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深化改革蓬勃发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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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深化改革蓬勃发展(1990.1~2000.10)1989年学校更名为江苏省南通航运学校后,学校的主干专业已从内河转向航海。经上级批准,学校办学规模为普通班1200人。设有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轮机管理、交通运输管理、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交通财会与统计五个专业,每年招收7个班,到2000年通过优化专业结构,改造拓宽旧专业,增设新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扩展到12个。通过建立校外教学基地,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办学,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功能进一步扩大。2000年8月,学校在校学生数达到3140人,是上级批准办学规模人数的2.62倍。从1990年至2000年,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航海专业建设,加速海员培训步伐,面向企业,服务社会,较好地适应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取得了显著成果。1991年,学校通过了省教委组织的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合格评估,获得了参加办学水平评估的资格。学校抓住了这个发展良机,以评估为抓手,瞄准优秀目标,加大建设力度,1992年办学水平评估获得“优秀”。1993年6月,被交通部批准为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93年10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1994年8月,被国家教委批准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建设重点中专的过程中,学校在活化办学机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江苏省中专校长会议上,施肇基校长介绍了“主动适应就主动,面向企业方向明,产学结合有前途,能文能武受欢迎”的办学经验,得到同行赞许。在这一时期,经过不懈努力,南通航运学校从一个不太知名的地方学校,办成了在全国有影响的航海类普通中专学校。《中国高等教育》、《中国教育报》、《新华日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先后报导了学校办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1992年11月由国家教委主办的《中国高等教育》月刊,刊登了南通航运学校《深化改革服务企业探索中专发展新路》的经验。1993年3月,在交通职业教育校办产业研讨会上,南通航运学校介绍了《挖掘潜力拓宽渠道积极发展校办产业》的经验。1993年11月,全国普通中专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在湖南株洲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给会议写信,向从事中专教育并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希望这次会议为我国中专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农业部副部长洪绂曾、湖南省副省长郑培民、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湛、中国职教学会副秘书长王萍参加了会议,11个部委的教育司长出席了会议。省(市)教委主任、各部委、省市教委负责中专教育管理的处长以及13所学校的校长,共139人参加会议。这次会议讨论了《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毕业生分配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两个文件。这次会议是继1980年全国中专工作会议之后,全国教育战线的又一次盛会,是联系我国中专教育实际,学习、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的一个重大举措。南通航运学校应邀出席会议,汪诚强副校长代表学校作了“主动服务经济建设,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经验介绍。南通航运学校是本次会议7所介绍经验的学校之一。1994年12月,在全国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上,南通航运学校介绍了“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经验。1996年,学校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首批试办五年制高职班的中专学校。在这一时期,尤其是跨入国家级重点中专行列后,学校通过创办南通科贸专修学院、与南通工学院联合办学、开办东南大学远程教学本科班等多种形式,提升办学层次。学校的发展,在全国交通中专教育系统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施肇基校长担任了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会中专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汪诚强副校长担任了江苏省中专教学管理研究会理事长、全国交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交通工程机械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泽宇副校长担任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会后勤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学校的各项事业也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为学校的升格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一节以评促建建设国家级重点中专1990年6月,根据省教委颁发的《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合格评估标准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与办法》),学校开展了办学条件合格评估迎评工作。1993年上半年,省教委对南通航校的办学水平进行了评估。1993年9月初,学校根据国家教委教职(1993)12号文“关于评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对照“国家级重点学校的评选条件”,提出申报国家级重点中专的综合报告。同年9月18日,交通部致函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推荐南通航运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1994年8月.国家教委对各省、部推荐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备选学校进行初审后,以教职(1994)10号文件公布了批准的全国249所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名单,其中江苏有17所,南通航运学校名列其中。从此,南通航校通过评估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办学条件合格评估根据江苏省教委规定,凡批准招生满5年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均应参加办学条件的合格评估。学校在1990年6月即对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自评,并制订了自评实施计划。学校办学条件合格评估的自评工作,大体经过组织准备,思想发动,学习文件,分组测评及统计整理评估资料等阶段。具体过程如下:1.建立组织,统一思想。1990年6月12日,学校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施肇基,副组长汪诚强,组员陆丕良,戴毓康、李玉成、张广礼、姜向荣。