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府发〔2010〕4号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宁县2010—2011年市场发展规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为了加快我县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市场环境治理月”各项工作,现将《长宁县2010—2011年市场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二○一○年二月一日长宁县2010—2011年市场发展规划市场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窗口,也是促进生产、引导消费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对于搞活农产品贸易和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我县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市场环境治理月”各项工作,按照《宜宾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市场环境治理月”各项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市城乡环境综治小组〔2010〕1号)和《宜宾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宜商发〔2010〕17号)要求,特制定我县2010—2011年市场发展规划:一、我县农产品市场现状目前,我县18个乡镇除井江乡、桃坪乡以外,其余乡镇皆有农产品交易市场。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推进,农产品区域布局日渐明晰,主导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农产品交易市场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既丰富了城乡居民的菜蓝子,又促进了我县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近年来,我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起色,-3-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投入不足,规模不大,辐射和带动功能较弱。二是交易设施简陋,交易方式比较落后。三是个别市场重建轻管,制度建设不健全,运营机制不够灵活,造成有场无市、资源闲置、管理较乱。四是结构不合理。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仍是空白。二、指导思想围绕我县农产品的发展,以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调整结构,优化交易环境,提高运行质量,确保在2011年前,农产品交易市场覆盖100%的乡镇,在农产品优势区域建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产品市场体系,活跃我县农产品商贸流通,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三、2010—2011年长宁县市场发展规划(一)新建老翁镇、花滩镇、井江乡、桃坪乡、双河镇农贸市场。1、老翁镇农贸市场,拟建于老翁镇新华社区,占地6亩,计划投资400万元,设计市场面积4200平方米,年交易额350万元,计划2010年2月建成运行。2、花滩镇农贸市场,拟建于花滩镇林园社区,占地4亩,计划投资350万元,设计市场面积2400平方米,年交易额900万元,计划2010年12月建成运行。3、井江乡农贸市场,拟建于井江乡马达村,占地4.35亩,-4-计划投资300万元,设计市场面积3000平方米,年交易额800万元,计划2010年12月建成运行。4、桃坪乡农贸市场,拟建于桃坪乡,占地5亩,计划投资200万元,设计市场面积2500平方米,年交易额500万元,计划2011年12月建成运行。5、双河镇农贸市场,拟建于双河镇南街,占地6.5亩,计划投资300万元,设计市场面积4200平方米,年交易额800万元,计划2010年12月建成运行。(二)新建下长镇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下长镇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拟建于下长镇新华村,占地10亩,设计市场面积3000平方米,由长宁县金土地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承建,计划投入资金360万元,计划2010年12月建成。(三)改造碧玉溪农贸市场、胜利街综合贸易市场、蜀南市场、铜锣乡农贸市场。1、碧玉溪农贸市场位于长宁镇培风社区,建筑开发商陈仲元拟投资5000万元,按“三化”市场建设标准改建,将于年内完成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2011年底前投入运行。2、胜利街综合贸易市场位于长宁镇安宁社区,拟投入100万元,进行“三化”改造,计划2010年3月建成运行。3、蜀南市场位于位于长宁镇培风社区,拟投入260万元,进行“三化”改造,计划2010年3月建成运行。4、铜锣乡农贸市场位于铜锣乡,拟投入30万元,进行“三-5-化”改造,计划2010年3月建成运行。(四)资金投入情况。市场建设改造共投入资金7250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以奖代补资金20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7050万元。四、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经商局、工商局、财政局、规建局、城管办、卫生局、畜牧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要结合自身情况,加大市场建设工作力度,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市场建设工作。2、完善市场功能,增强辐射能力。对规划内重点发展的农产品市场,要采用多种手段,加大对交易设施、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对条件较差的市场要进一步加大升级改造工作,完善市场功能,优化市场环境。3、正确引导,加快发展。各乡镇要结合本辖区集镇建设情况,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或社会融资力度,多方凑集市场建设资金,确保已规划市场在规划期内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工作。4、加强监管。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完善市场管理制度。要加大对市场市容的保洁工作力度,坚决杜绝脏、乱、差的现象,促进市场经营秩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五、新(改)建“三化”市场建设标准-6-(一)营业面积农贸市场营业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县城建成区、中心镇(乡)、小城镇的农贸市场营业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二)场内布局1、农贸市场按蔬菜、肉类、腌腊、干鲜、粮油蛋、豆制品、水产、熟食、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交易区。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水产。家禽经营区、活禽及水产宰杀区要相对独立、封闭。2、新建农贸市场,无论是业主经营还是出让经营,都应按不低于市场面积15%的要求,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三)基础及配套设施1、摊位设施。按照整洁、美观、实用的要求,充分考虑经营户的经营需求、市场卫生管理要求和商品的特性,借鉴超市功能的设计经验,科学设计市场摊位;根据商品陈列需要和防水、防晒要求配置相应货架(柜台)和专用水产、肉类柜台;在每个摊位的显著位置设置证照悬挂设施,配备良好的照明设施。2、停车场。配套设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地,农贸市场停车场面积应不低于市场营业面积的10%。-7-3、公共卫生设施。根据《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市场须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设置公共厕所、垃圾集中设施;每个摊位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配备必要的卫生保洁设施。4、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保安、财务、卫生管理、设施维护等物业管理用房,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置投诉处理站(点),并公开配置复秤设施;200个摊位(固定)以上的市场应当安排工商等监督管理用房。5、消防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防盗设施;地面应当使用防滑材料;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监控设施。6、给排水。通道地面、摊位设计应当突出防水、排水的要求;市场应当根据经营商品的特点,科学设置给排水管道,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7、宣传设施。设置市场场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摊位号牌,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统一场内的店招和摊位招牌规格及色调,有条件的可设置广播宣传等设施。8、检测设施。200个摊位(固定)以上的农贸市场应设置检测室,安排相对独立的检测工作间,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9、储存设施。根据需要配备冷藏保鲜设备。10、绿化。符合项目建设规划要求。(四)市场环境及卫生1、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绿化区。-8-2、市场进出口通道顺畅,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经营。3、市场及进出口通道地面整洁、干净,无污垢,无垃圾。4、市场内公厕设置布局合理,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公厕外环境有绿化。5、有垃圾专用运输工具,垃圾能日产日清。-9-主题词:市场建设规划通知抄送:市府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规建局,市城管办。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2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