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合作协议安庆华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河南省防腐保温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双方就“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保温安装工程招标”的投标工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在本项目投标的合作伙伴。二、甲方负责对招投标进行市场调研,提供投标技术支持。三、甲方负责联络招标机构,把掌握的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基本情况和招标方的有关情况提供给乙方,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资料。四、乙方负责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负责投标具体工作,并按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五、乙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和本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合理编制投标报价,并对投标报价准确性负责。如编制标书时,出现投标漏项、错项导致中标后可能出现的亏损等风险,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六、乙方在投标截止日前二至三天内,将投标报价文件(电子版)发送给甲方,由甲方安排专业人员符核标书完整性、准确性,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投标价由甲方负责定标。七、甲方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有权对乙方做出的报价再进行加价,并将加价部分调整到最终的报价内。八、一旦中标,无论加价多少,其超出部分归甲方;甲方可根据加成多少,按照一定比例与乙方共享加价部分。九、中标后,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按照与招标方签订的合同履约。十、在本投标阶段,双方应当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项目的投标工作,如果投标过程中出现问题,双方应加强沟通、相互理解。十一、甲乙方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对投标资料不得外泄。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