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党课讲稿: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最新)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同年10月28日,《条例》开始施行。为深刻认识《条例》,做好支部工作,我们将从出台背景、内容解读以及如何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出发,对《条例》进行了多方位深层次的阐述。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背景党中央出台《条例》,是出于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组织能力,做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和服务群众,真正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目的。为什么我们要在2018年出台这样一部《条例》?这和近些年的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分不开。在国际上,近二三十年内,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纷纷失去了执政地位,如苏联共产党就在执政的第74个年头宣布解散。苏联共产党拥有20万党员的时候夺取了全国政权,拥有200万党员的时候打败了德国法西斯、取得了卫国战争的胜利,拥有2000万党员的时候宣布解散。苏东发生的这场剧变,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警示:一个执政党,不管在战争年代付出了多大的牺牲,不管在和平年代作出了多大的贡献,一旦脱离了人民群众、解决不了民生问题、基层组织出现严重瘫痪,失去执政地位就是迟早的事。我们中国共产党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由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革命党和执政党有什么区别?我们过去是破坏掉一个旧社会、旧世界,现在是建立一个新世界。现在,我们一方面有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另一方面也可能产生出现官僚主义的危险,就像在苏联共产党执政第三年时,列宁在《论粮食税》里说的:“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到了新时代,我们党的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员人数发展到了近9000万,管党、治党的任务可以说是非常重要和紧迫了。在党的十八大之前,一些党员出现了问题,忽视了学习,理想信念开始变得不坚定。党员干部一出现理想信念的动摇问题,精神就变得空虚了,有的甚至开始求神拜佛了。同时,我们还发现,党员干部中出现了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彻底改变了党内的“三公”消费现象。这些年,我们的党员干部已经广泛地受到了大众的监督。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逐渐从中央走到地方,我们有必要在全党范围内推出一部用以规范支部工作、党员的行为与教育管理的章程。于是,我们就在这样的背景出台了《条例》。对于我们党的建设,每一个支部都是一个细胞,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基础牢固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也就牢固了,就能够使我们党更加富有战斗力。所以说,要想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下去,就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推动在全党范围内抓基层、抓支部工作的态势,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推进基层工作的开展。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解读《条例》总共有八章,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组织设置,第三章是基本任务,第四章是工作机制,第五章是组织生活,第六章是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第七章是领导和保障,第八章是附则。下面,我们将对《条例》进行重点解读。(一)总则总则共有三条,其中就交代了《条例》制定的背景与我们的传统。中国共产党在三湾改编中提出了“支部建在连上”,相比于国民党这个泥足巨人,我们党能够全面地提升战斗力。每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总则还规定了支部工作要遵循的五条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五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组织设置《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党支部的设立,正式党员3人以上就要设立党支部,且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就得设立总支,不足3人的就近参加到其他单位党组织中去。另外,现在提出有些流动动员,也要建立流动的党支部。《条例》第二章还规定了党支部的设置程序,首先要向上级党委请示设立党支部,然后投票选举出支委,需要向上级汇报和上级批复。有时候,我们外出学习或到其他地方去工作,脱离了原来的组织,也要建立临时的党支部。这个临时党支部也要进行选举,由上级部门指定产生。每次支部换届也是通过党员选举来推选支委,同样向上级党委汇报结果,得到批复后正式运作、生效。(三)基本任务《条例》第三章规定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一是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四是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五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六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七是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八是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党支部,《条例》提出了其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我们说,《条例》第三章对不同领域的党支部的基本工作、重点任务作了明确的规定。总的来看,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就是服务改革、稳定大局,团结凝聚群众,服务党员、群众,促进发展。只有通过教育和关心职工、群众,基层党支部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四)工作机制在《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包括重要的“三会一课”。这是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也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机制。“三会”之一是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其内容包括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员表决新发展的党员、预备党员能不能转为正式党员,通过对党员的表彰、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其内容包括对支部的工作进行讨论、作出重要决定等。党员人数比较多的部门还要设立党小组,开党小组会。除“三会”外,各级党委、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要给单位的党员上一次党课,包括支部也应该有这样的活动,召开一次党课。每个月,党支部还要根据支部特点进行一次党日活动。党日活动要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主要是为了增进党员间的交往、增加凝聚力。(五)组织生活《条例》第五章规定了组织生活会等内容。党内的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并且支部委员要在会前跟党员谈心。这也是我们的一种工作方法,怎样能让党员支持你工作?党员把意见谈出来,我们虚心接受党员的批评以及进行自我批评。我们每年都要组织党员,对照目标,联系个人实际,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要落到实处,要求每位党员都应该是真心真意的。民主生活会不是虚的,在我们的工作中是能够发挥作用的,能够调节我们党内同志之间的关系。谈心谈话也是党员、支部、委员、书记和党员之间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提高认识。(六)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到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有的大的支部可以设立一名副书记。《条例》规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换届的程序也在《条例》予以规定,先要提出请求,在得到上级批准后,准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上级要派人参加。(七)领导和保障党支部的领导保障、经费保障都写入了《条例》第七章。经费保障是针对一些基层支部的,特别是有些村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者没有工资收入的情况。《条例》对这些村和社区的基层支部的经费保障作了一定的规定,让我们有职、有权还有经费。三、如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如何把《条例》贯彻到我们的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怎么做到推动发展、促进改革、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全国很多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都有很多创新经验、工作方式方法,值得我们学习,特别是“一二三四”工作法,即支部要设立一个目标、召开两次会议(查找问题会议、总结评议会议)、制定三项制度、实现四条要求。这一工作方法就是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一个目标一个目标是指支部工作的重要目标、往哪个方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