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网光伏电站运行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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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伏并网电站运行管理方案……………有限公司2013年12月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第三章有人值班电站运行管理3.1值班制度3.2交接班制度3.3巡回检查制度3.4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3.5设备验收制度3.6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7设备维护工作制度3.8运行分析制度3.9设备评级与可靠性管理第四章技术管理第五章文明生产第一章总则1.1光伏并网电站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电站运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31.2光伏并网电站运行及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网、省、地电力公司和本站颁发的规章制度。1.3监控中心、维操队以及值班光伏并网电站应按规定配备素质合格的运行和管理人员。除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外,还应按上级颁发的《电业生产培训制度》的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担任运行值班工作。1.4光伏并网电站的倒闸操作及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必须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新疆省电力公司颁发的《执行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的补充规定》(综合本),以及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的要求和规定。值班光伏并网电站还应执行新疆省电力公司颁发的《有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和《有人值班变电站操作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规定。1.5各光伏并网电站运行人员必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公司颁发的《发、供电维护范围分界》中的规定,管好、维护保养好所辖光伏并网电站设备。1.6本制度适应于合同确定范围之内所有有人值班光伏并网电站(监控中心、维操队)。1.7各光伏并网电站运行值班人员要熟知本制度。第二章各级人员岗位职责2.1光伏并网电站站长的职责:42.1.1站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和生活后勤等工作。2.1.2组织本站的政治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搞好站内团结,带领全站落实岗位责任制。2.1.3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主持本站事故、障碍及异常调查和运行分析会。2.1.4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对存在的设备缺陷认真核实,并督促及时消除。2.1.5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全站人员情况与上级要求,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组织完成;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2.1.6经常查阅有关记录,了解生产运行情况,抓好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分析工作。遇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亲自主持准备工作。2.1.7结合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组织全站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并进行不定期考问、考核,组织好新建、扩建设备投入准备,并参加验收。2.1.8组织做好全站设备维护、文明生产等工作。2.1.9负责现场倒闸操作的把关。2.2光伏并网电站专责工程师(付站长)的职责2.2.1光伏并网电站专责工程师(付站长)是全站的技术负责人,协助站长做好生产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2.2.2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发生的技术问题。2.2.3负责分析并掌握设备健康状况,按时完成设备评级工作和各种报表的填报,根据上级规定,切实做好可靠性管理工作。2.2.4负责各项技术资料、有关记录的正确与完整,图纸与实际相符。2.2.5负责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2.2.6按培训计划,完成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2.3光伏并网电站值长(值班负责人)的职责2.3.1值长(值班负责人)为本值的负责人,负责当值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2.3.2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指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2.3.3及时发现和处理(汇报)缺陷。2.3.4受理和审查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2.3.5组织好设备维护工作。2.3.6审查本值记录。2.3.7组织完成本值培训工作。2.3.8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2.4光伏并网电站正值班员的职责2.4.1在值长(值班负责人)领导下担任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2.4.2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有关调度、值长(值5班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记录。2.4.3做好设备维护工作。2.4.4受理操作命令,审核副值班员及跟班实习人员填写的操作票,并监护执行。2.4.5审核当值副值班员或学员填写运行中的各种记录,做到正确无误。2.4.6根据培训计划,做好指定的培训工作。2.4.7按规定参加设备的交接验收。2.5光伏并网电站副值班员的职责2.5.1在值长及正值班员的具体领导下对设备的异常运行、障碍、事故进行处理。2.5.2受理操作命令后,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正值班员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2.5.3协助值长及正值班员搞好本站(或本班)的运行管理工作。2.5.4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缺陷处理。2.5.5做好运行中的各种记录。2.5.6保管好各种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2.5.7受理工作票及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2.5.8按规定参加设备的交接验收。2.6维操队正值班员的职责2.6.1在值班负责人领导下负责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2.6.2遇有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及时向有关调度、值班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记录。2.6.3做好设备巡视维护工作,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和记录。2.6.4受理操作指令,审核填写的操作票,并监护执行。2.6.5审核运行中的各种记录,做到正确无误。2.6.6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2.6.7按规定参加设备的交接验收。第三章有人值班光伏并网电站运行管理3.1值班制度3.1.1光伏并网电站的值班方式,由站长编排,未经站长允许不得调班。3.1.2千伏及以下光伏并网电站的值班人员,如因倒闸操作、设备维护工作,可以短时全部离开主控制室,但必须有可靠措施,即在任何时候均能听到事故或异常运行的音响信号和调度电话铃声。