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书甲方:紫藤花园业主委员会乙方:张金龙签订日期:年月日-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一)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9年6月1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物业组长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好紫藤花园的物业工作。包括:1.小区的公共卫生环境;2.绿化苗木修剪和养护;3.小区车辆的管理;4.小区的安保工作;5.小区的物业费收取工作;6.其他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紫藤花园从事工作。第五条乙方可以为本小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业委会协商然后实施。-3-三、劳动报酬第六条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日前,不得无故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四、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不经过甲方同意擅自做主修改小区的设施、散布谣言、2、擅自挪用物业费(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四条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五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六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六、经济补偿和赔偿第十八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第十九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一)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七、双方约定的事项-5-第二十条1.甲方必须按时给乙方发放工资,给乙方提供良好劳动条件。2.乙方有权利为本小区着想提出合理化建议,甲方应在条件允许范围内予以肯定和支持。3.乙方必须本着自愿为本小区工作的服务态度为本小区做事。4.如果出现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自负。八、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