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标准科学2015年第10期·专栏:社会责任·于帆陈元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摘 要:GB/T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国家标准在规范和实施我国社会责任活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介绍了该国家标准的编制过程,对标准中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点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建议,希望能够帮助标准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认识该国家标准。关键词:社会责任指南标准DOI编码:10.3969/j.issn.1674-5698.2015.10.001InterpretationofGB/T36000-2015,GuidanceonSocialResponsibilityYUFanCHENYuan-qiao(ChinaNationalInstituteofStandardization)Abstract:GB/T36000-2015,GuidanceonsocialresponsibilityplaysapivotalroleinthestandardizationandimplementationofsocialresponsibilityactivitiesinChina.Thispaperintroducesthedevelopmentprocessofthisnationalstandard,interpretssomeofitsmaincontentsandkeypointsandputsforwardsomeusefulsuggestions,tohelpstandardusersobtainacorrectunderstandingofthestandard.Keywords:socialresponsibility,guidance,standardGB/T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国家标准解读基金项目:本文受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基金项目“基于网络信息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方法研究”(项目编号:552013Y-3063)资助。作者简介:于帆,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社会责任领域的技术研究及标准化。陈元桥,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质量管理、社会责任及其标准化。编者按:近年来,社会责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组织提升形象、增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之一,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责任立法,这一系列举措再次将社会责任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GB/T36001-2015《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和GB/T36002-2015《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三项国家标准,是对我国社会责任发展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技术总结。本栏目三篇文章介绍了社会责任三项国家标准的编制过程,重点围绕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点进行了分析和说明。希望上述三项标准能够帮助更多的组织正确理解和认识社会责任,并为我国社会责任立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7STANDARDSCIENCE2015,No.101引言“社会责任”一词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负责任的组织,这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组织对自我社会价值的追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组织已开始认识到社会责任对于组织自身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并在组织内全面开展社会责任实践。近些年来,社会责任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其发展主要以推动社会责任标准的广泛实施为主要特征。制定我国的社会责任标准,不仅符合世界发展的趋势,也将有效促进我国各类组织更好地开展社会责任工作。2标准编制过程2.1编制目的及意义该国家标准的制定,其目的主要在于统一和规范我国社会责任领域的相关概念及相关实践,这也是当前推进我国社会责任健康、快速发展所面临的紧迫任务,对促进我国社会责任领域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促使各类组织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并申报了该国家标准的制定计划,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批准了该标准项目的制定计划(项目编号:20120660-T-424),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并负责起草工作。2.2编制过程项目获批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成立了标准起草组。由于该国家标准涉及面广,涉及人权、劳工、环境、消费者等多个专业领域,且主要用户是各个行业、各种规模的企业,因此,为了更好地完成该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确保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的组成更具代表性,标准起草组邀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专家,同时加强劳工、劳动保障等专业领域专家和各类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标准起草组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分析,确定了该标准起草工作的基本原则、思路、工作方法和计划安排。标准主要起草人向标准起草组全体成员散发了标准草案第一稿征询修改意见。标准起草组在2013年7月至11月三次对标准草案第一稿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形成了标准草案稿第二稿。2014年3月,标准起草组在标准草案稿第二稿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并专门走访了国内人权和法律领域权威专家以征求意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14年5月,标准起草组就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尤其是各类行业企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方式包括两方面:一是有重点地面向典型行业、企业和专家征求意见;二是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网站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14年12月,标准起草组再次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所收集到的来自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标准起草组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标准送审稿。