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管理1、《北车集团公司科研开发计划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2、《我厂科研开发计划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3、我厂目前进行中的铁道部、北车集团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管理科研开发项目管理工作是全部科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好这一工作1、需要各级科技项目主管人员经常和认真地学习、研究国家政策、文件,并合理利用。2、需要科技项目管理人员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我厂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3、科技项目开发计划管理为我们提供的是一种管理方法、工作方法,各级科技项目主管人员如能切实执行,可以使我厂各项开发工作统一、规范的进行。4、建立技术管理体系的过程。集团公司有关科技管理文件•1、《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北车技[2004]215号•2、《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条例》——北车技[2002]14号•3、《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成果鉴定办法》——北车技[2003]191号•4、《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北车技[2003]187号•5、《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暂行规定》——北车技[2002]22号集团公司有关科技管理文件•6、《中国北车集团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北车技[2005]114号•7、《中国北车集团公司技术转让管理办法》——北车技[2002]21号•8、《中国北车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北车技[2003]149号•9、《中国北车集团公司技术引进项目管理办法》——北车技[2001]177号科研开发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和实施简要过程••——各单位申报、集团公司评审(部招投标)、签定开发•合同•——各单位组织实施、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集团进行检查、协调、督办。•——集团公司拨款、各单位实施管理•——完成后各单位书面申请结题,集团公司组织鉴定或•验收评审,集团公司颁发鉴定证书•课题立项项目实施经费管理项目结题科研开发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和实施简要过程•——申报集团公司、铁道学会、地方科委科技成果奖励•——成果登记、资料管理、成果宣传、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让•——专利申请、保护、登记、利用(国家自主创新政策•要求,集团加强了这个工作,对每个单位提出了•指标要求,我厂今年目标是实现零的突破)•科技成果申报专利技术成果管理《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科研管理体系,加强科研计划管理工作,增强集团公司对技术发展政策、科研计划及经费投入等的决策和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实现集团公司跨越式发展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2号)要求,结合铁道部新修订下发的《铁道部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和《铁道部科技研究开发课题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科技[2003]131号)(以下简称“部科研计划管理办法”和“部科研课题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按《中国北车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基本规范》(北车综【2002】110号)的要求和集团公司总部部室调整后的职责分工安排,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研计划”)是集团公司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团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第三条为充分利用集团资源,发挥集团整体优势,集团公司对集团内科技研究开发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分级负责管理制度,即对集团公司科研计划进行直接管理(实施课题制管理)并协调组织计划课题的实施,对各单位制定的科研计划进行审查备案管理。第二章指导思想第四条集团公司科研计划管理工作应以实现集团公司跨越式发展战略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坚持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相结合,突出产品技术创新,强化核心技术应用研究,注重产、学、研结合,努力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不断提高北车集团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并使之快速形成产业化和商品化。加快产品设计、制造技术与国际水平接轨,不断满足铁路运输市场和国内外市场发展的需求。第三章科研计划编制的原则第五条集团公司科研计划立项的依据是:一、铁路主要技术政策;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远景目标;三、铁道部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指南;四、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五、国内外市场预测及需求。第六条集团公司科研计划立项的原则是:以满足铁路客运高速、快速和货运快捷、重载以及城市轨道运输装备现代化为重点,以系统引进关键技术、消化吸收及国产化为平台,以实现产品“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自主开发和自主创新,依托产、学、研联合开发的优势,形成快速开发、适应性开发的技术创新格局,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的可靠性及经济性指标,以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和轨道运输装备现代化的要求,推动我国同类产品整体水平尽快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下列课题优先列入集团公司科研计划:一、为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进行高速列车、提速及重载机车车辆、高原机车车辆等整车及其关键部件的引进、消化吸收,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自主开发和自主创新课题;二、城市轨道车辆整车及其关键技术、关键部件的开发研制;三、轨道车辆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四、交流传动系统技术、列车微机网络控制技术、大功率柴油机技术、高速和重载技术、节能环保技术、转向架及制动系统等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的研究开发与应用;五、轨道车辆安全装备技术的研究开发;六、有市场需求和竞争力的其它产品及出口产品的开发研制;七、重大质量攻关及工艺改进研究;八、重要部件可靠性、耐久性的研究;九、关键制造技术的研究;十、重要检测、试验装备的开发研制;十一、核心技术向路外扩张,形成产业的课题。第四章科研计划的组织管理第七条技术开发部是集团公司科研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课题的立项、审查,课题的招标、评估、评审,铁道部科研计划课题的申报,集团公司科研计划的制定,课题合同的审查与签订,设计任务书审批,技术设计评审,课题的指导、协调、监督及组织实施,课题的结题、验收与鉴定,以及科研经费的管理等工作。