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甲、乙双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定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和地点及数量1、项目名称:擎天柱广告牌制作及安装2、项目地址:3、项目数量:户外擎天柱广告牌四根二、项目内容1、本项目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户外擎天柱广告牌四根2、广告牌版面规格:广告牌距地面高度为18米,广告牌长18米×宽6米,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制作。3、版面采用的钢材、角钢、角铁、圆钢等材料的规格及标准均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三、施工工期:1、待合同签订后,以进入施工现场为准。期限为天。(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等正常停工原因,工期将顺延)。2、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广告牌制作完成后,进行验收,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乙方转包工程。四、项目价款及付款方式:1、项目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单价元/根(人民币元整)。2、付款方式:五、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施工供电电源和协调场地2、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不得以次充好,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严禁有违法违纪的行为。4、乙方确保广告牌结构安全性,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性破坏,经检验属于原材料、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安全、质量等问题,其直接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项目完工须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全部款项。6、该工程安装完工之日起,以甲乙双方工程签字为据。做到定期检查,以除后患。六、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七、附则: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3、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