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主要目的是全力维护学校稳定,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学校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是做好学校安定稳定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进行排查整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排查本校存在的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并认真加以整改,维护学校安定稳定。1、建立组织、制度、人员三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2、成立预防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发生。3.定期排查学校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辅导员——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4.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明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5.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必须上报。6.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7.每月对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汇总,填好矛盾纠纷排查表,供学校领导查阅。8、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9、矛盾纠纷排查一般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特殊时期每周排查,主要掌握信访老户和重点人员的情况。10、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帐。每次排查情况都要填写排查工作统计表。11、信息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信息,要进行分析,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轻重缓急分类处理。12、对因责任不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不细而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信访案件,要实行责任追究。附:我校成立学校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刘永副组长:王春枝成员:熊川曾风光王冲付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