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流程图和系统图中,常用设备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5的规定。3.3.6常用管件和其他附件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6的规定。3.3.7常用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的图形符合宜符合表3.3.7的规定。3.3.8常用管道支座、管架和支吊架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8的规定。3.3.9常用检测、计量仪表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9的规定。3.3.10用户工程的常用设备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10的规定。4图样内容及画法4.1一般规定4.1.1燃气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应满足相应的设计深度要求。4.1.2图面应突出重点、布置匀称,并应合理选用比例,凡能用图样和图形符号表达清楚的内容不宜采用文字说明。有关全项目的问题应在首页说明,局部问题应注写在对应图纸内。4.1.3图名的标注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一张图中仅有一个图样时,可在标题栏中标注图名;2当一张图中有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应分别标注各自的图名,且图名应标注在图样的下方正中。4.1.4图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宜按平面图在下,正剖面图在上,侧剖面图、流程图、管路系统图或详图在右的原则绘制;2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平面图时,宜按工艺流程的顺序或下层平面图在下、上层平面图在上的原则绘制;3图样的说明应布置在图面右侧或下方。4.1.5在同一套工程设计图纸中,图样线宽、图例、术语、符号等绘制方法应一致。4.1.6设备材料表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备注等栏;管道材料表应包括序号(或编号)、材料名称、规格(或物理性能)、数量、单位、备注等栏。4.1.7图样的文字说明,宜以“注:”、“附注:”或“说明:”的形式书写,并用“1、2、3…”进行编号。4.1.8简化画法宜符合下列规定:1两个及以上相同的图形或图样,可绘制其中的一个,其余的可采用简化画法;2两个及以上形状类似、尺寸不同的图形或图样,可绘制其中的一个,其余的可采用简化画法,但尺寸应标注清楚。4.2图样内容及画法4.2.1燃气厂站工艺流程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流程图应采用单线绘制,可不按比例绘制。其中燃气管线应采用粗实线,其他管线应采用中线(实线、虚线、点画线),设备轮廓线应采用细实线。2工艺流程图应绘出燃气厂站内的工艺装置、设备与管道间的相对关系,以及工艺过程进行的先后顺序。当绘制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时,应同时符合自控专业制图的规定。3工艺流程图应绘出全部工艺设备,并标注设备编号或名称。工艺设备应按设备形状以细实线绘制或用图形符号表示。4工艺流程图应绘出全部工艺管线及必要的公用管线,按照各设计阶段的不同深度要求,工艺管线应注明管道编号、管道规格、介质流向,公用管线应注明介质名称、流向和必要的参数等。5应绘出管线上的阀门等管道附件,但不包括管道的连接件。6管道与设备的接口方位宜与实际情况相符。7管线应采用水平和垂直绘制,不宜用斜线绘制。管线不应穿越设备图形,并应减少管线交叉;当有交叉时,主要管路应连通,次要管路可断开。8当有两套及以上相同系统时,可只绘制一套系统的工艺流程图,其余系统的相同设备及相应阀件等可省略,但应表示出相连支管,并标明设备编号。4.2.2燃气厂站总平面布置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绘出厂站围墙内的建(构)筑物轮廓、装置区范围、处于室外及装置区外的设备轮廓;工程设计阶段的总平面布置图应在现状实测地形图的基础上绘制,对于邻近燃气厂站的建(构)筑物及地形、地貌应表示清楚。应绘出指北针或风玫瑰图。2图中的建(构)筑物应标注编号或设计子项分号。