3.1.318191316430在当班时间内,接调度指令,必须复诵,向调度汇报,必须准确无误,并作好记录,35千伏及以上光伏并网电站的事故、障碍、异常运行处理及倒闸操作的调度联系,应进行录音。3.1.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与活动,不得占用调度电话办理与值班无关的事,各变6电所应制订现场值班守则。3.1.5当班值班人员应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值班标志,衣着整齐,不允许穿高跟鞋及拖鞋。3.1.6在当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做好运行维护工作。3.1.7脱离值班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必须重新熟悉设备、系统及有关规程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参加值班工作;对脱离值班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人员,经熟悉设备及其系统后,即可正式恢复工作。3.1.8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做好保卫、保密及安全生产工作:a站外人员进出光伏并网电站,必须遵守门卫制度;b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严禁进入光伏并网电站;c外单位来本站实习或施工的人员,须上级同意;并由值班人员介绍安全注意事项后,方能按计划及规定的范围进行活动;d不准带小孩进入光伏并网电站;e由光伏并网电站内持出物件时,必须经站长同意。3.2交接班制度3.2.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并应与有关调度的交接班时间尽量一致,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3.2.2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值长(值班负责人)指挥下协助工作。3.2.3交接班前,交班人员除进行卫生清扫、整理好有关记录以外,全值要开好交班前的碰头会,并在运行工作记录簿内按以下内容做好交班小结:a运行方式;b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变更情况;c设备运行情况;d倒闸操作情况;e检修维护工作;f其它。3.2.4交接班时应做到列队、全面地对口交接,由交接双方共同检查设备。3.2.5交接完毕,接班人员签字后交班人员方能在运行工作记录上签字。3.2.6接班后,值长(值班负责人)要组织当班人员开好班前会,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明确本值重点工作及注意事项,并在两小时内简明、扼要地向当班调度员汇报当时的电压、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等。3.3设备巡回检查制度3.3.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有关人员汇报。3.3.2巡视应按本站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次(交接班时、发电高峰时)。73.3.3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在运行工作记录内做好记录。3.3.4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a发电量增加时,一般是春、夏、秋季中午阳光较强时段;b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初次加入系统运行;c设备缺陷有所发展时;d恶劣天气(包括高气温、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存在可疑现象时;3.3.5巡视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双人巡视,若单人巡视时,不得擅自触动运行设备、进入固定遮栏。3.3.6各级领导人员的监察性巡视周期规定如下:a公司并网电站运营主管,每年到各光伏并网电站不得少于一次;b光伏并网电站站长,每周1次。3.4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3.4.1光伏并网电站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应列入工作计划,由站长组织进行,并做好记录。3.4.2设备试验轮换周期规定如下:A、长期备用的主变压器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充电并运行12小时以上。B、站用电源每月必须轮换一次,并运行1小时以上。C、主变冷却系统应每月进行一次轮换,并检查、试验冷却器组是否完好。D、直流充电机(或模块)有备用时应每月进行一次轮换。E、事故照明及交直流自动切换装置应每月进行一次试验检查。3.4.3设备试验轮换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并督促检修单位及时处理。3.5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6.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仍在继续使用,但影响运行安全,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两大类:A、Ⅰ类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B、Ⅱ类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3.6.2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3.6.3对Ⅰ类缺陷,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处理,防止造成事故,需检修单位处理者,应及时联系并督促处理。对Ⅱ类缺陷,应督促及时处理,并按月上报。3.6.4检修单位对Ⅰ类缺陷,应及时消缺;对Ⅱ类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进行处理,但应将缺陷消除计划及时书面上报公司运行主管。3.6.5有关领导及技术部门、专责工程师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督促联系尽快安排处理。3.6.6带缺陷运行的设备,在缺陷未消除之前,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包括以各种手段进行跟踪)。83.6.7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及时销号,并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实行闭环管理。3.6.8发现了不属于本光伏并网电站维护范围内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向公司主管汇报,并应设法通知该设备的维护单位。3.6设备维护工作制度3.7.1各光伏并网电站应按本站设备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本站的设备定期维护周期表,按时进行设备的维护工作。站长应进行督促检查,运行主管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3.7.2对光伏并网电站防误装置必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公司颁发的《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对于定期维护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报检修单位进行维修。3.7.3各光伏并网电站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3.7.4按国电公司颁发的《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在现场设置各种消防器具和设施,全站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演习,并保持完好。3.7.5光伏并网电站应按有关规定备有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或补充。3.7.6光伏并网电站的常用工、器具,应有登记簿,并进行定期检查及试验。3.7.7光伏并网电站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登记造册,放置专门场所,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制订管理措施。3.7.8光伏并网电站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并督促有关部门定期维修,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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