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二次开发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网站的二次开发。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2.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3.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甲方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4.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5.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版的版权。6.版权所有归甲方(包括原文件、程序、文字、动画文件、有声文件、及相关作品)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2.按附录一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二次开发。3.在附录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二次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4.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拷贝或泄露网站程序。6.乙方负责维护甲方网站运营期间数据的安全。7.在附录一要求进行网站更新的情况下,在接到甲方要求网站更新的传真2日内,按照要求对网站进行更新;8.在附录一要求进行培训的情况下,对甲方1-3名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第四条:验收1.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a.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b.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c.网络程序正常运行。2.验收期为5天时间。第五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第六条保密条款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第七条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疑,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补充内容:乙方需提供使用文档,并根据使用文档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相关培训等支持。并在交付后有免费代码维护义务,并在双方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提供更多技术支持(比如有偿的功能开发等项目)。第八条其它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2.附录一规定的有效期满,乙方未完成附录一任务,超出期限每天扣两百,超出期限后放弃该任务,按网站的费用双倍赔偿。3.如乙方在期限内放弃该任务,按网站的费用双倍赔偿。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