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芭镇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提升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和谐茨芭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组成联席会议由镇党委主持召开,由镇民政所、镇教育办、镇妇联、镇派出所、镇工商所等部门组成。视工作需要,可邀请镇直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二、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信息沟通。具体包括:1、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研究确定贯彻落实的措施。2、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政策性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了解和掌握全镇民族宗教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和预防措施,向镇委提供政策性建议。3、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4、完成中央、省、市、镇委交办的关于宗教领域的重要工作。5、研讨其它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议题。三、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1、镇党委:负责民族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在重大方针政策上把好关,并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2、镇派出所:要及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信息和动向,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民族宗教渗透活动,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查禁封建迷信活动。要注意发现掌握与敌对势力有联系的境外民族宗教组织、个人的背景和活动情况,密切掌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策略及动态,并对其利用宗教从事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进行有效防范和坚决打击。3、镇民政所:负责本镇内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负责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教育工作,抓好“两支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所引发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拒绝邪教。4、镇教育办:负责做好少数民族教职工、学生及信教职工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5、镇总工会、镇妇联、镇团委:负责做好各自所联系群体少数民族、信教人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6、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互通信息,加强协调,充分发挥本单位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单位的要求适当增加。2、报告制度。每年要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向镇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并向镇人大、镇政协进行通报。3、交流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涉及敏感性的、重要的工作情况应及时提供给联席会议交流与研究。顺来4、调研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就全镇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联合调研,了解、分析情况,提出建议,为镇委决策提供参考。5、协调制度。对于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镇直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措施。五、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机构茨芭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按照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要求,加强协调,开展好常规性工作。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保管;领导批示、重要工作情况要及时落实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