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1、编制依据及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机施集团设备采购管理,降低施工成本,控制风险,促进经济效益提升,依照建工集团《设备管理指引》、《加强和完善分包商和设备材料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及机施集团《设备管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中的设备是指机施集团出资的机械设备,包括试验设备及仪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含非生产车辆)及生产设备。总包工程中为业主代采购机电设备的采购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3、管理原则(1)分级分类原则机施集团设备采购实施统一领导,分级分类管理,集团本部及各工程公司建立相应的设备管理部门和管理体系,并根据公司内部层级,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岗位和管理人员。(2)事先报告、审批原则所有机施集团出资的设备采购前,必须提交设备添置或更新专项请示报告,按建工集团及机施集团有关规定,经建工集团、机施集团批准后方能实施。(3)招标(比选)原则机施集团所有采购的设备采用招标或比选的办法,确定设备供应商。经招标评审中标的设备价格作为设备采购合同谈判、签订的限价依据。采购的设备金额超过5万元的,必须采用招标的办法,确定设备供应商。其中超过100万元的,需委托有招标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国内公开招标,超过1000万元的,还需国际招标。(4)具体操作与审批、评审分离原则及回避制度机施集团设备采购实行具体经办人与审批人、招标评审人分离的原则,即具体经办人不能同时参与采购审批及招标评审。2设备采购招标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人员,如与投标方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应主动回避。二、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1、领导小组机施集团成立设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由机施集团董事长、总裁、主管设备副总裁、总会计师及公司董事会其它成员组成,机施集团董事长任领导小组组长。2、工作小组设立设备采购工作小组,由主管设备副总裁、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工程公司总经理、主管设备副总经理、设备管理部门经理、副经理、机施集团资产财务部、法务部、经济管理部、总工办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任工作小组组长。3、招标评审小组设立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小组,由设备主管副总裁、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工程公司设备主管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任招标评审小组组长。4、管理机构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是机械设备购置、采购日常管理及招标评审工作的主管领导。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为设备购置、采购日常管理及招标评审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三、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机施集团每年机械设备投资预算计划的审批、公司重大施工设备购置(更新)及研发决策以及具体每台机械设备购置的审批。2、工作小组负责设备购置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中: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负责编制机械设备投资预算计划,负责编制《设备采购3分级分类目录》,负责“设备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制订和评审,负责A类设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及进口设备的采购具体工作,组织设备采购的招标评审,负责设备采购合同审批。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工程公司设备添置更新建议计划,参与“设备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制订和评审,负责B、C类设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采购具体工作,参与A类设备及进口设备购置工作,负责设备比选,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签订。机施集团其它相关管理部门职责:(1)资产财务部参与设备采购审批,参与设备采购招标评审。(2)总工程师办公室参与二大类设备(试验设备及仪器)采购审批。(3)法务部负责设备采购合同条款审核。(4)经济管理部负责办理设备采购合同章手续。(5)纪委、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设备采购行为实施监督和审计。3、招标评审小组负责设备采购企业内部招标评审工作。四、设备采购管理1、分级分类管理(1)设备分类根据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分为:二、三、四、五大类机械设备,即试验设备及仪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根据设备原值及安全性重要程度分A、B、C三类设备。其中:A类设备——是指原值100万元及以上施工机械,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试验设备及仪器、运输设备(含非生产车辆)、生产设备。B类设备——主要是指原值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施工机械,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试验设备及仪器、运输设备(含非生产车辆)、生产设备。C类设备——主要是指原值在5万元及以下的固定设备资产:试验设备及仪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含非生产车辆)、生产设备。4(2)分级管理机施集团设备采购实施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负责A类设备采购,各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B、C类设备采购。各工程项目部不准自行采购设备。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编制《设备采购分级分类目录》并每年更新一次。2、合格供应商管理(一)合格供应商选择(1)选择和评定的准则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能力;2)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价格及交付时间;3)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在机施集团使用情况的评定意见。(2)选择的方法及内容1)选择合格供应商时,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对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充分了解、评估的基础上,填写《设备供应商评定表》,并附上详细资料报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审批,经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批准,进入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录。2)合格供应商详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可以是全部或部分,但必须在有效期内):(a)企业简介;(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c)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d)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e)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f)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g)产品合格证复印件;(h)试验报告复印件;(i)其他有关质量证明资料。(3)进行设备采购时,应优先在《设备购置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4)如有特殊技术和专业要求的设备采购需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选择供应单位,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填写《特批供应商评定记录表》,并附上相5关详细资料,报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审核,经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二)合格供应商名录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每年组织合格供应商评定,进行资料审阅、厂家考察、综合评定,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报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批准后,发布《设备购置合格供应商名录》,并抄送上海建工集团生产经营部备案。