对应编号或设计子项分号应给出建(构)筑物一览表;表中应注明各建(构)筑物的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等。3图中应标出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与厂站内外其他建(构)筑物的水平净距。4图中应标出厂站围墙、建(构)筑物、装置区范围、征地红线范围等的四角坐标;对处于室外及装置区外的设备,应标出其中心坐标。5图中应用粗实线表示新建的建(构)筑物,用粗虚线表示预留建设的建(构)筑物,用细实线表示原有的建(构)筑物。6图中应给出厂站的占地面积、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系数、绿化系数、围墙长度、道路及回车场地面积等主要技术指标。4.2.3燃气厂站设备和管道安装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图应按照设计子项分号分别进行设计。安装图应包括平面图、剖面图及剖视图。2设备和管道安装的平面图应在设计子项的建筑平面图、结构平面图或总平面布置图的基础上绘制。应绘出设计子项内的燃气工艺设备的外轮廓线和管道,并给出设备和管道安装的定位尺寸。应按建筑图标出建(构)筑物的轴线号及主要尺寸,并应绘出墙、门、窗、柱、楼梯和操作平台等。平面图中应绘出指北针或风玫瑰图。3在平面图上不能表示清楚的位置,应绘制设备和管道安装的剖面图或剖视图。剖面图、剖视图应绘出剖切面投影方向可见的建(构)筑物、设备的外轮廓线和管道,并应标出设备和管道安装的定位尺寸和标高。4安装图中的管道编号应与流程图中的管道编号一致,并标注在管道的上方或左侧;也可用细实线引至空白处,标出管道编号、规格、材质、输送介质等。5安装图中的设备轮廓线应采用细实线绘制。设备编号应与设备明细表一致;当设备有操作平台时,还应标出操作平台的标高。6安装图中应给出设备明细表,表中应注明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工艺参数、材料、数量、加工图或通用图图号、选型所执行的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等内容。7安装图中直径小于300mm的管道宜采用单条粗实线绘制,直径大于等于300mm的管道宜采用两条粗实线绘制,法兰宜采用两条细实线绘制。埋地管道应采用粗虚线绘制,管沟内的管道应采用单粗实线绘制,并用细实线绘制出管沟的边缘。8安装图中的工艺管道应给出管道标高,并应注明坡度、坡向和介质流向。9安装图中应绘出管道的支、吊架,给出定位尺寸,并编号。总图和罐区支架宜列出支架一览表,给出支架中心坐标、管道标高、支架顶标高、地面标高、支架长度等。10平面图中应标注设计子项建(构)筑物的定位坐标和设备基础的定位尺寸。当有储罐区时,应标注防液堤的四角坐标。11剖面图、剖视图中应标出设备的安装高度、设备基础高度和设备进出口管道的标高。图中应表示出管道转弯、交叉等的方向和标高变化。12对于非标设备,应绘制管口方位图,并列出管口表,标明管口的压力等级、连接方式和用途等。13与其他设计子项相接的管道应注明续接的子项分号和图号。当管道超出本图图幅时应注明续接图纸的图号。4.2.4小区和庭院燃气管道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区和庭院燃气管道施工图应绘制燃气管道平面布置图,可不绘制管道纵断面图。当小区较大时,应绘制区位示意图对燃气管道的区域进行标识。2燃气管道平面图应在小区和庭院的平面施工图、竣工图或实际测绘地形图的基础上绘制。图中的地形、地貌、道路及所有建(构)筑物等均应采用细线绘制。应标注出建(构)筑物和道路的名称,多层建筑应注明层数,并应绘出指北针。3平面图中应绘出中、低压燃气管道和调压站、调压箱、阀门、凝水缸、放水管等,燃气管道应采用粗实线绘制。4平面图中应给出燃气管道的定位尺寸。5平面图中应注明燃气管道的规格、长度、坡度、标高等。6燃气管道平面图中应注明调压站、调压箱、阀门、凝水缸、放水管及管道附件的规格和编号,并给出定位尺寸。7平面图中不能表示清楚的地方,应绘制局部大样图。局部大样图可不按比例绘制。8平面图中宜绘出与燃气管道相邻或交叉的其他管道,并注明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的相对位置。4.2.5室内燃气管道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燃气管道施工图应绘制平面图和系统图。当管道、设备布置较为复杂,系统图不能表示清楚时,宜辅以剖面图。2室内燃气管道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平面施工图、竣工图或实际测绘平面图的基础上绘制。