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分析**月**日,*****有限公司重型专项作业车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先后两次组织多人围堵该公司大门,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给我**的发展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此事件发生后,****举办了一次主题讨论会,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进行讨论,认真分析这起事件由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并结合**实际,切实将讨论成果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和实际行动,推动我**“两个环境”建设工作实现大突破。讨论会上认为,我****正处于改革开放建设的重要时期,跨越赶超的特殊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加快建立,社会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不仅表现为收入差距,还表现在财富占有、教育不公平等方面。这些差距的拉大损坏了社会公正原则,引起社会摩擦,导致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同时,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由单一趋于多元。一些人政治观念经济化、纪律观念自由化、宗旨观念利己化,过分追求自己的利益。一旦自己的利益受损,就产生对社会不满的情绪,采用不和谐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当前的特殊时期,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正确认识新时期的群体性事件,切实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我办主要采取了三点措施:一、把握好“四项原则”防治相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集体上访一般都有一个酝酿、形成、发展的过程,如果我们增强责任心和敏感性,将工作“关口”前移,就容易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践证明,防,可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治,往往会“治”出群众的对立情绪,甚至“治”出大乱子。因此,防是根本,是治本之策;治是治标,是不得已而为之。分级负责与各方协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是哪一级的问题归哪一级处理,能根据实际状况准确分析判断各种因素,有利于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但过分强调分级负责,如果左右不配合,只能导致工作的被动;因此,必须坚持分级负责与各方协作相结合,上下同心协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才能妥善处理。相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要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而不能简单地认为集体上访就是闹事。同时,也要树立教育群众的观点,要给他们讲清政策,讲清集体上访的危害。坚持原则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必须尽可能帮助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讲明情况,取得理解。另一方面,对提出无理要求尤其是利用集体上访向政府施压的“上访专业户”,必须坚持原则,决不能迁就照顾。二、注意的“五个问题”在态度上要表明一个“不赞成”。上访是人民群众的权利,正常的上访,党和政府是欢迎的。但是,应该根据《信访条例》向群众讲明白:集体上访的危害性大,我们是不赞成的。在接待的态度上要做到一个“诚恳”。我们不赞成集体上访,但集体上访一旦形成,我们无法回避,更不能回避。接待来访时,我们的工作人员要做到诚恳耐心、真心接待,切忌在群众“火头”上以硬碰硬。在处理上要分清一个“是非”。对群众反映的正当、合理的要求,要按照有关政策秉公办理,不推不拖,切实解决好;对提出过高要求或事实不确凿的,要搞好疏导;对确属无理取闹的,在教育无效的前提下,应当采取强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在答复上要体现一个“统一”。对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党的有关政策,给予正确答复,防止政出多门、说法不一的现象,以免造成工作的被动。更不能不负责任,随意乱表态,刺激群众情绪,使事态升级、恶化。在方式上要突出一个“快速”。对上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区别不同情况,积极提出方案,迅速解决,不能推、拖、躲。三、做好的“四个方面”必须大力加强维稳机制建设,构筑维稳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信访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将之列为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充分明确责任,深入动员和紧紧依靠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来共同参与。必须切实加强群体性上访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健全预警处理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三早”预警处理机制,既可以有效地防止和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又可以把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把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必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的民主与法制意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使其能够正确对待和处理利益矛盾,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正确对待和慎重处理群体性事件。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处置的原则,明确现场处置责任人,诚心诚意听取群众的意见、批评、建议和要求,增强责任感。通过面对面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效引导群众的情绪得到合理释放。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要深入进行剖析,搞清楚事件引发的背景,尽最大可能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社会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群众信“访”不信“法”,造成群体串联上访活跃。由于走法律程序时间长,且有不少成本,不少群众不愿走司法程序,组织群体到政府上访,给政府施压,企图以“信”代“法”,实现自己的目的,引发不少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众开始时采取的行动是上访、投诉,但在长期上访无果、投诉无决的情况下,最后引发了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