(三)合格供应商考评(1)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每年对该工程项目供货的供方进行一次考评。由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供应商评定表》,并反馈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作为年度评定合格供应商的依据。(2)对供货业绩下降的供应商,应要求其限期改正,对无明显改进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3、设备投资预算计划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形势、企业发展需要及各工程公司上报的机械设备添置更新建议计划,编制公司机械设备投资预算计划,上报机施集团资产财务部,经审批后,分阶段实施。4、设备购置审批(1)设备采购前,各工程公司或机施集团有关部门必须提交设备添置(更新)专题请示,经机施集团批准后方能办理设备购置手续。经机施集团批准购置的设备的采购期为当年有效,逾期重新提交设备添置(更新)请示。(2)单机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由机施集团提交设备购置申请报告,上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机施集团还需召开董事会通过,形成董事会决议,一并上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批。(3)凡进口设备均需上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未经批准,机施集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购置设备。5、设备购置选型选购的设备应满足使用要求,需充分考虑其技术性、先进性、经济性、通用性、安全可靠以及节能环保。单机价值5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进行技术性和经济性专题论证,撰写可6行性报告,供机施集团公司董事会决策参考。6、设备采购招标(比选)机施集团所有采购的设备应按有关规定,采用招标或比选的办法,确定设备供应商。经招标评审中标的设备价格作为设备采购合同谈判,签订合同的限价依据。(一)国内(外)公开招标(1)招标范围设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和进口机电设备按《上海市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机施集团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实施国内(外)公开招标,其中设备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还需国际招标,确定设备供应商。(2)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发布招标时,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需向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提供新购设备使用条件及使用技术性能要求等技术文件,供招标公司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司根据国家机电设备采购招投标相关规定及机施集团提供的技术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制订招标办法。招标文件和招标办法制定后,由招标公司在指定网站发布设备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向国内(外)公开招标。(3)开标、评标当至少3家设备供应商购买标书参加竞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提交投标书后,由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邀请设备采购评标专家库专家进行评标打分,依照评标办法确定中标设备供应商。设备评标结果由招标公司向投标的设备供应商宣布,国际招标的设备评标结果还需由招标公司在指定网站上公示。(4)中标通知设备开标、评标,确定设备供应商后,由招标公司向中标的设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通知其与机施集团进行设备合同谈判和签订。所有设备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文件资料招标公司均向机施集团提供一份备案。(二)企业内部招标(1)招标范围设备金额大于5万元,小于100万元的,采用企业内部招标办法,确定设备7供应商。(2)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发布设备采购时,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新购设备使用条件及使用技术性能要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办法,上报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同时在《设备购置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不少于3家设备供应商参加竞标。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向所选择的设备供应商书面发布招标文件和招标办法,约定投标书提交的时间以及开标地点和时间。(3)开标、评标当至少3家设备供应商参加竞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机施集团提交投标书后,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由设备招标评审小组组织招标评审,进行评标打分,依照评标办法确定中标设备供应商。(4)中标通知设备开标、评标,确定设备供应商后,由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向投标的设备供应商宣布评标结果,并向中标的设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通知其与机施集团进行设备合同谈判和签订。(三)设备采购比选设备金额5万元(及以下),采用比选办法,确定设备供应商。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新购设备使用条件及使用技术性能要求编制比选文件,在《设备购置合格供应商名录》邀请2-3家设备供应商参加比选,提供书面报价单,按价格高低,选择设备供应商,并上报机施集团审批。7、设备采购招标评审人员管理机施集团设立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小组,负责设备采购企业内部招标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由机施集团设备主管副总裁、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工程公司设备主管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任招标评审小组组长。建立机施集团设备采购评标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机施集团专家委员会中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副总机械师、机电组、施工组专家及公司经济管理、财务方面专家担任。机施集团重大施工设备(单机价值500万元及以上)的购置(更新)及研发应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供决策参考。参与评审的专家从机施集团8设备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选取。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制订设备采购评标专家库,并每二年更新一次,报机施集团主要领导批准。8、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经设备招标(比选),确定设备供应商后,机施集团、工程公司二级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权限和职责,与设备供应商谈判,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价格应限制在中标价格之内,并按机施集团合同审批有关规定,填写合同审批单,办理合同审批手续,加盖合同章。单机价值超100万元及进口机电设备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还应按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上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批准后,方可对外签订设备采购合同。9、设备进帐验收新购设备验收合格后,由机施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统一编号入帐。新购设备验收中发现问题(包括附件,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机施集团公司、工程公司二级设备管理部门依据各自的权限和职责向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