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TS-46-003-b纯化水检验报告书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结果检验结论性状本品应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无臭无味。符合规定符合规定酸碱度应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硝酸盐供试液与标准硝酸盐溶液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作比较,应不得更深(0.000006%)。符合规定亚硝酸盐供试液与标准亚硝酸盐溶液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作比较,应不得更深(0.000002%)。符合规定氨供试液与对照液比较,应不得更深(0.00003%)。符合规定易氧化物粉红色不得完全消失。符合规定符合规定不挥发物在105℃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应不得超过1mg。mg符合规定重金属供试液与标准液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应不得更深(0.00001%)。符合规定电导率不得过5.1μS/cmμS/cm符合规定微生物限度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0个/ml个/ml符合规定结论:本品依据《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检验,结果符合规定。负责人:复核人:检验人:检品名称纯化水取样点号取样口取样位置取样数量ml包装检验目的全检取样时间年月日检验日期年月日报告日期年月日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