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新火力发电预规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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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主要讲述内容第一章新预规修编情况概述第二章新预规的主要变化情况第三章新预规主要内容及费用使用说明第四章建设预算编制办法第五章装材预算价格第一章新版预规修编情况概述一、修编的必要性1.编制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10.10.28发布,11.7.1实施。第35号主席令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97.11.1发布,98.3.1实施。91号主席令,11、4.22修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00.1.10通过,00.1.30公布实施。第279号国务院令④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56号令;07.11.1发布,08.5.1实施。范本⑤财政部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⑥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⑦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等等。一、修编的必要性2.工程技术快速发展与“三新”的广泛应用①工程设计领域随着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和大规模技术创新,以特高压、智能电网、百万机级发电机组等新技术层出不穷;②为了实现新设计功能提高的要求,在工程中大量采用“三新”---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③在工程施工领域,在新的设计技术背景下,全新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案、施工装备及施工方法应运而生。一、修编的必要性3.原定额章节和子目设置及定额基价急待调整完善①随着技术、方法和效率的不断变化,急切需要对2006版电力建设各册概预算定额的整体结构、各章与各节及其各个子目等做适应性的调整。同时,对那些已经过时篇章及子目作必要的删减处理,对已经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子目做革命性的调整和完善,同时,又新增了大量的补充子目;②2006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的日工资标准偏低、材料费和机械台班费已与现行市场价格偏差巨大,以年度调整系数已不能满足要求,故此,要做整体性变革,换入新的消耗量及对应单价,形成新的定额基价。一、修编的必要性4.国家主管部门对工程定额修编周期有了明确要求①按照国家专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近出台的“定额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各专业工程计价定额的使用周期原则上为5年”。这为我们定额的及时修订提供了政策层面的依据。②按照国家能源局即将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也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修编周期为5年”。2010年8月中下旬,编制组结合函调意见,开始进行调研收,先后走访了18个省、自治区和地市的有关单位。并于9月中旬在沈阳开展第一次集中工作,并完成初稿编制。2010年9月末,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意见征询会议,共受到各种意见152条,会后进行集中整改。2010年3月5日,总站在杭州召开编制工作启动会,并提出编制方案、成立预规修编组。3月20日,发文向全国函调征询修改意见和建议。2010年7月初,总站完成了全国对“预规”函调反馈意见与建议的初步整理工作,经分析、归并后,形成325条意见。二、修编的主要过程2010年10月下旬将新“预规”向全国征求意见。到11月25日,接到反馈意见101条(电网48条,发电53条),经进一步整理后,形成送审稿。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中旬,有经历两次全国性的专家审查会,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10年10月初,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征求意见会,整改各方提出意见82条。并形成新的征求意见稿。2012年中和2013年8月,经历3次大范围的修改和若干次调整和修改,最后于今年10月末最终定稿、出版。二、修编的主要过程三、本次修编的主要特点1、传承性与创新性相结合本次修编是以2006版为基础,为保持计算规则和使用习惯的连续性,新预规基本上维持和延续了老版的总体框架和结构,但也结合当前电力体制改革、项目管理模式、工程技术发展以及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一些费用项目的设置、范围界定和费用计算标准及各种表格做了创新和改进,以方便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和新预规的使用。三、本次修编的主要特点2、规范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新预规在费用项目设置和具体内容上充分考虑了近年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相关要求;在费用计算方面尽可能满足目前国家关于社会保障和安全文明等的相关规定相关要求。在建设预算编制规则、项目及费用性质划分方面,充分考虑了技术进步、设计专业的图纸卷册划分方式、项目管理方式和招投标工作模式,基本做到了与目前电力建设项目管理方式相一致。另外,在第二章中将建安费、其他费按照各项费用所在层级进行重新编排层级码,更加明了和清晰。三、本次修编的主要特点3、兼顾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衔接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通行的模式,因其管理方便、快捷,易于进行过程控制,纠纷争议相对较少而被广泛采用,目前国家和行业都在大力推广和应用该模式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因此,在本次预规修编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费用项目设置等相关内容上均做了必要的衔接与调整。三、本次修编的主要特点4、与定额体系保持一致预规是有关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费用计算标准、费用性质、项目划分及有关编制办法的基础性规定,是指导定额正确使用并发挥作用的指导性文件。因此,本预规在修编过程中,特别注重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通过与定额修编的全过程互动,预规在项目划分、费用计算模型、费用计算程序和价格水平等方面,与各专业定额保持了高度一致,消除了各项费用所对应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流程方面的缺陷,有效避免了工程结算纠纷的发生。四、修编遵循主要原则1、采用了规范化的编排格式,内容包括正文和附录两部分。2、在费用项目和内容上充分考虑了截止到2013年的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规章。3、在费用标准方面充分考虑了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健康环境等规定、标准和规范。4、在建设预算的编制规则和项目划分方面,采用电力规划院牵头编制的《项目划分导则》、《可研、初设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导则》,已充分考虑了设计专业的图纸卷册划分方式、项目管理模式和招投标工作模式。5、汲取了以往各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和“预规”的编制经验和内容精华,保持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体系的继承性和延续性。