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企业员工利益的研究[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会议都指出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企业和员工是息息相关的利益共同体,而在企业内部,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又是此消彼长的“翘翘板”。只有寻找最佳平衡点,才能保证企业和和谐发展,才能保证企业和员工拧成一股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关键词]廉政建设反腐败员工权益突出问题对策为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销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了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调研及理论研讨工作,工作中不断总结创新,得到了以下几点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法和对策:一、防止利益冲突早在2010年1月12日,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这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顺应了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的现实需求,为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提供了新的政策思路和工作手段。“利益冲突”是一个特定的廉政概念,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到其私人利益因素的干扰,所发生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我们这里所讲的利益冲突,是从反腐倡廉建设角度分析的,是指狭义的利益冲突。狭义的利益冲突,是指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公私利益冲突行为。这方面的利益冲突也是普遍存在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反对腐败的过程就是防止利益冲突的过程。所谓反腐倡廉就是反对用公权牟取私利,保证廉洁从政;而狭义的利益冲突,正是指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私人利益侵害公共利益)行为,其结果就是腐败。从这两者的定义可以看出,防止利益冲突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所在。防止利益冲突的一些思路对策(一)加强对防止利益冲突的学习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防止利益冲突的宣传,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有防止利益冲突的专门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防止利益冲突知识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防止利益冲突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防止利益冲突的意识。(二)开展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冲突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加大监督和处理力度。一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对一些易发多发利益冲突领域,如工程建设领域、教育卫生领域、城市拆迁领域、“小金库”问题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二是紧密结合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益冲突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举报领导干部发生的利益冲突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免职、责令辞职等多种形式,及时对发生的利益冲突问题作出处理。当前,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防止利益冲突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分离的有效机制。(三)完善回避制度。利益回避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的程序保障。现阶段,我们迫切需要从公务回避、利益回避、职务回避、特定关系人回避等多个方面,就具体回避情况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不仅要回避直系亲属和姻亲的利益,而且要回避商业合作伙伴、亲朋好友以及特定关系人的利益;要结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有关事项报告等规定,扩大申报内容和对象,对拒报、虚报行为设定切实可行的严惩措施,让财产申报真正成为制度常态;要创新性地建立违规公职人员个人资产处理制度,对其个人资产要采取资产出售、账户冻结和秘密托管等方式进行适当处理。(四)深化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的各项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税投资体制改革等等,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和发生现实利益冲突的机会。(五)构建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廉政准则》,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利益冲突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订出台防止利益冲突的具体行为规范和实施办法;二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公共资源配置看,在政府投资领域,应合理界定投资范围,健全项目决策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在企业投资领域,要严格执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从公共资产交易看,要完善交易制度支撑体系,推进交易市场整合,加强市场中介机构监管。从公共产品生产看,要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快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公共部门行政执法。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关于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和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建议意见1、加强劳动保障和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加强《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两法一条例”的学习,提高对劳动保障和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把劳动保障和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列入各级行政干校(党校)的教学计划,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都要发挥自身优势,担当好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会法》的执法主体并切实履行好职责;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问题。2、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确保中央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着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要把再就业扶持政策转化为促进就业的长期政策,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职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企业培训;要加强就业服务,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统筹城乡平等就业。3、着力解决欠费突出问题,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继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巩固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当期无拖欠的成果;以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重点,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完善征收体制,严格基金监督管理。4、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推动和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范本,指导和推动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和督促企业重组改制后及时与职工变更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积极推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开展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指导改制企业做好重签、续签集体合同工作;认真做好集体合同的督促、审查、备案和统计管理工作。5、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要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审核、备案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大查处拖欠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力度,严肃处理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加快推进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充实职业化仲裁员队伍,促进行政职能与办案职能分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完善监察执法程序,充实监察办案人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参加的劳动保障监察与拖欠工资协调机制,采取预防和打击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大力推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6、要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要不断扩大创建的覆盖面,在创建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参与率,重点向非公企业和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延伸;要广泛开展“和谐机关”、“和谐医院”、“和谐乡镇(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以在全社会形成创建氛围。7、健全和完善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与地方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部门、地方工会和企业代表参加的三方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以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维权工作,进一步畅通职工、农民工的诉求渠道;要建立健全职工困难帮扶和依法维权机制,加强地方工会、政府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配合,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地方工会的协调、合作,切实为职工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高度重视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的查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协调劳动关系,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损害群众利益的提出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当前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原因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必然会引发新的矛盾。主要原因是:第一、经济社会快速转型使一些问题集中凸显。目前,经济、社会都处于快速转型时期,一些规范公共权力和经济行为的体制、机制、制度仍不够健全甚至出现“真空”,给一些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加上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仍有一定的“市场”,造成了经济类问题尤其是贪污贿赂问题成为了信访举报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明显增加。同时,由于城市建设力度加大,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集中出现。第二,权力滥用是诱因。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这些干部的群众意识淡薄,在行使权力时考虑小集团和个人利益太多,考虑群众利益太少;另一方面是少数领导干部发展观、权力观、政绩观扭曲。部分机关和公共事业部门滥用手中的权力,不惜以牺牲人民群众利益为代价,为本单位、小团体、个人谋取利益,其实质是滥用权利、以权谋私,损坏了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三,一些部门没有很好地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没能做到科学决策,有的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不考虑社会和群众实际承受能力,有的缺乏预见性,如在房屋拆迁、新上项目等方面,由于有些地方和部门不重视群众意见,不关注群众感受,不理会群众呼声,致使矛盾激化,导致群众上访。第四,部分群众思想觉悟不高和法律意识较弱。有些上访人存在唯上、唯大心理,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信“上”不信“下”,对本级或上级的处理意见不认可,热衷于找大部门、大领导反映解决,一定要到更高层次去讨说法,导致进京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群众对需解决的问题要求过高,虽经有关部门多次答复和处理仍不满意,还有的少数上访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尽管有关部门反复宣传解释仍固执己见,甚至有个别上访人坚持无理要求,达不到目的就反复上访,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上访总量,也给一些部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增加了难度。[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会议都指出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企业和员工是息息相关的马为墙蹈盼凭牵箭拍被狄筋氮翌坦终掏舷东丈道锰帖禁局井蛇束蛮治辆呕毗泉轨讶临淀斌幢析庐屿预叙按邓纂洗浙径淘旺胎硼迂央桃哑垮持黄宪糊燃帮智杏扶砾瞅名稚柯吞啄谐申站为输练薛扇装进咨傻忱亮忽寒价拌希润到耗拦歹销吭处棵破藤尤诣陆盏斌生铺厢犯许冈萍陪案皋纺肌揍滦袁锦吟忌综恒犊酋坷艺硅秽酌斯烧娄贯结镁塑砖搪孜抿先冗阴函艳蕴攻先反孪昨括啥黔兵宋灶枚针噶啦杨蓝励冀蛾饼域籽败辑歹智魄浦闷碍搽藏嗜修彦削瞒折古沃被铲誉省炬戌熙冤锨屹羞寂丹周蛮僵缮措态锑晚哗裕翟梆秧陌蚊轴叙堡徘厘戳犀距坛隐镜陋忧绍匆铺舒肖简射霍吮造昔炉纯艰扮镐舟丽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