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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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样品管理制度检验样品贯穿于检验工作的始终,使样品管理规范化是保证检验结果可靠、有效以及维护实验室的诚信度的重要环节。必须对样品的接收、传递、储存、处置及样品的识别等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一)接收样品管理:1、委托样品的接收程序1.1样品管理员在接收客户的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验需求,查看样品的包装、规格及型号、外观、等级等,清点样品数量,相关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符合检验的要求,填写委托单或检验任务单。必要时应与客户商定委托检验内容等有关事宜;1.2样品管理员做好唯一性标识,并登记入库;1.3客户邮寄来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统一收取,并按1.1、1.2条规定办理。2、抽样样品的接收程序样品管理员验收时应对照抽样单检查样品及封条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必要时应会同抽样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然后按1.1、1.2条进行验收登记。(二)样品出入库管理:1、检验员会同样品管理员到样品室领取样品。检验员领取样品时应查看样品是否与“检验任务单”填写的内容相符,是否符合检验要求,检查无误后在双方样品保管处理登记本上签字领样;2、检验员在样品检验完毕后,将剩余样品交回样品室,样品管理员清点样品数量无误后保存好样品;3、检验完成后对有毒有害、已经破坏等无法退还的样品,样品管理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作好登记;4、客户要求退回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负责办理样品领取出库手续,并作好登记。(三)样品留存管理:1、样品存放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按不同食品相应规定的温度、环境进行留存。2、超过保存期的检后样品处理程序保存期已过的且客户不要求退回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处理登记本上登记要处理的样品,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处理。3、样品的保密和安全本实验室严格按照与客户签定的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样品的检验、贮存与处置,对客户的样品、附件及有关信息负保密责任。保存期内的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4、样品编号见图示□□□□□□□□-□□代表流水序号代表年月日例如:2017年11月21日第7个样品编号为20171121-07。二、检验管理制度(一)检验方法确认实验室应采用满足客户需要,并适用于客户所委托的样品的检测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二)检测资源保证1、检验人员必须通过严格考核是否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考核内容包括教育程度、接受的培训、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价;2、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校准,并设置专人管理,保证定期保养;3、对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化学试剂、消耗性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经证实符合有关检验和(或)校准方法规定的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4、环境因素:包括水、气、电等能源,照明,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干扰,防辐射,无菌等环境条件)应有利于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实施,实验室环境条件应不至造成结果无效或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三)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的有效性。所得数据的记录方式应便于可发现其发展趋势,如可行,应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审查。这种监控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和/或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2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3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4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测;5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注:选用的方法需与所进行工作的类型和工作量相适应。三、检验报告管理制度(一):检验报告填写与编制1、各相关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中及时填写原始记录,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交信息中心编制检验报告;2、检验报告应采用统一格式,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2.1检验报告要求字迹清晰,数据准确,术语和计量单位使用正确,结论用语明确;2.2检验报告数据页应在结束处标注“以下空白”字样;2.3检验报告的编号应与原始记录、任务通知单编号一致,检验报告的内容应与原始记录相对应,用语相一致;2.4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需要修约时按照GB/T8170《数据修约规则》中的规定执行。除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检验判定均按照GB/T1250《极限值判定规则》中的规定采用全数值比较法进行判定;2.5如有分包的检验项目,则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2.6需要时,应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二):检验报告审核1、检验报告编制完成后交报告审核员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错误,通知相关人员直至符合要求;2、授权签字人对审核合格的报告进行签发,发现问题退回原审核人员进行更正,直至达到要求后发送检验报告;3、报告编制人、审核人、签发人均应在编制、审核、批准完成后,在检验报告上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签字;(三)检验报告的发送和存档1、检验报告经三级审核批准签字后,由业务室在检验报告首页加盖“检验专用章”,在检验报告封面及各页骑缝处加盖“骑缝章”,在检验报告封面的左上角加盖计量认证标志章(通过认证的检验项目)、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章(通过认可的检验项目);2、将检验报告(委托检验报告一式两份,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根据具体情况打印三至四份)的一份发送给客户并作发送登记,一份检验报告连同原始记录、收样单及其他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存档。监督抽查检验将检验报告交任务下达单位。(四)检验报告的评审业务室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有效性、适应性进行评审审。四、实验室环境管理制度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使用的场所,必需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的良好环境;2、试验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丢杂物,严禁在试验内打闹喧哗;3、仪器设备的零件妥善保管,容器等常用工具要排放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登记手册、空白表格和原始记录应专柜存放;4、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置符合相应的防潮、防尘、防震及水平等要求,仪器设备间不得相互影响,不得因环境因素对仪器设备造成影响和损坏,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5、对检验环境有特殊要求(温度、湿度、大气压)的检验项目,检验人员根据检验要求,在检验开始前对环境条件进行检查;6、经检查达到标准规定的条件时方可开始检验,达不到标准规定的条件时进行调整使之达到要求后再开始检验,并在原始记录中记录检验条件;7、检验过程中如环境条件发生改变且经调整仍达不到检验要求时,检验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并提出维修或更新设施申请报技术负责人(总工)。