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分表评分因素权重评分项目评分标准报价部分(A)0.30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00分)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注: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该项不得分。报价部分(A)=报价得分×0.30技术部分(B)0.40技术指标(100分)1.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90-100分。(提供技术参数优于的证明材料①…、②…、…)2.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70-80分。(提供技术参数满足的证明材料①…、②…、…)3.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无品牌的,得0分。技术部分得分(B)=技术指标得分×0.40信誉、服务及业绩部分(C)0.30C1、服务保障(60分)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有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施工方案完整、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齐全、能提供快捷上门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得60分;1.投标文件无施工方案或方案不完整扣20分;2.投标文件无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扣10分;3.不能提供快捷上门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扣20分C2、信誉(20分)提供商业信誉、产品信誉、银行信誉、服务信誉等证明材料一份得4分,两份得8分,以此类推,累计最高20分。C3、业绩(20分)提供近2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提供一份得5分,两份得10分,以此类推,累计最高2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可为合同书、中标通知书等。信誉、服务及业绩部分得分(C)=(C1+C2+C3)×0.30评标总得分Z=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