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在信息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应当用知识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答:此观点错误。知识尽管不是劳动者自身的劳动。但却是前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等劳动的成果。它本身就是劳动价值的体现。不应将劳动价值同知识价值对立起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本质上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人占领制的基础之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以国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体。从整个资本主义国家的近期目标和长远利益出发组织生产与经营活动。这些都打破了资本家私人经营的局限性。在这一点上。国家垄断资本与资本家私人资本是不同的。(1)商品生产过程是各种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的过程,各种生产要素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与劳动创造价值的关系是不同的。就商品使用价值的生产而言,土地、材料、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是商品使用价值的物质要素,与劳动者的具体劳动一起,共同构成了使用价值的源泉。但就商品价值的创造而言,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唯一源泉,离开了人的劳动,价值增长就不可能实现,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2)在信息经济社会中,知识转化为生产力,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给人类的生产带来极大的方便。在这一时代,知识和技术甚至成为首要的生产力。但价值的增长源泉仍是劳动,而不是知识。知识不创造价值,它本身的价值也必须通过生产者的具体劳动才能转移到新产品中去,成为商品价值的一个构成部分。(3)此观点的错误在于,没有认清价值的来源。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劳动生产率越高,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少,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小;反之,情况相反。所以,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生产这一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