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条款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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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说明: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实施日期:2012-06-01本标准的第5章(安全组织措施)和7.3.4(操作票填写)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标准主要创新点(1)吸收和保留了原行业标准和电力企业标准的基本内容。删去了过时的“带电爆炸压接”等工艺,将传统的“二次回路”变更为“二次系统”;新增加了如: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以及通信复用通道等内容;依据国家标准修订了原来“高压”与“低压”的定义。(2)延伸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将传统的“电力行业”的输配网和发电厂,延伸到适用于“厂矿企业或其它工业、农业、商业、公共设施的电气系统”。体现了电力设施同功能、同标准的安全要求。《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标准主要创新点(3)适应电力体制安全管理的现时格局。标准没有将传统的电力安全监管方式固化,在纳入现代安全管理相关内容的同时,也不排斥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以促进电力安全监管的发展和进步。如:在传统方式—工作票制度中,补充了“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紧急抢修单”。(4)满足现场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引入了近年的电力安全技术研究成果,包括交流750kV、1000kV、直流±50kV至±800kV的作业安全距离以及计算机程序操作等内容,适应了现场安全工作的需要。新旧《安规》章节比较GB268960-2011DL408-911范围第一章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与定义各章中涉及定义4作业要求第一章总则5安全组织措施第三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6安全技术措施第四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7电气设备运行第二章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8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第五章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安全措施9带电作业第六章带电作业10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第七章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维护工作11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第八章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12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第九章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13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第十章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14电气试验第十一章电气试验15电力电缆工作第十二章电力电缆工作16其他安全要求第十三章其他安全措施除红色字体与蓝色字体部分调整外,其余章节保持大体一致。除第5章、7.3.4操作票填写为推荐条款,其余为强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3.6)高低电压定义:1000V以上为高压(4.3.1)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4作业要求(4.3.3)在检修工作前应做的工作:明确地点、任务、负责人、环境、方案和书面要求此定义来源于GB/T2900.50-2008对工作票制度不强制,但强制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4.4.1)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法第45条)知情权(4.4.2)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法第47条)《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安全组织措施(5.1)一般要求组织措施是制度措施之一,包含有书面安全要求(工作票、交底单、抢修单)、工作许可、工作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涉及的人员: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专职监护人、工作班成员。《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2)工作票种类:分为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紧急抢修单。解释:带电作业原来使用的是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按照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作业),不适用于带电作业工作;使用紧急抢修单是规范抢修工作安全行为,确保过程安全;(5.2.1)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需要做),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2.2)大于表1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不可能触及”是指作业的外部环境已经完成满足安全要求,是用“物”的手段来进行了充分隔离(如:固定房间、隔墙、已关闭的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前提:熟练工人;不间断专职监护;含使用的工具;为最小安全距离限制活动范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10kV及以下35kV110kV220kV安全距离(m)0.71.001.503.00注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此安全距离含作业人员手持工具,为最低要求。《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2.4)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事故抢修突出的是“抢”,是事后不间断的事故修复,有紧迫性时间要求;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事故已隔离、已无“抢”的紧迫性。是由设备维护人自己去完成的工作。《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工作票的填用:(5.3.2)、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同一电压等级、同一平面场所(强调同一平面)老《安规》第40条第二款(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在(5.3.9)中进行了补充。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电容器组、站用变系统等亦适用;未对同时进行检修、试验进行说明)全站停电(专指一次设备,包含进线的隔离开关线路侧无电,并有安全措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3.3)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强调:同一变电站内,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5.3.4)带电作业:亦“三同一”带电作业工作票增设专责监护人;不能延期。(5.3.7)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解释:在同一时间内可以发给多张,但不能同时“执行”。一时间限制、二地点限制(在不同的变电站或线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3.8)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工作(新增)。以上2条南网在工作票技术规范已明确。(5.3.5)对“双签发”进行了说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3.9)同时停送电的检修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用新的工作票。解释:本条是对老《安规》中第40条、42条的简化《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4)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5.4.1)签发人的职责“确认”:对(1)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安全性,(2)工作票上要求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工作负责人和人员适当、充足;有审查、批准的过程;但未提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这在现代安全管理中是需要的和必须考虑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4.2)工作负责人的职责:1、可以补充安全措施(在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2、有告知危险点的义务;3、没有了工作班人员变更的监督责任但在(5.3.10)及格式工作票中有要求;4、有监督、监护工作人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责任。(5.4.3)工作许可人的职责:1、确认安全措施(一是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二是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2、确认无突然来电的危险:一是确认相应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已断开,二是确认对相关的操作机构或部件采取了安全措施(线路安规第“6.2.3”进行了明确);3、可补充安全措施;4、取消了老《安规》第52条中“以手触试”要求。《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4.4)专责监护人的职责:1、具有工作负责人职责;2、只进行指定人员、工作内容和范围的专职监护;3、是否可以参加工作未做明确说明。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老《安规》第56条第3款)。《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5.4.5)工作班成员的职责: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白工作中的危险点执行和实施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履行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后的“确认”手续(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确认手续在工作票格式中有体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工作许可(5.5.3)带电作业前后的许可和汇报要求:作业前应得到许可并履行有关许可手续,作业后应及时汇报。工作监护:(5.6.2)对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进行了条件约束:一全部停电,二安全措施可靠,三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四无误碰有电部分的可能。(5.6.3)增设专责监护人的前提:一现场的安全条件,二施工(作业)范围,三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老《安规》第56条)取消了老《安规》第55条:不得单独工作,但在有专责监护人时可以几人在他室进行工作。《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对应老《安规》第59--64条;(5.7.5)工作票终结条件:一检修工作完成,二设备可运行(无不影响运行的遗留问题),三状态已恢复,四安全措施已拆除或已明确,五已告知调度。在工作票格式中有体现,与南网现要求有区别:工作票终结是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6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变动说明:本章共34条,老《安规》共24条,总体上核心内容未变,停电内容未变。(1)完善了绝缘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等要求;(2)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表2)增加了750、1000kV及高压直流的数据;(3)新设备、新技术改变的相应变动;(4)验电增加了“间接验电”、接地增加了“个人保安线”的内容;(5)取消了老《安规》中的第76、77、82、83条等内容(属于一般要求或管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6.2.1)设备停电:强调带电部分临近工作人员,且无可靠安全措施;老《安规》(第67条第四款)只强调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使用表2的前提条件:1、系统无过电压;2、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3、安全措施可靠;4、在不间断的监护下;5、强调“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包含工作时手持工具、材料。《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表2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10kV及以下35kV110kV220kV安全距离(m)0.350.601.503.00前提:一是系统无过电压,二是装有绝缘隔板、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三是大于此安全距离,四是含作业人员手持工具,五是在不间断的监护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设备停电要求(6.2.2;6.2.3):1、各侧应有明显的断开点;2、能反映设备状态的指示(指示是指可判断的,由机械传动的,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3、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4、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闭锁操作机构。(新《安规》线路部分的“6.2.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6.3.1)间接验电:一恶劣气象条件下的户外设备,二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三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哪种方法进行间接验电没有具体说明;老《安规》第71条:判断绝缘杆与需接地的设备接触时有无火花、放电噼啪声。南网电气操作导则已有具体的方法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接地:(6.4.1)装设接地线不宜单人进行老《安规》: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单人值班的,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强制性的、满足条件的)(6.4.2)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或一次设备(防止设备有电或有剩余电荷)注:设备的状态是冷备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解释(6.4.3)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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