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甲方:浙江XX控股有限公司乙方:浙江经视传媒有限公司现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名为《XX15周年专题纪录片》电视专题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守秘密。一、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照片、视频、项目名单、商业秘密、公司决议等其他所有商业信息。二、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方案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企划方案,视频素材,文字稿件及商业报价等其他所有商业信息。三、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d)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e)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f)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四、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五、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甲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做好保密工作。六、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七、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协议自本协议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八、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本共同保密协议由双方于2017年09月12日签署。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浙江XX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经视传媒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