平面图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明敷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粗实线绘制;墙内暗埋或埋地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粗虚线绘制;图中的建筑物应采用细线绘制。3平面图中应绘出燃气管道、燃气表、调压器、阀门、燃具等。4平面图中燃气管道的相对位置和管径应标注清楚。5系统图应按45°正面斜轴测法绘制。系统图的布图方向应与平面图一致,并应按比例绘制;当局部管道按比例不能表示清楚时,可不按比例。6系统图中应绘出燃气管道、燃气表、调压器、阀门、管件等,并应注明规格。7系统图中应标出室内燃气管道的标高、坡度等。8室内燃气设备、入户管道等处的连接做法,宜绘制大样图。4.2.6高压输配管道走向图、中低压输配管网布置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输配管道、中低压输配管网布置图应在现有地形图、道路图、规划图的基础上绘制。图中的地形、地貌、道路及所有建(构)筑物等均应采用细线绘制,并应绘出指北针。2图中应表示出各厂站的位置和管道的走向,并标注管径。按照设计阶段的不同深度要求,应表示出管道上阀门的位置。3燃气管道应采用粗线(实线、虚线、点画线)绘制,当绘制彩图时,可采用同一种线型的不同颜色来区分不同压力级制或不同建设分期的燃气管道。4图中应标注主要道路、河流、街区、村镇等的名称。4.2.7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平面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平面施工图应在沿燃气管道路由实际测绘的带状地形图或道路平面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绘制。图中的地形、地貌、道路及所有建(构)筑物等均应采用细线绘制,并应绘出指北针。2宜采用幅面代号为A2或A2加长尺寸的图幅。3图中应绘出燃气管道及与之相邻、相交的其他管线。燃气管道应采用粗实线单线绘制,其他管线应采用细实线、细虚线或细点画线绘制。4图中应注明燃气管道的定位尺寸,在管道起点、止点、转点等重要控制点应标注坐标;管道平面弹性敷设时,应给出弹性敷设曲线的相关参数。5图中应注明燃气管道的规格,其他管线宜标注名称及规格。6图中应绘出凝水缸、放水管、阀门和管道附件等,并注明规格、编号及防腐等级、做法。7当图中三通、弯头等处不能表示清楚时,应绘制局部大样图。8图中应绘出管道里程桩,标明里程数。里程桩宜采用长度为3mm垂直于燃气管道的细实线表示。9图中管道平面转点处,应标注转角度数。10应绘出管道配重稳管、管道锚固、管道水工保护等的位置、范围,并给出做法说明。11对于采用定向钻方式的管道穿越工程,宜绘出管道入土、出土处的工作场地范围;对于架空敷设的管道,应绘出管道支架,并应给出支架、支座的形式、编号。12当平面图的内容较少时,可作为管道平面示意图并入到燃气输配管道纵断面图中。13当两条燃气管道同沟并行敷设时,应分别进行设计。设计的燃气管道应用粗实线表示,并行燃气管道应用中虚线表示。4.2.8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纵断面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纵断面施工图应在沿燃气管道路由实际测绘的地形纵断面图或道路纵断面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绘制。2宜采用幅面代号为A2或A2加长尺寸的图幅。3对应标高标尺,应绘出管道路由处的现状地面线、设计地面线、燃气管道及与之交叉的其他管线。穿越有水的河流、沟渠、水塘等处应绘出水位线。燃气管道应采用中粗实线双线绘制。现状地面线、其他管线应采用细实线绘制;设计地面线应采用细虚线绘制。4应绘出燃气管道的平面示意图。5对应平面图中的里程桩,应分别标明管道里程数、原地面高程、设计地面高程、设计管底高程、管沟挖深、管道坡度等。6管道纵向弹性敷设时,图面应标注出弹性敷设曲线的相关参数。7图中应绘出凝水缸、放水管、阀门、三通等,并注明规格和编号。8应绘出管道配重稳管、管道锚固、管道水工保护、套管保护等的位置、范围,并给出做法说明及相关的大样图。9对于采用定向钻方式的管道穿越工程,应在管道纵断图中绘出穿越段的土壤地质状况。对于架空敷设的管道,应绘出管道支架,并给出支架、支座的形式、编号、做法。10应注明管道的材质、规格及防腐等级、做法。11宜注明管道沿线的土壤电阻率状况和管道施工的土石方量。12图中管道竖向或空间转角处,应标注转角度数及弯头规格。13对于顶管穿越或加设套管敷设的管道,应标注出套管的管底标高。14应标出与燃气管道交叉的其他管线及障碍物的位置及相关参数。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