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工作研究会”会议材料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相关内容摘录(供参考)编号《纲要》摘录任务分类备注所属部分相关内容1三、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二)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培育精细化工、医药等产业,提升规模和水平,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学科调整/专业调整/产业转化(三)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环保、新能源、海洋等产业。生物领域重点加强干细胞、转基因、生物信息等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制,大力发展生物医学、生物育种等产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重点加快广州科学城(北区)和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加快科研、标准化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三同步步伐,把广州、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科技园区。“学科调整/专业调整/产业转化/科学园区2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推进核心技术的创新和转化。“重点开展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等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掌握一批行业核心和共性技术。”“实施产业前沿技术重大攻关计划,开展关键领域联合科技攻关,实施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创新药物的筛选与评价、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自主创新重大专项,支持产学研合作和区域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学研究/学科调整/信息化“加强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新建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支持国家重大创新成果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转化。大力发展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构建技术转移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园区/产业开发(二)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教学改革/科研协作(三)构建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建立联合创新区,支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科研协作/对外交流/科研“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工作研究会”会议材料一“规划建设深港创新圈,加强穗港产学研合作,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形成以广州-深圳-香港为主轴的区域创新布局。”“加快建设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广州国际生物岛等重大创新平台。”“到2012年,建成具有现代运行管理机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100家创新平台。平台(四)深化国家与地方创新联动机制。“设立省部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综合示范企业”行动计划和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支持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与珠江三角洲地区联合,组建100个左右省部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共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重大创新平台和省部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五)加强自主创新环境建设“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任用、表彰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发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人才引进平台的作用,建设一支高层次、国际化的优秀人才队伍。”人才工程负责3五、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三)建设人水和谐的水利工程体系。“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确保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现代化水利支撑保障体系。”科学研究4六、统筹城乡发展(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和质量安全水平。”科学研究(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条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医疗改革/学科调整/专业调整(四)建立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加强城市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的对口支援,增强城市对农村、二三产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教育服务/医疗服务5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优化珠江口东岸地区功能布局。“着力建设深圳通讯设备、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东莞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建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科技园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工作研究会”会议材料一(三)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水平。“重点发展佛山机械装备、新型平板显示产业集聚区和金融服务区,中山临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和健康产业基地。”科学研究/专业调整6九、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一)优先发展教育“推进校企合作,建设集约化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面向更大区域配置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放宽与境外机构合作办学权限,鼓励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智力引进和人才培养合作,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大对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支持力度,到2020年,重点引进3-5所国外知名大学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成1-2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大学。”“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制定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率先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改革应试教育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寻符合人类文明成果传承规律的教育方式。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推进高等学校治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业调整/教育培训/合作办学/教学改革/招商引资(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发展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国家卫生镇。——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和使用大型医疗设备、检验仪器,启动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和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考虑实际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数量。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倾斜。统筹高层次医学人才和面向基层的实用卫生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医疗服务中的独特优势,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率先建立健全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模式,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机制。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实现形式,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试验区作用。医疗改革/专业调整/教学改革/学科调整/信息化/教育培训“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工作研究会”会议材料一7十一、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一)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积极开展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中外合资、合作试点。对外交流/合作办学(二)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加大开展银行、证券、保险、评估、会计、法律、教育、医疗等领域从业资格互认工作力度,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合作,建立港深、港穗、珠澳创新合作机制。规划建设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后海地区、深港边界区、珠海横琴新区、珠澳跨境合作区等合作区域,作为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的载体。鼓励粤港澳三地优势互补,联手参与国际竞争。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办学/科研协作鼓励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应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为港澳人员到内地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推动专业技能人才培训的合作。完善粤港澳三地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和食品、农产品卫生事件互通协查机制。支持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合作机制。(三)提升对台经贸合作水平。“支持建立多种交流机制,加大协会、商会等民间交流力度,鼓励开展经贸洽谈、合作论坛和商务考察。加强与台湾在经贸、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领域合作。”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办学/科研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