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专访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考综合处、助学管理处处长王建民王建民处长接受《江苏自学考试》杂志专访苏州大学成考专升本咨询QQ:2393590185510252206《江苏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实施30年来,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哪些积极贡献?王建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30年,正是我国经济实现腾飞、社会高速发展和民族走向复兴的30年。30年来,自学考试适应我国不同时期的国家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进步的需要,开考急需专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在提高人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学考试30年的发展,既满足了被文革耽误的一代人学历补偿教育需求,又有效缓解了普通高校教育资源短缺和招生人数不足的矛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自学考试更加适应社会需求,开设了一批职业型、应用型专业和课程;在职在岗考生比重日益增加,职业结构多样化;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30年来,自学考试全国累计在籍考生5500多万人,报考规模达到了2.17亿多人次,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050多万人,相当于140所万人规模的大学30年毕业生的总量。另外,累计有5000多万人次参加了非学历教育证书考试,其中2000多万人获得各种证书,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了特殊的贡献。由于自学考试具有开放灵活,学习成本低廉,工学矛盾小,“以考促学”、“教考分离”、“宽进严出”等优势,自这种教育制度诞生之日起,就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多年来一直吸引着来自不同年龄、不同教育背景和职业群体的众多求学者的积极报考。千百万人通过参加自学考试的学习而改变了命运,学习了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了职业技能,磨练了意志;千百万人从自学考试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走出,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行各业的合格人才,许多还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行业精英和领军人才,他们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岗位上都做出了积极贡献。《江苏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产生哪些重要影响?王建民:30年来,自学考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公众对多渠道、多种形式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拓展教育功能和服务范围,为自身的改革和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与动力,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改善和丰富了高等教育结构,推动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推进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为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开辟了更为宽广的渠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为多种形式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个人自学是基础,强调学习者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培养了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强自律精神。社会助学是保障,它面向所有教育资源开放,有机结合各类教育资源,为学习者提供社会化的学习支持与服务。国家考试是核心,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标准体系和完整的考试管理制度,在坚持开放入学的同时,严格把握国家考试标准,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始终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位一体的自学考试能有效节约国家教育经费投入、有效调动各类社会教育资源、有效解决个人工学矛盾和时空限制,它的灵活、开放、公平和质量,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方便条件和现实可能,30年来,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践丰富和发展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理论,也为普通高校的专业设置、学科调整、教学改革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自学考试能够比较及时地根据经济建设及部门行业对人才的特定需求,灵活开设所需专业,这为普通高校专业设置带来经验借鉴;自学考试的开放性、机制的灵活性、评价的公平性对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也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创建与发展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提供了一个舞台,有力促进了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2010年,通过各省级考办登记注册和全国考办备案的1602所社会助学组织中,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共587所,注册学习者约58.7万人。很多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都是从自考助学的办学过程中积累经验、培养师资队伍、筹集资金,完善教学设备,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可以说,没有自学考试的建立,就没有民办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自学考试是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契合点,在实现高等教育发展目标、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江苏自学考试》:2010年,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第八章“继续教育”中提到“要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那么,今后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构建?王建民:21世纪是终身学习的时代,为所有人的终身学习提供便利条件是教育的重要职责和使命。自学考试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与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教育。它的办学体制和形式灵活,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要,满足不同个体发展的选择性需求,锻炼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毅力品质,充分发挥多种社会教育资源的效益,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渠道、多媒体的学习机会和方式,满足人们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为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自学考试有着“向各类教育资源开放、教育时段的开放、教育服务能力的开放等等”优势,在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促进人的个性发展等方面,自学考试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立了未来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要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任务要求,为自学考试在终身学习时代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后,自学考试要始终紧紧抓住质量这条生命线,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积极调整定位,推进制度机制的改革创新。到2020年,发展成为制度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专业课程齐全、学习方式灵活、学习资源丰富、考试评价科学、服务体系健全的开放与自主学习制度;同时,不断拓展自学考试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与领域,改进国家考试与评价的内容、手段和管理方式,提高考试服务水平,使其发展成为我国继续教育不同学习成果的权威性评价与认定制度,更好地适应和满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个人学习的需求,为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继续做出积极的贡献。《江苏自学考试》:自学考试与其它高等教育形式、非学历证书考试之间如何衔接?王建民:自学考试作为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和社会化开放教育形式,在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衔接方面具有更强的适应性。要利用这一优势,逐步实现与各类教育形式的相互衔接与沟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工协作,协调发展,努力搭建纵横贯通的人才成长“立交桥”,为学习者提供更宽广、更便捷的学习途径。今后一段时期,调整和遴选一批核心课程,建立国家“课程学分库”,探索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的课程学分互认办法,共同建设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积极开展与中职中技、高职高专等各类职业院校的合作,加强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完善对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同类课程的学分认证办法,为学习者取得第二学历、增强就业与职业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提供支持和帮助;加强与部门行业的合作,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为国家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支撑和服务,为劳动准入、人才选拔与使用提供服务;调整和开设适用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专业和项目,积极实施与非学历教育相沟通的“双证书”制度,培养复合型人才;积极探索各类学习成果的评价和认证制度,建设继续教育考试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种继续教育形式提供专业化的考试评价服务。《江苏自学考试》:当前形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有哪些?自学考试如何面对挑战,如何进行改革?王建民:当前,由于普通高校的连续扩招,成人高校、广播电视大学、网络学院等多种教育形式的迅速发展,境外教育机构不断介入国内教育市场,出国留学持续升温,以及人口规模及结构变化等原因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带来生源规模下降、生源结构性变化和教育资源整合难度加大等多方面的挑战,但是社会巨大的人才需求是自学考试可持续发展的动力,随着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要求“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同时,随着产业结构不断调整,适应转岗需求等,均为自学考试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面对挑战和机遇,我们需要从国家发展的大环境中去解读,需要站在历史发展的新高度去规划,需要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纳入到我国教育整体结构框架中去思考,需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和要求去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机制、保证质量、拓展服务,使自学考试逐步发展成为我国继续教育各类学习成果的权威性评价与认证制度,成为我国终身学习体系中一种重要教育形式。首先要积极调整自学考试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方向,改革自学考试的专业和课程体系,以培养应用型、职业型人才为主,使自学考试更贴近社会和实际需要,提高自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建立健全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教育规律的评价考核办法,积极推进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加强对知识运用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加快考试大纲和教材建设工作,研制适合自主学习的多样化学习媒体;加强对广大自考学习者的学习指导与支持服务,提高自考学习者的学习效率和满意度。加强与行业和企业的合作,大力发展非学历社会证书项目,建立不同层次的学历文凭和非学历证书体系。其次要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多样化的人才观,科学制定并准确把握质量标准,确保国家考试质量与安全,坚持“教考分离”的原则,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全面提升自学考试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科学制订考试计划,准确把握课程标准,严格专业审批管理;转变命题方式,建设适应不同职业需要的多类型、多层次的课程题库,提高命题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考务信息化和标准化考点建设,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发挥主考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标准、学习媒体、考试命题、试卷评阅、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审核、助学活动以及学位授予等工作中的作用;鼓励支持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助学方式,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指导和服务;规范社会助学管理,以自主学习为主,推动各类教育资源参与助学,建立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学习服务支持体系,满足学习者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搭建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