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太阳教育培训中心章程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新民市兴隆镇小太阳教育培训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是新民市兴隆镇小太阳教育培训中心。〔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第四条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办学目的: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培养中小学生的思维能力、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培养目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学习能力,树立学习自信心从而提高学习成绩。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新民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新民市教育局。第五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陈红霞。举办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了解中心的运行状况和财务状况;(二)自己可以兼任董事和董事长,推荐中心的董事;(三)查阅理事会记录和中心财务会计报告;(四)中心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五)筹集办学经费;(六)执行本单位决议;(七)完成本单位安排的任务。本单位的审批机关是新民市教育局,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单位接受新民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第六条校址:新民市兴隆镇五十家子村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一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小学生和初中生文化课课外辅导。第二条专业设置和培训时间:(1)、文化课(语文、英语);(2)、艺术类(舞蹈);以上专业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和寒、暑假。第三条学校业务范围:面向新民市兴隆镇各村拟招收小学生、初中生参加文化课辅导或艺术(舞蹈)培训。第四条办学规模设置英语辅导班12个,语文辅导班4个,舞蹈班2个。第三章内部组织管理第一条管理体制:本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成员为5人。董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第二条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由举办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五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4人。董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㈠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⒈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校长;⒉修改培训中心章程和制定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⒊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⒋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⒌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⒍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⒎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㈡董事会不得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外,干预培训中心的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三)董事长行驶的职权是:1、主持董事会;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签署学校的各种文件;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四)董事会以会议形式行驶职权,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五)董事会议事规则㈠议事程序和规则应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推进培训中心发展为根本利益的原则,由董事会会议提出,并经讨论通过后确定。㈡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指定或委托董事会其他成员负责召开。㈢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经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才有效。㈣董事会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㈤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必须得到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⒈聘任和解聘校长;⒉制订发展规划;⒊制订和修改培训中心章程;⒋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6.培训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㈥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一般由董事长签名即可。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形成董事会决议的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三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出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是陈红霞第四条校长的任免、职责和权限:本校董事会决定校长的任免,校长对董事会负责。校长行使以下职责:1、主持学校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学校教学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4、制定学校具体的管理规章;5、拟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工作人员;7、签署学校的一切发票;8、学校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第五条干部、教师、职工的任免和聘任。校长向董事会提名副校长任免,落实分管工作。教职工由校长决定聘任或解聘。第六条内设机构及职责:为了学校事业发展,学校内设如下机构:1、教务处2、市场拓展部。其职责按董事会确定的相应职责执行。第七条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由校长按董事会意图起草并经董事会通过建立与修订。第四章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第一条学校资产的数额为30万元,来源为举办者自筹经费30万元做为办学启动资金投入,性质为个人投资。第二条经费使用:本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帐筹,保证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用于事业发展,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95%。第三条投入回报,出资人不要求在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第四条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第五章教学和学生管理第一条教学根据学生的在校教材安排相应的课外辅导内容,查遗补漏,在学生中开展教学方法交流活动。各学科大纲、教学计划齐全,教师按大纲和计划安排教学,全面推进教研工作。第二条招生面对1-7年级学生常年招生,分班教学,开设英语课,语文课与舞蹈课。第三条学籍管理,凡是参加本校课外辅导的学生都将建立学生名册。第四条毕业(结业)形式:学生在我校参加的是课外辅导班,没有毕业形式。第五条学生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第六章变更、解散及资产处理第一条学校运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学校名称、法人代表、办学地址及办学层次等,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备案。第二条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课。本校因办学经费、办学条件等原因需要终止时,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理事会表决通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程序办理清算注销手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第三条学校自行终止事由:生源不足,入不敷出,无法筹集办学资金。第四条资产清算及归属,本校终止办学前,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清算,处理善后事宜,办理注销手续,如有债务或结余归投资人处理。第五条本校自行终止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依法妥善安排在校学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结清教师工资,补偿因提前解除聘任合同而给教师带来的损失。第七章附则第一条章程的制订和生效:本章程由董事会研究讨论后制订,报经审批机关备案核准后生效。第二条:章程的修改程序:因客观原因变化或法律要求需要修改本章程,由董事提出修改意向,经本校董事会议表决通过15天内,报经审批机关备案核准后生效。第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举办者签字: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