小组的职责:领导和部署学校自评工作的开展,包括思想发动,组织领导、指导测评工作,提出自评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事组和三个评估组,分工负责办学条件合格评估相关条目的测评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对自评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在办学条件合格评估中,学校首先组织全体自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教委的有关文件和《评估标准与办法》,着重分析评估指标体系的“硬件”与“软件”的关系,评估工作与学校全面工作的关系。其次,组织中层干部学习评估标准,突出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强化办学条件合格评估对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战略意义的认识,二是明确各部门在迎评工作中的任务与职责。然后,召开全体师生员工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宣传评估工作对改善办学条件,加速学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部署迎评工作。学校提出“以评估工作为动力,抓管理,上台阶”的口号,同时,明确要求:把评估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抓,并以迎评工作促进和推动学校的全面工作。2.对照标准,分工测评。学校自评工作人员,通过学习文件和领会评估指标体系及其测评方法后,对照规定的《评估标准与办法》,对学校规模、领导班子、教职工队伍、教学文件及教材、实验实习条件及电教设施、图书资料、阅览条件、学校面积及其它生活设备、办学经费等8大类,62个测评指标进行了分工测评。1991年9月后,自评工作重点转移到复评工作上。但自评工作没有放松,学校还选派人员充实自评工作办事组,集中办量搞评估资料陈列室。为了搞好办学条件评估资料室,校领导和办事组同志,分别到有关单位走访取经,取他人之长,搞出了有自身特点的资料陈列室,做到62个三级指标,条条有评估基础材料,在评估结果栏列出了测评依据。3.专家组复评。1991年11月9日~10日,省教委组织的复评专家组来校对合格评估进行复评。复评专家组通过调查了解认为“南通航校领导班子人员配备合理。群体功能发挥较好,党团活动开展有特色,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较好,教育科研空气浓厚,体育工作比较出色,专业设置的改革使学校更加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实验技术人员、实习指导人员及图书资料管理人员结构较好,各类教学文件及材料齐备,实验实习条件及电教设施良好,图书资料及阅览条件较好,校舍基本配套,教育事业费有保证”。但复评专家组也提出了一些存在问题。如学校的校舍配套情况11项指标只有6项达标;体育场地太小,无跑道,体育课在教学区进行,对正常教学造成直接影响等。在1993年6月23日,省教委、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以苏教职(1993)26号文“关于公布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中指出:为促进中专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推动中专学校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从1991年起至1993年3月止,对江苏省招生满5年以上的财经、工科、医科、农林、文艺及体育誊.中专学校进行了合格评估,参加评估学校有127所,其中,国家部、委组织评估的部属学校7所,江苏省教委组织评估的学校120所,符合国家教委合格标准并报省政府同意的合格学校为95所。南通航校是这批最早通过合格评估的学校之一。二、办学水平评估办学水平评估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与合格评估相比,任务更艰巨,意义更重大。因此,学校在1991年通过合格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合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为办学水平评估铺平道路。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自评工作从1992年2月份正式开始,9月底结束。办学水平自评工作大致分两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首先进行思想发动,反复宣传国家教委、省教委和省交通厅关于评估工作的指示,逐条分析和研究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与测评方法,并建立了自评领导小组。组长:施肇基,副组长:汪诚强、杨泽宇,组员有18人。领导小组职责是:根据自评结果,提出整改措施,检查整改补课情况,提出自评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汪诚强;副主任:姜向荣、黄广茂;成员:陆远、袁居才、马澍、朱建中、秦志高。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对指标体系内涵及测评方法的解释,汇总评估资料,复核并认可各评估组的初评结果,制表统计结算总分,负责评估陈列室的布置,起草自评报告。各职能部门组建评估组,负责按指标体系的要求,对所评估的条目进行自评中的初评,并对初评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补课。还要协助自评专家组完成自评的复评工作。2.实施阶段。这个阶段是整个自评工作的中心环节,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在这阶段,学校建立了自评专家组,进行自评的复评,以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按评估要求进行整改补课,并把整改的几项主要工作落实到人。办学条件的初评在1992年初就已着手进行,复核初评结果在92年3月底以前完成,整改补课92年9月底以前完成。自评的复评工作于1992年11月底以前完成。办学水平评估的指标体系共有7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65个三级指标,其中不少指标的得分与民意测验结果有关。根据省教委的要求,被评估学校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和准备工作,自评时不必搞民意测验,在申请评估时不必写书面报告。学校在1992年9月完成了“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自评工作,自评总分为95.95分,其中M1学校领导92.6,M2师资队伍92.1,M3设施与经费97.5,M4思想政治工作93.8,M5教学管理95.3,M6行政管理95.5,M7办学效益95.9,M7-1在校生质量94.4,M7-2毕业生质量93.0。随后,江苏省教育委员会组织复评并将复评结果汇总通知学校: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总分为91.52分,等级为优秀。三、交通部规范化学校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复评后,学校及时总结经验,正视办学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号召全体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再鼓干劲,为争创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中专学校和全国重点中专而努力。1990年9月,交通部印发《交通职业技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八五”期间要办好一批规范化学校。交通部领导要求每省要办1~2所交通系统规范化学校。所谓规范化学校就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较好: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较高,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自1990年后,南通航校分别参加了省教委组织的办学基本条件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坚持以评估为导向,“抓评估,促工作,上水平”,促进了学校工作全面上台阶。1992年学校向省交通厅提出了申报交通部规范化学校的请示,省交通厅经研究以苏交政(1993)2号文报交通部,同意将南通航运学校列为部级规范化中专学校,并请派专家组到江苏复查验收。1993年3月,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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