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户教育费负担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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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农户教育费负担问题研究1蔡荣(法国Auvergne大学)刘明兴2(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陶然(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修改稿,2005年2月)1作者感谢美国1990研究所和海外青年学者论坛对于本项研究的资助。2通讯地址:刘明兴,北京海淀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100871。移动电话:13911851781。电子邮件:mxliu@ccer.pku.edu.cn。2一、导论如何降低农村儿童失学,提高农村的教育水平,降低农民的教育费负担,已经成为近年来举国关注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系列问题,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教师国标工资在县财政的集中发放、义务教育“一费制”、私立学校的发展、各类由中央财政补助的义务教育项目(如免费教科书、义教工程),以及最近的教育布局调整等等。同时,为了确保教育的质量,中央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对基层教育机构的达标评比运动,以监督、检查中央政策的落实。但是,农民的教育费负担在不同的地区、相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究竟处于怎样的状况,中央的一系列改革又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的,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和这些改革措施之间在产生怎样的相互影响,农村的基层政府在这之中又在扮演什么角色?这些问题均需要广泛的实证研究和深入的理论探讨,本文则准备通过一些实证资料,进行一些初步的讨论。我们通过一个10个省120个村6000个农户的连续抽样数据,来分析农户的教育费负担。例如,农户的文化教育支出与学杂费负担占农户收入水平的状况、该比重跨地区、跨时间、跨收入水平的分布状况、农户的教育费负担和农户总体税费负担的相对变化等等。从数据的统计结果,我们可以发现多方面的问题。例如,为什么农户的教育费负担对于收入是累退的,为什么教育费负担相对于农户的一般税费负担处于不断增长的状态?等待。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尝试着解释从统计结果中所得到的结果,进而检讨现行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一些缺陷。二、农户的教育费负担:1995-1999为了比较全面地反应中国农村的教育费负担问题,我们使用了农业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RCRE)的农户数据,这是一个覆盖10个省120个村6000个农户的连续抽样数据。该数据库为我们提供了农户每年的文化教育支出以及其所支付的学杂费,1995-99年家庭农调数据共有观测值36100个,其中教育支出的数据大概包含1574个数据缺失,和16125个0值,因此我们删去了17699个观测值。这既可以理解为农户在当年并没有学龄子女要去上学,也可能是学龄儿童失学造成的。由于我们不能够从数据中直接判断其原因,这部分数据只能忽略不计3,这样这里的学杂费负担是按照“实际担负额”来计算的,而不是“应担负额”。3可以认为,删去的观测值对下面计算结果的影响是不确定的。3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农户的学杂费支出,来研究农户教育费负担的变化特征。尽管RCRE的数据提供了农户文化教育支出这一指标(学杂费也包含在其中),但是该指标的定义过于宽泛。表2.1中,我们简单地对比了这两个指标。显然,农户的文化教育支出绝大部分是学杂费支出,且两者的变化特性基本一致。1995-99年家庭人均学杂费支出和人均文化教育支出的平均值均迅速上升,标准差也明显增大。因此,农村实际总体教育负担呈上升态势,基本上是由学杂费支出的上升引起的。表2.11995-99年人均学杂费支出与文化教育支出的变化指标年观测值均值标准差人均文化教育支出19953816279.25471.3319963886341.27601.3819973687377.81591.2319983481404.78648.8119993437421.88652.53人均学杂费支出19953815230.05401.6419963886275.58478.4119973687300.10438.7219983481338.25571.4019993437350.56570.97数据来源:根据1995-99年RCRE农村家庭调查计算所得,以下各表同。2.1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表2.2和2.3分别给出了全部样本以及分省的计算结果。从全国的范围看,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是逐年上升的,从95年的10%到99年的16%。从分省的数据统计表中也可以发现类似趋势。首先,从1995-1999年,所有调查省的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均值是逐年上升的;其次,均值的大小,各省之间的差异也较大。