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2014-7科技管理处2014年宣贯材料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二、主要原则的变化五、心得体会提纲四、技术问题处理流程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新发布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自2012年11月15日起施行。新办法由总则(6条)、变更设计分类(4条)、Ⅰ类变更设计程序(8条)、Ⅱ类变更设计程序(6条)、变更设计费用(6条)、变更设计管理(7条)、责任追究(4条)、附则(5条)共8章46条组成;附件(4个),分别为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标准、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变更设计通知单。文件框架组成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适用: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更改项目。时效:施工图审核合格后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半年以内变更设计的活动。规定:施工图阶段需要对初步设计批复的重大内容调整的,包括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的,比照I类变更设计程序报初步设计审查部门批准。(一)总则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原则:坚持“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原则。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提高初步设计、施工图质量,切实减少变更设计,各参建单位应互相配合,初步设计审查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变更设计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变更设计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一)总则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变更设计分类:I类、Ⅱ类。I类变更设计: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2.变更初步设计批复主要专业设计原则的。3.调整初步设计批准总工期的。4.建设项目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批准总概算的。5.国家、铁道总公司相关规范、规定重大调整的。(二)变更设计分类附件-1建设规模是指工程范围,车站(段、所)规模;主要技术标准是指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旅客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界;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是指批复的线路、站位、重点桥渡、站房建筑方案、重要环水保措施等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Ⅱ类变更设计:除I类变更设计外的其他变更设计。变更设计的划分:I类变更设计:以变更设计原因划分,一项原因为一个变更。Ⅱ类变更设计:以工点划分,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个变更设计。严禁合并或拆分变更设计。(二)变更设计分类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六步骤:提出变更设计建议、会审变更设计方案、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变更设计文件、批准变更设计文件、审核下发变更施工图等。(三)I类变更设计程序(四)Ⅱ类变更设计程序四步骤:提出变更设计建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变更设计方案、审核下发变更施工图等。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三)I类变更设计程序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初审建设单位:组织踏勘、分析原因、划分责任、提出方案,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设计单位:按《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完成设计建设单位变更领导小组组织预审,形成预审意见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批设计单位:按审批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归档附件-2附件-3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涉及环水保的重大问题的变更设计,应先向铁路总公司环保水保主管部门报告附件-5时间:一般应在会审纪要下发后3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I类变更设计文件完成时间由建设单位商勘察设计单位确定。精度(送审):初步设计深度。需应急处理的,建设单位组织现场提出方案、按规定上报、重大的或必要的,由鉴定中心、工管中心现场确定变更设计方案,现场进行施工准备和应急处理。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需要补充资料的部分,应及时提出补充要求,并在资料补充后20个工作日内另行批复。收到审核意见后一般控制在7日内完成修改;建设单位组织审核、下发施工图,并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附件-4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四)Ⅱ类变更设计程序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按合同约定由承包方承担费用的Ⅱ类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形成初审意见建设单位:组织踏勘、分析原因、划分责任、提出方案,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设计单位:按《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完成设计建设单位完善变更设计手续,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变更设计文件归档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其它Ⅱ类变更设计建设单位:组织踏勘、分析原因、划分责任、提出方案,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设计单位:按《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完成设计建设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审核审批,形成批复意见建设单位完善变更设计手续,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明确费用承担方变更设计文件归档不同意同意一般监理组织,设计参加,现场核实,影像资料纳入变更设计档案保管需应急处理的,建设单位应在现场组织确定变更设计方案,按确定的方案先进行施工准备和应急处理。时间:一般应在会审纪要下发后10日内完成。时间:一般应在5日内完成修改。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I类变更设计概算由勘察设计单位按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编制原则编制,并对工程数量和费用进行增减对照,按规定报送铁路总公司审批。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勘察设计单位按变更设计的工程数量、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和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编制原则编制,建设单位组织审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在预备费中列支。(五)变更设计费用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责任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由责任方承担变更设计造成的损失;非责任原因的变更设计,属于不可抗力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属于风险包干范围的,按风险包干相关规定处理;其他变更设计增减工程费用,除相关规定外,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关事宜在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费:非责任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按变更设计批复支付;责任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由责任单位承担。