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学总结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券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依据票面所载内容,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是一种法律凭证,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投资:是指经济主体为了获得未来的预期收益,预先垫付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经营某项事业的经济行为。投资就是为了获得可能的不确定的未来值而作出的确定的牺牲现在值的行为。证券投资:是指个人或法人对有价证券的购买行为,这种行为会使投资者在证券持有期内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实物投资与证券投资的区别:实物投资是对现实的物质资产的投资,它的投入会形成社会资本存量和生产能力的直接增加,并可直接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提供社会所需的服务,被称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所形成的资金运动是建立在金融资产的基础上的,投资于证券的资金通过金融工具的发行转移到企业部门,被称为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实物投资并不是竞争性的,而是互补性的。实物资产是金融资产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也最终来源于实物资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创造。因而证券投资的资金运动是以实物投资的资金运动为根据的,实物投资对证券投资有重大影响;同时,企业生产能力的变化会影响到投资者对该企业证券的前景预期,从而使金融投资水平发生变化。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资产套现和变卖的能力投资和投机的区别:投机:根据对市场的判断,把握机会,利用市场出现的价差进行买卖,从中获得利润的交易行为。投机和投资相比,主要区别是:投机的目的在于获取短期利差,而投资的目的则在于获得本金保障、资本增值或经常性收益等。投机的风险更大、期限更短,当然在短期内收益率也可能会更高。投资和投机的判断受个人心里因素的影响。投资者进行投资的目的:本金保障、资本增值、经常性收益风险: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损失。个人和群体在未来获得收益和遇到损失的可能性以及对这种可能性的判断与认知。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发行人依据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向债券持有人或投资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表示对某种有价物具有一定权利的、可自由让渡的证书或凭证。它包括:货币证券,资本证券,货物证券债券的特征:偿还性;流通性;安全性;收益性债券的分类:(1)根据是否约定利息划分:零息债券、附息债券、息票累积债券(2)根据债券券面形态划分: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国家储蓄债、记账式债券(3)根据发行主体划分: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4)根据是否有财产担保划分:抵押债券、信用债券(5)根据是否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划分:可转换债券、不可转换债券(6)根据利率是否固定划分: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7)根据是否能够提前偿还划分:可赎回债券、不可赎回债券(8)根据偿还方式不同划分:一次到期债券、分期到期债券(9)按偿还期限:短期——1年或1年以下、中期——1~10年、长期——10年以上、永久(无限债券)债券筹资的特点:优点:(1)资本成本低(抵税、要求的报酬率较低)(2)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所筹集资金属于长期资金(4)债券筹资的范围广、金额大。缺点:(1)财务风险大(2)限制性条款多,资金使用缺乏灵活性债券收益率计算: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或投资者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包括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和分享红利等。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股份有限公司概念: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股票的特征:不可偿还性、经营决策的参与性、收益性、流通性、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伸缩性股票的分类:1、按上市地区划分:A股(人民币普通股票)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H股N股S股2、在我国,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划分: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3、按股票代表的股东权利划分:普通股,优先股,普通股、优先股与债券的区别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有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简称“基金”。间接投资工具。基金的运作参与主体:基金当事人、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和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三大类。普通股优先股债券持有人身份公司股东,股东在股息上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优先股股东在优先股股息上没有法律约束力,若公司无力派发股息,不可以此理由提出法律控诉,但有权派代表加入董事会,以协助改善财务状况公司债权人,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利息上有法律权利,若公司无力派发利息,可以此理由提出法律控诉。回报不稳定,回报率高稳定,回报率较高固定,回报率较低公司破产求偿权在优先股之后求偿权在债券之后具有优先求偿权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有到期日%100偿还期限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到期本息和债券收益率%100持有年限发行价格持有期间的利息发行价格卖出价格债券出售者的收益率%100剩余期限买入价格买入价格到期本息和债券购买者的收益率%100持有年限买入价格持有期间的利息买入价格卖出价格债券持有期间的收益率基金的特点:(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作用:1、基金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2、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形式的不同,并无优劣之分。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债券的区别基金股票债券反映的经济关系信托关系(公司型基金除外)是一种收益凭证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所筹资金投向间接投资,所筹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和产品直接投资工具,所筹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直接投资工具,所筹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投资收益与风险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工具可以降低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即指由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所造成的影响。