2015年1月27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社会责任指南》国家标准审查会。审查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该国家标准送审稿,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审查专家意见,标准起草组认真修改标准内容,完成标准报批稿和报批工作。2015年6月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GB/T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国家标准,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2.3标准制定原则为了保持与国际接轨,保证国际交流的有效性,同时也考虑到标准内容应符合我国社会责任发展实际这一具体情况,标准起草组研究决定修改采用ISO26000:2010《社会责任指南》国际标准,并严格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制定该项国家标准。标准文本内容也尽可能符合中国国情且尽可能简化精炼。对于ISO26000内容较多且大量重复,可·SocialResponsibility·8标准科学2015年第10期读性和可操作性差等一系列问题,在修改采用ISO26000时,本标准在起草时按“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将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内容进行相应置换或直接删除。3标准内容解读3.1标准适用范围该国家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组织。在应用标准时,建议组织充分考虑自身规模、性质、行业特征等实际状况和条件。该国家标准不适用于认证目的,不包含要求,仅为组织社会责任活动提供相关建议。3.2标准框架及主要内容GB/T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包括理解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原则、社会责任基本实践、关于社会责任核心主题的指南、关于将社会责任融入整个组织的指南等内容(如图1所示)。为了界定组织社会责任范围,识别相关议题并确定其优先顺序,标准给出了以下7项核心主题:组织治理、人权、劳工实践、环境、公平运行实践、消费者、社区参与和发展。这7项核心主题下,又包含了31项议题(详见表1)。组织的类型多样,各个行业、企业的发展特点及所承载的责任也各不相同。标准中所列出的核心主题虽然与每个组织都息息相关,但是其中的各项内容并不要求同等地适用所有类型的组织,核心主题下的所有议题也并非都与每个组织相关。组织应该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来识别和确定与自身相关的、重要的核心主题和议题。标准中的社会责任核心主题表明了特定经济社会发展时期和发展阶段组织社会责任行动的不同方面和社会对组织的期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组织社会责任所包含的主题和议题也将会不断发展变化。3.3重要技术说明3.3.1关于“国际行为规范”的定义在分析研究ISO26000过程中,标准起草组发现ISO26000可能对我国产生的绝大多数重大影响,其·专栏:社会责任·图1标准技术内容概览9STANDARDSCIENCE2015,No.10根源主要在于ISO26000中的“国际行为规范”的定义(见表2),且ISO26000将尊重“国际行为规范”作为组织是否负责任的、全球统一的基本判定标准。表1社会责任核心主题和议题核心主题议题组织治理议题:决策程序和结构人权议题1:公民和政治权利议题2: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议题3: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劳工实践议题1:就业和劳动关系议题2:工作条件和社会保护议题3: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议题4:职业健康安全议题5:工作场所中人的发展与培训环境议题1:污染预防议题2:资源可持续利用议题3:减缓并适应气候变化议题4: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栖息地恢复公平运行实践议题1:反腐败议题2:公平竞争议题3:在价值链中促进社会责任议题4:尊重产权消费者问题议题1:公平营销、真实公正的信息和公平的合同实践议题2:保护消费者健康与安全议题3:可持续消费议题4:消费者服务、支持和投诉及争议处理议题5:消费者信息保护与隐私议题6:基本服务获取议题7:教育和意识社区参与和发展议题1:社区参与议题2:教育和文化议题3:就业创造和技能开发议题4:技术开发和获取议题5:财富和收入创造议题6:健康议题7:社会投资标准起草过程中,在既考虑上述背景又考虑便于我国企业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的现实需要的情况下,标准起草组决定仍然保留“国际行为规范”这一名词术语,但对其定义进行的适当修改,以便适合我国国情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标准起草组在“国际行为规范”的定义中加入了“所有国家或绝大多数国家认可的”和“公认的”限定,这样的国际法才可适用于我国。与此同时,标准起草组将关于“尊重国际行为规范”社会责任原则的技术内容以及其他部分的相关技术内容做出了相应技术修改和调整,使之与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保持一致。3.3.2关于“组织”的定义及标准的适用对象和范围ISO26000在“组织”的定义中将“政府”与一般组织加以区分,将“履行国家职能时(例如: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权利;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制定公共政策;代表国家履行国际义务等)的政府”排除在“组织”的定义之外;ISO26000确定其使用范围为“本国际标准不是管理体系标准。本标准无意用于也不适用于认证目的、法规或合同用途。任何关于提供ISO26000认证或要求取得认证,均是对本标准意图和目的的曲解及误用。由于本标准不包含要求,任何此类认证均不表明符合本标准”。“本标准不用于被解读为世界贸易组织(WTO)《马拉喀什协议》框架下的‘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也不用于为任何推定或发现某一措施是否符合WTO义务提供依据。而且,本标准也不用于为任何国际程序、国内程序或其他程序的法律行动、投诉、辩护或其他主张提供依据,也不用于作为国际习惯法的演变证据而被引用”。在我国多年的社会责任实践中,企业、地方政表2“国际行为规范”定义对照表GB/T36000-2015关于“国际行为规范”的定义ISO26000关于“国际行为规范”的定义源自国际习惯法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以及所有国家或绝大多数国家认可的政府间协议中,关于对社会负责任的组织(3.22)行为的期望源自国际习惯法、普遍认可的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