Ⅱ类变更设计不另计取勘察设计费。(五)变更设计费用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对变更设计中节约投资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国家和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并经批准的,其费用方可纳入项目概算;未履行审批程序并经批准的,其费用不得纳入项目概算。(五)变更设计费用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初步设计审查部门负责I类变更设计审查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I类变更设计审查;对I类变更设计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勘察设计管理的意见建议。工管中心应加强对建设单位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内容,对变更设计违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变更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制订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落实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协管部门、责任人员,建立考核制度并实施考核。定期对Ⅱ类变更设计及预备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年度报鉴定中心,抄计划、建设司和工管中心。(六)变更设计管理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勘察设计单位应完善内部勘察设计及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提高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质量,避免I类变更设计,减少Ⅱ类变更设计。应合理、系统、及时进行变更,减少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同时要防止因工作失误再次造成变更设计。不得在变更设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与其他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图现场核对和施工过程中地质资料确认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提出;积极参与变更设计方案研究,严格按照变更设计施工图组织施工;不得在变更设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六)变更设计管理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监理单位应认真核对设计文件,将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以及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积极参与变更设计方案研究,按照变更设计施工图实施监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同意变更施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应分别建立变更设计管理台帐,定期分析研究,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勘察设计管理,做好变更设计资料归档工作。变更设计归档资料包括:1.变更设计建议书;2.现场确认意见和影像资料;3.变更设计会审纪要;4.变更设计文件;5.变更设计初审意见;6.变更设计批复;7.变更设计通知单及变更设计施工图。(六)变更设计管理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对在变更设计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据国家和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因建设单位原因发生I类变更设计,以及建设单位在变更设计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依据《铁路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建设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并纳入建设单位考核。建设单位应将参建单位责任追究的相关事宜纳入合同,通过合同对参建单位在变更设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记录为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或施工图考核,并督促参建方对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提请铁路总公司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可向有关部门提议中止相关执业资格等处罚。(七)责任追究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变更设计违规行为向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司、监察局举报或投诉。铁路总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组成调查组对变更设计违规行为、举报投诉进行调查,认定责任并进行处罚。(七)责任追究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的,I类、Ⅱ类变更设计的建设单位内部管理事宜在代建协议中约定。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单价承包的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程序及审查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设计费用执行相应规定。在建项目已签合同中非责任事故、问题的Ⅱ类变更设计,增减工程费用在300万元以内的,纳入风险包干费;增减工程费用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由建设单位在基本预备费中列支并相应调整施工合同额;在初步设计基础上招标的,施工图量差按已签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八)附则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标准(1)线路方案有较大改变的,线路平面曲线半径小于批准最小曲线半径的;(2)路基与桥梁相互变化连续长度500米及以上的,路基与隧道(明洞)相互变化连续长度50米及以上的;(3)车站站位调整的;(4)轨道类型变化的;(5)跨度100米及以上桥梁跨度或桥位变化,特殊桥梁结构类型变化的;(6)隧道增设或减少泄水洞的,增加长度300米以上辅助坑道的,围岩类型连续变化引起投资增加超过800万元的;(九)附件-1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7)通信传输系统速率等级、长途通信光缆纤芯数量、GSM-R移动通信系统无线场强覆盖原则、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视频采集点设置原则、通信综合网管等系统中心方案变化的;(8)调度方式、闭塞制式、列控等级、联锁制式、驼峰及编组站制式、主要系统设备重大技术标准变化的;(9)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中工务段、铁路局级总机系统接入方式、监测子系统设置原则变化的;(10)电力变配电所分布方案、主要供电设备类型、远动及电力调度方案变化的;(11)牵引供电方式、外部电源电压等级、牵引供电设施分布方案、主要牵引供电设备类型、接触网悬挂类型等主要技术标准(包括(九)附件-1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接触线、张力、支柱、零部件)、远动及牵引供电调度方案变化的;(12)站房建筑形态、高度、面宽,结构体系等建筑方案、主体结构变化的;(13)站台雨棚结构类型(有站台柱与无站台柱)变化;(14)给水站水源类型、污水排放标准发生改变的;(15)依法或依照相关规定需要补充办理环评手续的环保工程变化。(九)附件-1返回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九)附件-2变更设计建议书编号:致(事由、工程范围及工程费增减估算,建议变更类别)提议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建设单位接收人:接收时间:返回一、总公司颁管理办法介绍(九)附件-3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编号:项目名称:二〇××年×x月×x日,由建设单位主持,勘察设计单位、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对××标段(某具体工点或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对变更设计原因、处理方案进行了研究,经会审形成纪要如下:1.工点名称2.原设计情况3.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4.变更设计类别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