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工程质量要求一、现场自然条件1、地形福州市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位于北纬25○21'~26○30'、东经118○40'~120○'之间。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分别为戴云山和鹭峰山脉的延伸部分,为中低山地,东南部为福州盆地额沿海冲积海积平原。福州市区位于福州盆地,该盆地东西长约40公里,南北宽约30公里,由平原、丘陵和山地组成。市区分布由岛状花岗岩残丘。如屏山、乌山、于山等。2、气象福州市大部分处于中亚热带,气温北低南高,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光热丰富。多年平均为17○~20○,极端最高气温达41℃。根据福州市气象台对1951年至1989年39年间的资料统计,福州市7月平均气温为28.8℃,7月份气温日较差最大值17.3℃(1982年7月21日),7月份平均日较差为14.6℃。1月份平均气温为10℃,极端最低气温-2.5℃。3、雨水福州市年降水量分布大致是从东南向西北递增。每年4-9月为闽江汛期,其降水量占全年总量的69-77%。福州地区属海洋性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最大降水量为1633毫M,最小降水量为1006毫M,年平均降水量为1343毫M。降水多集中在4-6月份,8-9月为台风季节,易形成雷雨。4、交通、电力及服务设施福州市是我国东南沿海的重要商贸城市,对外交通已形成了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四位一体的现代化交通网络,出入方式十分快捷和方便。市内交通、通讯、医疗等服务设施均十分齐全,主要建筑材料资源丰富。二、现场施工条件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详见现场勘探记录表)三、技术要求:1、工程名称::2013年福州传输汇聚节点气消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福州市区、永泰、闽侯、马尾、平潭、福清、罗源、长乐、连江、闽清区域175个节点3、建设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4、招标内容和范围4.1、2013年福州传输汇聚节点气消安装工程施工。4.2、本次施工范围:2013年福州传输汇聚节点气消安装工程施工(主要材料由发包方提供,辅助材料由承包商提供,具体详见预算书)5、系统总体技术要求5.1、采用一套组合分配系统进行保护,系统应完全满足国家现行消防规范技术要求,完全满足大楼有关消防设计和使用要求。5.2、系统性能要求:先进性:采用可靠的,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技术和设备,并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复印件,由投标方加盖公章。可靠性:系统设备应保证连续可靠地运行,当某一现场设备故障时能不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报警主机显示屏能将现场变化的信息以动态的曲线形式直观显示,做到准确掌握控制防范。简便性:系统的操作和维护应该是简便的、易掌握的、广泛的信息用清楚的彩色图表和中文显示,应有广泛的用户界面。安全性: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口令和权限,根据用户需要对程序进行加密。易维护性:系统有关设备可实现在线维护,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周全性:系统应满足大楼所有现场不同的报警及灭火要求。准确性:系统对现场的检测必须准确,消除误报。美观性:各探测器及相关器件等应美观、超薄与装修融洽。实用性: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实现对整个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经济性:在满足土建条件和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做到合理配置,节约投资。5.3灭火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灭火方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喷射一定浓度的七氟丙烷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保护区域。5.4灭火系统的控制方式为自动、电气手动、机械手动三种。在有人工作或值班时,应采用电气手动控制,在无人的情况下,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自动、手动控制方式的转换应在灭火控制器上实现。6、技术标准6.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国家标准6.2福建省消防总队的消防条例、要求和相关文件6.2设备应有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验报告;6.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部件、材料应为制造厂的原装产品,并附有产地证明合格书。7、技术服务要求7.1安装和调试:由中标方负责在业主建设工地现场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中标方应负责牵头会同消防主管部门、业主、设计院组织中标设备与配置及系统图会审,并保证通过。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应向业主提供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分阶段的计划表。7.2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国国家现行标准《WESDA烟雾探测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规范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要求。7.2.1验收方法:(1)厂检验:中标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2)自检: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方应对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和实验,其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并出具自检详细检测报告。(3)终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方负责联系当地消防部门会同业主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消防工程验收合格书。7.4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方技术人员应在现场指导和培训业主有关人员,并解答业主提出的技术问题,中标方免费为业主培训3-5名操作管理人员。7.5技术文件:中标方应向业主提供以下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技术资料(但不限于这些资料)。7.5.1设备(或器件)的系统原理图、系统功能说明;7.5.2设备(或器件)的系统安装线路图及配置图;7.5.3安装手册;7.5.4操作手册;7.5.5维修手册;7.5.6施工标准及技术规范;7.5.7其他必须的技术资料。7.6安装工具和测试工具中标方应向业主提供支持系统、设备、部件、材料的安装和测试的有关工具。7.7备品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修期后三年用的备品备件清单(含价格),其价格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7.8售后服务:本工程的免费保修期至少为二年(保修期自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中标方应负责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如属质量问题,中标方应负责更换损坏的零损件,如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中标方应负责协调原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如中标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排除故障,则招标方有权另行委托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保修期结束后,中标方仍应对本系统保证及时、良好的维保服务。若招标单位以后进行设备更换或工程扩容,中标方应保证按不高于本次招标价格提供产品设备;如因国家规定或供应商改型等因素出现与原型号规格不致时,中标方应保证提供所提提供设备材料,其性能优于改型前产品,且有良好的互换性,对原固定设备(如管网部分)不作较大更换,不增加招标单位此方面费用,并且所提供的货物价格不高于市场同行价格。除另有规定,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范以及其他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工程测量规范》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2.《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16.《防水卷材屋面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暂行规定》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2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1.《砌筑沙浆配合比设计规程》2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2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4.《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及验收规范》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3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32.《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3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7.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工程适用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照相应的新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