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卫[2012]7号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科室: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通知》(舒人社[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培养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卫生院事业的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三、经核准岗位设置情况我院设置岗位总量145个,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0.69%,含管理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1个,十级0个;专业技术岗位132个,占岗位总量的91.03%,含正高级四级岗位1个,副高级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5个,七级岗位5个;中级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6个,十级岗位13个;初级十一级岗位40个,十二级40个,十三级岗位0个;工勤技能岗位12个,占岗位总量的8.28%,含技术工一级岗位0个,二级岗位0个,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3个,五级岗位3个,普通工岗位6个。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舒城县事业单位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舒办发[2010]28号)第五条规定执行。根据卫生行业特点和我院实际,三类岗位的职责和具体条件规定如下:(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1)七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需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2)八级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需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九、十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4)六级职员岗位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我院的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五级、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八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二)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1)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四)岗位聘用(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6、公示聘用人员名单;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事业单位首次进行聘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本着“先入轨,后规范,再完善”的原则,注意与现行的衔接和过渡,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拨高聘用职务。(三)量化考核基本内容。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高一级岗位等级应在核准的岗位等级限额内实行竞聘上岗。竞聘上岗可采取量化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工(教)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年限、年度考核情况、考勤、工作量及工作完成质量、论文、论著、表彰奖励、单位领导及职工测评分。竞聘上岗不以简单的民主测评或投票的方式产生上岗人员,必须对竞聘上岗人员实行量化打分或其他的考核考评手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的量化打分方案,合理设置打分项目和具体分值,方案须经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五、组织领导(一)组织机构为保证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黄传好院长副组长:徐斌副院长陶明文副院长方发松副院长周言勇工会主席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二)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实施、监督和核准工作六、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12年4月15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个步骤实施:(一)动员会及人员基本信息摸底(3月9日-15日)(二)公示竞聘上岗人员名单(3月16日-23日)(三)签订聘用合同(3月24日-30日)(四)审核和认定上报(4月1日-15日)附:竞岗补偿细则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竞岗补充细则此次岗位设置涉及面广(包括2006年工资改革后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偿:1、此次岗位竞聘根据县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职、级个数竞聘;2、竞岗必需在已聘职称的职别(正高、副高、中级、师、士)竞聘相应的级别岗位,除满足三类岗位基本条件外,八级岗位需在中级岗位上工作满9年以上;竞聘中级九级岗位需在中级岗位满3年以上,在中级岗位工作3年以下者竞聘中级十级岗位;初级(士)规定竞聘十三级;3、2011年1月至今在职业技术岗位上已聘任高一级岗位的,不再参与聘任原岗位等级的竞聘;4、三、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需在相应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5、工作时间的确定:以聘任时间到201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