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合伙散伙协议合伙人:***,男,汉族,*岁,武安市*镇**村人。合伙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武安市**镇****村***号人。合伙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武安市**镇****村**号人。以上合伙人在2008年期间开始合伙共同经营装卸货物(煤、炭)生意,从2009年夏天开始承包*****有限公司的装卸货物生意,2009年底又承包了邯****8煤矿装卸货物生意。到2012年左右三人共同决定以合伙人***名义成立了武安市**镇***装卸部,****年左右三人又共同决定以合伙人***之子***的名义成立了武安市**镇****装运部。到2017年8月左右因***焦化有限公司停产,该项合伙事务也随之停止,到2018年1月20日****煤矿停产,该项合伙事务也随之停止。目前合伙事务已全部终止。三人在合伙期间的职权及投资比例如下:***担任合伙事务的现金出纳,占50%股份;***担任合伙事务的账目记录,占25%股份;***是合伙事务的监督人,占25%股份,三人的投资本金早已撤清。在这几年的合伙盈余分配上三方一直是按此比例进行分配,***因工作需要享受了一年工资待遇,每月****元,其他二人均没有享受工资待遇,并同意此方案。现为了明确合伙人的散伙账目和债权的催要,三方自愿共同签订如下散伙协议:一、截止到2018年春节前三方共同确认合伙事务的债权为:1、*****焦化有限公司尚欠58万元左右;2、*******煤矿尚欠36万元左右。这两笔债权的具体数额以实际与债务人对账为准。三人承诺在2018年春节以后没有得到债务人的任何款项。二、***一直担任合伙事务的现金出纳,目前其手中有合伙事务的流动资金**万元。三、对以后债权的追讨事项及费用必须经三方共同行使、共同决定,未经三方共同决定的费用由自己支付。追回的款项三人同意按上述投资比例分配。四、三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已清楚,并完全了解。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签字:证明人签字: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