第二章新版预规的主要变化情况一、作用得到强化,适用范围更加清晰(总则)1、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强化1.0.3本规定是编制火力工程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计算依据,同时也是调解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基础)依据。【条文注释】投标报价:①暂无企业定额。②投标时,必须有综合单价分析表。③自主报价时,需依据原预规的相关规定)2、适用范围更加清晰1.0.5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50MW~1000MW级的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使用。【条文解析】本条为适用范围。除适用于单机容量50MW~1000MW级的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使用外,对于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发电工程、垃圾发电工程,以及核电常规岛工程可按照同容量工程执行。1.0.6本规定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投资建设的上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条文解析】本条为本规定适用的工程项目性质。即本规定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上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开工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的投产日期相距三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工程。3、增加一条内容(1.0.7),是本规定与其他规定的关系。一、作用得到强化,适用范围更加清晰(总则)二、术语部分更加系统、全面和完善1、增加术语:建设预算文件、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结算审查费、施工图文件评审费、火力发电厂、燃煤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项目计划总资金、项目建设总费用、铺底流动资金、建设预算编制基准期、建设预算编制基准期价格水平、编制基准期价差、特殊项目费用等20个。2、完善术语:建设预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直接工程费、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整套启动调试费等7个。3、修整术语:投资估算、车船税及运捡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余物清理费、项目法人管理费、招标费、设备材料监造费、工程建设检测费、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标杆电价等13个。4、删除术语:分系统调试费、整套启动调试费、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编制年价差等4个。(一)费用项目内容及从属关系作了调整1、“施工机械使用费”中删除原“养路费”内容,将其包含在成品油价格中。2、将原“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补助费”调整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两部委出台的【2012】16号文件,对其名称和内容作了调整)3、将“规费”中“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增加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两项费用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10.28发布的第35号主席令)4、“企业管理费”中,将“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调整到安全文明施工费当中;拿走“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差旅交通费中的养路费”删除。增加“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增加“施工期间沉降观测、施工期间工程二级测量网维护”。5、“税金”中增加了“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6、“余物清理费”计算表中,只包含对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包括5km内运费)。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安装工程的拆除、清理及返库费,需另行计算(一是套技改中的拆除定额,二是按表计算)。三、预算费用项目设置与计算规定更趋合理(一)费用项目内容及从属关系作了调整7、在项目建设管理费项下增加了“工程结算审查费”的内容,是将其从项目法人管理费中独立出来。8、在“招标费”中增加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查”的工作内容。9、将原“设备监造费”更名为“设备材料监造费”,增加了对“四大管道及管件、钢结构、6kV及以上电缆”等主要材料的监造内容。10、修改了“工程保险费”应从“基本预备费中列支”提法。11、在“前期工作费”中增加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内容。12、将“施工图文件评审”的内容从项目法人管理中调整到“设计文件评审费”项下。13、将原“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中“监督”内容删除,更名为“工程建设检测费”和“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14、将“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更名“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标准管理费”,并对费用内容进行了必要调整。三、预算费用项目设置与计算规定更趋合理(一)费用项目内容及从属关系作了调整15、删除了“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费用项目。16、整套启动试运费,由原“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更名而来。但取消了原“分系统调试费”“整套启动调试费”和“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费用项目。原“分系统调试和整套调试费”套用新调试定额,“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调整到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项下(在“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的项下依然保留了“整套启动试运费”项目,但调整了计算方法)。17、将“基本预备费”从其他费用中调出,使之与其他费用并列。并将输电线路工程的基本预备费单列出来调整。18、增加了“生产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项目内容。三、预算费用项目设置与计算规定更趋合理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基数未变,费率适当调减。(20%)2、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取费基数未变化,费率适当调减。(15%)工程类别取费基数地区及费率(%)ⅠⅡⅢⅣⅤ燃煤发电直接工程费0.761.081.662.362.94建筑直接工程费0.610.871.331.892.36人工费8.3011.7517.852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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