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有相应的科研计划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并承担本单位的全面科研计划管理工作。第八条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决策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课题管理机制。在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技术政策和产品结构调整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让专家参与课题立项评审、课题招标、计划编制、课题结题验收等咨询、研讨和审定工作。专家从集团公司技术专家库中根据课题专业范围抽取。第五章课题的立项第九条课题立项程序和方法:一、根据铁路主要技术政策以及集团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在铁道部下发的年度《铁道部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指南》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组织制定年度《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指南》,提出集团公司下一年度科技发展的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并于每年三季度末下发至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二、各单位应根据下发的年度《课题指南》,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副厂、所长)组织技术部门(含工艺、质量部门)负责人、各领域技术专家,从本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结合自身在科研开发、技术引进、生产、管理以及市场需求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认真研究讨论下一年度的科技研究开发课题,再由各单位科技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格式整理、审查后行文(一式四份),于每年10月底前向集团公司技术开发部报送《年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申请表》(见附件l)和《年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此前,各单位须事先从OA系统发送至集团公司技术开发部。三、部科研计划课题由集团公司统一申报至铁道部科技司。各单位经认真研究,有意申报铁道部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的,需按部科研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格式及上述项二的要求向集团公司申报科研课题,集团公司在组织对各单位申报课题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决定出申报铁道部的科研课题,并以集团公司名义行文报部。四、对产学研联合开发课题,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牵头作为主持单位向集团公司申报。对适宜招标的科研课题,由集团公司组织向集团内企业及社会招标,确定课题的承担单位。招标工作比照部科研课题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五、对重大科研开发课题(指关系到集团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地位的重大整车、关键部件及关键技术,且科研及关键技术,且科研经费经费预算超过100万元以上的课题,下同),除按上述规定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汇总表》外,各单位还需同时申报《重大科研开发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并作为课题申请表的附件。六、技术开发部负责对各单位申报课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七、组织课题立项评审。由集团公司技术主管领导、副总工程师、技术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课题立项评审组,并召开课题立项评审会,对各单位申报的课题,在集团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的初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研究、讨论、评议和筛选,并确定立项课题。技术开发部对确定立项的课题进行汇总、整理并报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于每年一季度行文下达集团公司年度科研计划。对申报并被列入部科研计划的课题,作为部级课题同时列入集团公司科研计划中;对申报铁道部科研课题但未获批准的,原则上仍作为公司级课题列入集团公司科研计划;部分跨年度(但仍在课题起止年限有效期内的)部级课题或公司级课题,仍作为延续项目列入当年集团公司科研计划。八、集团公司科研计划原则上一年制定一次,并实行滚动管理。若当年因铁路技术政策变化,或集团公司技术政策、产品结构调整,或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需要增加或调整科研课题,各单位可以向集团公司申请补充科研课题(申报方式与科研计划课题申报方式相同),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于每年二季度或三季度下发当年《补充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简称“补充科研计划”)。补充科研计划与年度正式科研计划具有同等效力,且按同样方式进行管理。九、集团公司科研计划课题实行课题合同制管理。集团公司为课题委托方(甲方),课题承担单位为课题研究开发方(乙方),集团公司技术主管领导为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般为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订《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合同》(见附件4),科研计划课题合同于每年5月底前签订完成。合同一经签订,课题即告正式成立。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承担课题时,由课题主持单位(即课题第一承担单位,下同)与集团公司签订课题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责任。课题主持单位应按任务分工与其他承担单位签订分项合同或协议,以确保课题合同的完成。对列为铁道部科研计划的课题,由课题主持单位按部科研计划管理办法与铁道部科技司直接签订课题合同,同时将合同正式稿(签字并盖双方公章)一份(原件或复印件)报送集团公司备案。对在本年度前已签订合同(一般指跨年度延续课题),当课题内容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时,该课题不重复签订合同。十、为避免集团内同行业企业科技重复投入或重复开发,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的科技研究开发计划实施审查备案管理。各单位年度科研计划必须于每年5月底前报送集团公司技术开发部审查(正式文本寄送并从OA系统同时报送)。已列入集团公司科研计划及铁道部科研计划的课题可列入本单位年度科研计划中。各单位科研计划应采取课题合同制管理,即课题负责人应与本单位法人代表委托的技术负责人签订课题合同(已与集团公司或铁道部签订合同的课题除外)。第六章课题的实施第十条合同签订后,课题承担单位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组织课题的实施。在每季度末,由课题主持单位将课题的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通过OA系统向集团公司技术开发部报送《年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季度执行情况表》(见附件5)。在每年1月底前,各课题主持单位还应将上年度各计划课题的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以正式公文形式向集团公司报送《年中国北车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执行情况表》(见附件6)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