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统一财务政策,控制财务风险,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总纲,具体管理办法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原则制订。第三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对象是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和所产生的财务关系。第五条、财务管理的职能是针对管理对象所进行的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和分析。第六条、加强财务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基础工作:一、建立原始记录的填报及管理制度;二、建立定额管理制度;三、建立计量验收制度;四、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五、建立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制度;六、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司实行集权与分权管理相结合,资金集中控制的财务管理体制。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财务活动中的权力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则及财经纪律。2、组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经营活动,确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3、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支持公司财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开展财务管理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4、组织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采取措施,确保实施。5、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6、依法纳税,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7、对企业会计资料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一惯性负责。第九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配合企业法人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工作。1、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经纪律。2、提出设置财务会计岗位的建议,组织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开展财务管理工作。3、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开展成本控制,费用管理和会计核算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4、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5、审核公司主要财务收支事项和财务报告,领导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分析活动。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开展各项财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2、做好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方面的工作。3、认真编写公司财务报告,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评价指标,搞好公司财务评价工作。4、全面参与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工作,审查有关经济合同,促进公司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各项资产效能,提高理财水平。5、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学习掌握与企业财务活动相关的财政、财务、税收、会计等国家政策法规,促使公司财务活动规范合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互相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1、认真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各项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2、落实本部门财务预算。3、定期检查分析本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4、接受财务部门在财务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各经营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直接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纳入财务核算,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进行帐外经营。第三章资金的筹集与管理第十四条、资金筹集一、资金筹集的原则1、集中管理原则:公司所有外部融资活动,必须由财务部集中审批,统一管理。2、成本收益原则:融资应比较、分析成本,讲求融资效益。3、风险收益原则:融资应进行风险评估,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采取防范措施,使收益和风险相匹配。4、融资方式和财务结构相适应原则。选择融资方式必须兼顾公司财务结构,科学合理地运用财务杠杆,保持良好偿债能力。5、以需定筹,收支平衡原则:根据需要确定筹资数量和筹资时间,根据资金来源平衡资金支出。二、资金筹集方式包括:1、吸收投资者投资,即股权筹资。2、银行借款、签发短期票据和用商业信用等方式筹集资金,即债权筹资。3、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把部分利润留在公司内部使用的方式筹集资金,即积累筹资。第十五条、资金管理一、实行资金计划管理:为使公司资金运用合理,加速周转,各部门应根据确定的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资金需求计划,编制需用量的预算和使用进度表,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统筹安排,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报告企业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二、实行资金有偿占用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公司应建立资金有偿使用制度,实行企业内部资金调剂办法,使资金筹措和资金运用合理化。第十六条、资本金的管理公司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实行分类管理。投资者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以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以货币资金出资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第十七条、资本公积金的管理公司要按照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分别对资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分类记录资本公积金明细帐。第十八条负债的管理公司对各类负债要按年限严格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财务部对各种负债的归还期、利息支付期应及时核对并按期偿还,并按月向总经理提供分类汇总情况。第四章流动资产第十九条、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存货、待摊费用等。第二十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1、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收支范围执行。库存资金日清月结,一切营业性现金收入,都应于当日最迟次日送存银行,不允许坐支。2、各经营公司由财务部负责营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设专职稽核员负责各收银员的业务指导及稽核,餐饮部、康体部、夜总会等经营部门设若干专职收银员,每日营业结束后,各收银台的收银员要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连同所收支票、信用卡、现金等按规送交财务部。3、帐务主管应定期检查出纳员的库存现金与帐薄是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库,月末编制库存现金盘存表,报财务部经理。帐务主管或稽核员应对各收银点实行经常性或突击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书面报告财务部经理进行处理。4、公司货币资金的收付,除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款项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办理结算。5、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所有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要及时逐项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由帐务主管与出纳共同进行,帐务主管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一条、往来结算的管理1、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经营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在往来结算管理上的责任,建立客户资信调查,客户档案、帐目登记、帐款催收和信用评定等日常管理程序,月底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要分户列出债权债务明细表。2、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每季季末编制债权帐龄情况表,提出债权帐龄分析报告,对逾期未结清的债权要分析情况,检查责任,健全制度,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催收。第二十二条、坏帐损失的管理,公司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5‰提取坏帐准备金,发生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第二十三条、存货的管理1、存货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物料用品等。2、存货的计价方法①国内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挑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等按实际成本计价。②境外构入的商品进价成本按进口商品在购进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算,包括进价、进口关税、外汇差价以及支付委托外贸部门代理进口的手续费等。③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各项实际支出计价。④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⑤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场价计价。⑥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公司负担的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计价;若无发票、帐单,按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计价。⑦存货的领用或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⑧低值易耗品出库后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3、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4、存货采购、领用的管理(1)、进必须由采购部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必须填列具体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和结算方式等,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汇总审核,编制资金计划,安排采购资金;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实行采购、验货、付款衔接制度。采购的存货应取得有效发票,并将采购的材料物资连同发票,采购计划单送库房验收入库后交财务部审核记帐。(2)、的品种数量金额明细核算制财务部根据仓库验收入库单按品种、数量、金额、登记明细帐,凭各经营部门填制的“领料单”发出存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部门成本。餐饮部直接采购入厨的小宗鲜、活原料、调味品等辅料,经质检、计量使用等有关人员签字后,直接计入餐饮成本。经营部门对领用和自行采购的小宗存货应建立领用、发出等内部转移手续,月末财务部成本核算员会同经营部门对领用后未消耗的原辅料等进行实地盘点,编制盘点表,由财务部办理“假退库”手续,减当月成本。待下月初再行冲回。(3)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见实施细则。第五章固定资产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a)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及缴纳的税金确定;进口设备、家俱等的计价还应包括支付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入帐,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包括增值税税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入帐。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除房屋、建筑物按规定使用年限外,其他固定资产一律按5年计提折旧。统一采用固定月折旧率,个别核算的方法进行折旧,固定月折旧率为1.6%。计算公式:月折旧额=原值*1.6%第二十七条、提取折旧时按月初固定资产帐面原值提取,月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1、购进手续。各部门每年将所需购置的设备、财产购置计划与工程部门协商后,提交财务部初审平衡,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计划和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至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各部门应当强化计划管理意识,尽量减少计划外购置。对确属工作需要的计划外购置,应严格按照计划外物资请购签批程序进行。对未按照计划购置或计划外未经审批同意的资产购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2、固定资产购入后应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验收,同时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详细登记,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应填制“物资转移单”,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4、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为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实地盘点清查一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由工程和财务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制度规定分别进行财务处理。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修理1、固定资产修理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划分为大修理和日常修理。2、各部门的日常修理由工程部负责,修理费用由工程部按部门划分,报财务部审核后,计入有关部门当期费用。3、需要大修理的固定资产,由工程部提前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大修理计划和大修理费用预算报告交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对未列在修理计划中,但确实需要大修理的临时性项目,应填写紧急修理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对直接影响经营必须紧急抢修的项目,事后应补填紧急修理报告书报财务部和总经理。4、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费用。第六章、递延资产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