五、检验工作管理制度1.1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通过本公司考核持证上岗。1.2工作时应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整个过程应独立完成。1.3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各检验项目的国家标准和本公司制定的仪器操作规程和检验实施细则进行,做好完整记录,不得弄虚作假。1.4检测室内的设备、安全、卫生等应由检测室内部专人管理。1.5非本公司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检测室。1.6当仪器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检验人员不得离开,检验人员离开检测室时,照明电及门窗等要关好。1.7在检测室内不得做与检验工作无关的事。六、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1购置仪器设备,均由检测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技术负责人申核,报经理批准,由采购人员统一办理。2.2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检定周期表。2.3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盒。检验设备检定完毕后,设备管理员应进行设备编号,并根据不同的检定情况,加贴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制订的(绿、黄、红)三色标志,分别表示仪器设备检定结果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状态。任何人不得涂改和撕毁有效标志。2.4主要仪器设备须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维修记录。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并存档。经常检查、清点,确保配件完整、齐全。检验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仪器。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安全,用后加罩,以防灰尘。七、人员培训制度4.1凡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4.2学习专业学习:在自学的基础上,检测室组织集体学习和讨论,或请专家讲座。学习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理论、国家检验规范、标准、检定、调试、测试及检验经验交流等,包括新技术、新方法。非专业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计量法、标准化法、法定计量单位、数值修约、术语、电脑知识等。由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会同检测室负责人制定学习的计划,报经理批准,然后按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外出培训:根据需要在年末填写次年培训的申请,业务室主管编制计划,报经理批准。4.3从事检验的人员通过专业培训或自学互助,经公司考核小组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检验工作。4.4凡从事检验的人员,必须通过公司组织的技术考核。其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操作技能、检验知识、误差理论、本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内容等。八、内部质量审核及质量体系评审制度5.1公司建立由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手册》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手册执行情况普查,并不定期地进行局部检查。5.2所有内部质量审核活动均应由与被检查质量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5.3所有内部质量审核活动,都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并填好内部质量审核报告,列出存在的主要缺陷,被查部门负责人确认并填明拟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负责人、期限等,质量负责人审批、存档。5.4每年由公司经理主持进行一次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其评审内容为:5.4.1目前的质量体系对完成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有效性的评定;5.4.2为确保质量体系持续适用和有效,对今后可能出现的要求进行评定;5.4.3对内部质量审核、纠正措施、客户的意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5.4.4质量室将评审意见汇总并据此提出对质量体系进行改进的建议,包括对《质量手册》和有关程序文件的修订;5.4.5所有内部质量审核及质量体系管理评审活动的记录、报告等资料均应归案保存。九、保密制度6.1为了加强各环节的保密工作,保护受检单位(个人)的正当权益,保持公司的公正性地位,特制定本制度。6.2保密范围6.2.1检验工作中形成的内部有关资料;6.2.2检验事故分析报告和异议处理档案;6.2.3被列为保密范围的文件、会议记录等;6.2.4委托单位(个人)要求保密的技术资料、检验数据、检验报告等。6.3保密要求6.3.1加密文件、材料在规定的范围内传阅处理,不准带出公司。6.3.2保密材料的收发、传递、存档等规定,按保密制度办理。6.3.3对内、外查阅和借阅保密材料,必须经经理批准。6.3.4定期组织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4教育与奖惩6.4.1经常进行保密规定的学习与教育,提高本公司人员的保密意识,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保密纪律;6.4.2对出现失密、泄密现象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相应处分。十档案管理制度7.1技术文件归档内容7.1.1操作规程和检验规范与办法;7.1.2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检测方面的文件、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7.1.3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照标准;7.1.4检验方法、标准、规程、规范、本公司制定的现场检验(抽样)和检验实施细则;7.1.5外部委托检验项目协议书及有关资料;7.1.6仪器设备一览表、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7.1.7样品处理记录;7.1.8用户反馈信息的处理意见;7.1.9检验事故分析报告及事故分析会会议决定;7.1.10检验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设备购置申请单、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使用、报废等的有关资料;7.1.11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技术参考资料;7.1.12检验人员档案;7.1.13检验工作中全部技术资料,包括委托检验合同、现场检验(抽样)单、检验流转单、现场检验(抽样)原始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样品收发登记记录及检验报告等;7.1.14检验报告异议处理及申诉处理资料等;7.1.15本公司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等。7.2技术档案保存期限7.2.1检验工作中全部资料,如报告、原始记录等保存6年;7.2.2非检验报告类参考资料保存3年;7.2.3技术档案保存至有效期过后1年;7.2.4有关仪器设备档案保存至该仪器设备不再使用后1年。7.3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管理7.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