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饶河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饶河县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2发生。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饶河县卫生局。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3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4医院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1、各科室要设有安全员。科主任为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检验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锅炉房、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科主任每周对所在科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医院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科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并要求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科室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7、建立检查情况院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医院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5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6医院安全会议制度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医院每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2、医院每周召开医院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每月末进行一次安全教育3、医院每月科主任例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科主任要汇报安全情况。4、医院各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各科主任组织本科室职工学习贯彻医院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科室特点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5、每月初第一周,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6、医院要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全院安全教育大会。8、医院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医院要抓住时机,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9、每年举行一次全院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小佳河镇派出所来院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10、根据医院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院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11、每年召开各科室主任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科主任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712、每年末,医院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13、以上各项会议都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8医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院患者伤害事故,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医院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医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医院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2、医院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医院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饶河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3、医院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1)火灾事故。医院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2)治安(刑事)事故。医院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镇派出所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食品中毒事故。医院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饶河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医院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由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9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10医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医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医院的信誉和患者的健康,也关系到职工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医院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医院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医患平安。1、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相关科室主任、职工参加组成“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医院。3、科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科室职工的安全教育,各科室要努力建设良好的行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医院领导和职工通报情况。4、值班人员要对全院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5、院委会要加大对违纪职工的查处力度和后进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科室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6、药局处要加强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值班人员就寝前要检查一遍病房,医院周围,防止院外人员进入病房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患者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患者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主治医生及医院领导。7、总务处要加强对院内食堂、锅炉房、用电器等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医院的病房、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11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8、全院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患者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患者突发疾病加重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患者。12医院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职工和患者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2、医院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重大火灾事故;(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3)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4)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6)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7)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8)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9)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10)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3、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医院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医院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医院医护人员和患者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医院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135、医院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医院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医院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6、医院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医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科室、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7、医院必须制定本医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饶河县卫生局备案。8、医院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9、医院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10、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医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