),并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2号)。5月17日,南纺股份公告称,公司于5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2006年起连续5年虚增利润,5年虚增利润超3亿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130%到5500%不等。公众评价(一)造假不退市,轻罚南纺股份惹众怒从目前报道来看,舆论场上多数意见倾向南纺股份违规成本过低,以致出现修改《证券法》的呼声。搜狐财经评论员郭施亮认为,中国证券市场违规成本低是上市公司冒险违规造假的根源。针对这一问题,必须全面修订证券法,强化处罚的力度。(二)令资本市场的震惊的三点表现一是造假数额之巨。自2006年至2010年,南纺股份连续5年出现财务造假,累计虚构利润3.44亿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130%到5500%不等。且不论金额大小,一家上市公司连续5年虚构财务数据,是如何做到的?二是证监会对南纺股份造假一案给出的50万元行政处罚。不少市场人士表示“难以接受”,更有小散户抱怨此举“无异于鼓励造假”。龙源期刊网三是南纺股份的股东背景。南纺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南京市国资委全资企业,第二大股东是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国资背景除了让南纺股份成为近10年来国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第一股外,也让公众质疑南纺股份“重罪轻罚”的“深层原因”。巨大的利益诱惑(一)南纺股份面对的利益诱惑(1)公司上市获取巨额溢价根据南纺股份2014年5月15日的公告,该公司在2006-2010年间虚增了利润3.4亿,其五年间净利润世纪为-2.616亿,已经违反了创业板上市规则,该公司早已具备退市资格。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南纺股份已累计募集资金达上市以来,向上市公司股东共募集资金4.47亿元。(2)大股东利益输送由于南纺股份“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导致了大股东对公司的随意操控,侵占了小股东的利益。2012年,一份来自南京市审计局的《2012年第1号: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1至2010年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报告明确提及,南纺股份管理层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和浪费。截至2010年末,新加坡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春生,原南纺股份副总)长期占用南纺股份资金3959.77万元;澳大利亚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原南纺股份副总)长期占用南纺股份资金3522.79万元。(二)中介机构的合谋财务欺诈频繁出现的症结并非源于某一个环节,而是整个制度都存在系统性漏洞。审计人员在这起欺诈案中饱受诟病,因没有发挥公众监督者应有的职责,被企业牵着鼻子走,无形当中也成为了欺诈的帮凶。据南纺股份公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由于少结转营业成本多计利润4287.78万元,长期挂账不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应收出口退税款1100.11万元。(三)地方政府的“政绩”偏好企业上市后的受益方不单单是企业本身和中介机构。在许多地方,政府在公司上市中起着尤为重要的外部推手的作用。因为这些地方政府更有动力推动公司上市,从而获取所谓的“政绩”,并能导致地方税收的增加。因此,地方政府往往会为企业一路开绿灯,推波助澜。南纺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南京市国资委全资企业,第二大股东是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防范对策与建议龙源期刊网(一)强化信息披露这次南纺股份财务造假“遭到”证监会“秋后算账”正是彰显我国践行这一复核程序的结果。只不过,我们复核的晚了些,竟然在南纺股份持续财务造假五年之久之后,才发现问题,显然,复核力度和有待加强。(二)加强投资者保护,加大处罚力度中小投资者保护缺失是各国股票市场共同的问题,相关部门有必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保护投资者,而不是简单的罚款几十万元,这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来说微不足道,必要时可以上升到重大刑事处罚程度。(三)树立中介机构的诚信,加大处罚力度本文认为针对中介机构的不作为行为,必须要加大处罚力度,构建中介机构的声誉机制,并完善相应的民事赔偿制度。如应该提高中介机构和个人的违规成本,尤其是对通过欺诈和造假来达到上市目的的行为应加以重罚。对于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民事责任,吊销中介机构执照,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南纺股份作为国资委直接控制的国资背景上市公司,在很多时候和地方政府关系暧昧。但是建立一个健康的、有活力的资本市场需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让政府发挥其应有的监督职能。要想从根本上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我认为应该改变政府“政绩”的考核标准。地方领导以经济指标为主的“政绩”的政绩考核,会鼓励地方的领导用各种手段提高地方的经济水平,而地方保护主义则是较为快捷的一种方式。所以,我认为应该降低经济指标在政府官员“业绩”评价中的比重。董朝英,内蒙古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