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这种风险不能通过分散投资加以消除,因此又被称为不可分散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对某个行业或个别证券产生影响的风险,它通常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与整个证券市场的价格不存在系统的全面联系,而只对个别或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跨期性,杠杆性,联动性,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期货: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交割,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候交割,因此,在国内称其为“期货”。期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金融工具,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利,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证券市场: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证券公司定义: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基金规模和存续期限基金单位根据投资人申购和赎回的需要而随时增减;一般无期限存续期内基金规模不变注*交易关系申购和赎回始终在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者之间交易在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交易价格根据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加减一定费用确定由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交易费用投资者需要缴纳的费用均包含在基金价格之中在基金价格之外要付出一定比例的证券交易税和手续费投资策略为应付投资者赎回的需要,要保留现金更多,一般投资于变现能力强的资产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可进行长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约束由于受流动性限制,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能力较强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能力较弱证券市场具有的四个基本特征:(1)交易的对象不同。(2)证券市场上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具有多重职能(筹资、投资、保值、投机)。而商品市场上的商品只能用于满足人们特定的需要。(3)两个市场上交易的产品的价格含义不同。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实质是对所有权让渡的市场评估,或者说是预期收益的市场价格,与市场利率关系密切;而商品市场上商品的价格,其实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直接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4)两个市场的风险大小不同。证券市场的风险较大、影响因素复杂,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和不可预测性;而一般商品市场的风险较小,实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波动较小,市场前景具有较大的可测性。证券交易所的功能:1、保证证券交易的连续性2、形成公平的交易价格3、为证券交易各方提供优良服务4、维护证券市场秩序5、为市场经济运行状态提供“晴雨表”(证券市场规模越大,这种反映就越明显。)股票价格指数(简称股价指数),是指通过对股票市场上全部或者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进行平均计算和动态对比后得出的数值。证券市场监管概念: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矫正和改善证券市场的内在问题(市场失灵)为目的,政府及其监管部门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参与证券市场各类活动的各类主体的行为所进行的引导、干预和管制。证券监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管理原则、政府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证券监管的手段:法律手段:即国家通过立法和执法,以法律规范形式将证券市场运行中的各种行为纳入法制轨道,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各参与主体按法律要求规范其行为。经济手段:金融信贷手段、税收政策行政手段:指政府监管部门采用计划、政策、制度、办法等对证券市场进行直接的行政干预和管理。与经济手段相比较,运用行政手段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具有强制性和直接性的特点。自我管理证券监管体制类型含义集中型证券市场监管:这种模式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由政府专门设立主管部门对证券发行、交易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一种证券监管模式。优点:(1)立法、执法全国统一,促使证券行为有法可依,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威性;(2)能公正、公平、高效、严格地发挥其监管作用,有利于协调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提高了监管效率,降低了监管的成本;(3)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分别独立,监管机构及其人员超脱于被监管利益之外,有利于保证监管的公正性,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此外,国家设立专门、统一的政府监管机构,方便了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弊端:(1)证券法规的制定者和监管者超脱于市场,从而使得市场监管可能脱离实际,造成监管效率下降。(2)对市场发生的意外情况反应比较迟缓,可能处理不够及时;(3)监管机构的权利与监管范围非常广泛,权力相对集中,有可能导致监管权力的滥用和监管机构的膨胀。自律型证券市场监管:是指国家不设置独立的政府主管部门,而由非政府监管机构和证券业自律组织主要依照自我监管规则,对证券市场予以监督管理的一种证券监管机制。优点:(1)监管人员通常都是证券行业专家或具有丰富监管经验者,故对违法违规行为反应灵敏,应对措施可行性较高;(2)监管规则与措施大多是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实用性与灵活性都较强;(3)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利益一致性,故监管措施易于被接受和理解;(4)因专门的监管机构少、监管人员也较少,故监管成本较低。缺点:(1)立法、执法不统一,地区分割特征较明显;(2)监管机构及其人员的利益不超脱,容易导致滥用职权、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生;(3)无全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