广东省的平均学杂费支出比例最低,约为10%,山西、江苏、浙江和河南省平均学杂费支出比例在12%左右,四川和甘肃省约为15%,吉林、安徽和湖南省则达到20%,其中吉林省在1998年平均学杂费支出比例甚至达到46%。此外,我们也发现不同年份每个省的学杂费支出比例最大值都存在超过1的调查户。这说明,对某些家庭来说,孩子的学杂费支出一项就超出家庭年纯收入的总额,学杂费支出对这些家庭构成相当大的经济压力。4表2.21995-99年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年观测值均值标准差199538150.100.18199638860.120.52199736870.120.23199834810.150.45199934370.160.39表2.31995-99年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分省统计省码年观测值均值标准差省码年观测值均值标准差山西19954560.110.22河南19955550.080.15山西19964670.090.16河南19965670.100.15山西19974420.110.21河南19975680.100.15山西19984090.120.22河南19985330.110.17山西19994210.140.34河南19995060.130.18吉林19952960.150.39湖南19952910.120.13吉林19962800.140.35湖南19962830.140.13吉林19972410.250.62湖南19972620.150.13吉林19982320.461.55湖南19982570.160.20吉林19992160.210.33湖南19992450.210.24江苏19953980.130.21广东19954800.090.09江苏19964440.120.22广东19965030.100.11江苏19974450.100.10广东19974800.110.16江苏19983580.120.12广东19984790.120.15江苏19993760.130.13广东19994650.100.08浙江19952730.080.14四川19952600.100.15浙江19962630.090.12四川19962690.100.16浙江19972520.120.34四川19972400.110.12浙江19982460.110.28四川19982410.130.16浙江19992330.120.15四川19992430.160.20安徽19956400.100.12甘肃19951660.060.08安徽19966460.160.78甘肃19961640.241.87安徽19976220.140.17甘肃19971350.080.09安徽19986100.150.17甘肃19981160.120.42安徽19995950.260.76甘肃19991370.150.545那么,对於收入水平不同的家庭来说,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利用调查数据当中的家庭全年纯收入和家庭常住人口,计算出当年人均纯收入,由低到高排序,把每一年的样本进行十等分,每一组家庭数在当年总样本当中占10%,分别标记为1,2,…,10。表2.4是我们对所调查家庭按人均纯收入从低到高排序,等分成10组,各组的分界收入水平。从人均纯收入的绝对水平上看,99年收入最低的10%和20%家庭人均纯收入,要低于95-98年中任何一年。也就是说,人均收入最低的20%农村家庭生活水平绝对下降了4。对於其他分组的家庭来说,96或者97年的人均纯收入是这5年当中最高的。此点基本上和中国农村在90年代下半期的发展状况相吻合。表2.5给出了基于收入分组的计算结果。首先看均值的变化趋势,在5年时间里,除了人均纯收入最少的第1组,每个组家庭学杂费支出的比重均值全部是逐年上升的;其次,人均纯收入较高的家庭,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较低。收入6-10组的家庭,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普遍低于收入1-5组的家庭。且对于收入最低的3组人群,该比例值几乎上涨了一倍,这个速度大大高于高收入的人群。因此,学杂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在农户间的分布具有显著的累退性特征,且该特征被不断强化5。表2.4按人均纯收入分组,分界收入,单位:元分组199519961997199819991741.42821.13775.13751.90656.3421003.501099.751130.031086.75987.9331220.541343.001402.841349.781254.6541456.501582.751680.681613.101530.5351705.331865.251999.131899.751848.9062046.632236.802354.002239.512212.0672471.962672.422799.002693.052700.6083122.403346.003492.503366.933413.0094355.474669.004803.684798.004766.97表2.51995-99年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按人均纯收入分组统计4加上通货膨胀因素,下降的幅度更大。5农户学杂费支出占其收入比重的累退性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向悖。Raquel和Rogerson.(1997)Eric和Rivkin.(1996)在对20世纪美国家庭的研究中表明,美国家庭的教育支出占其自身收入的比重,无论在截面,还是在时间序列上都呈现累进的特征。6年组观测值均值标准差年组观测值均值标准差199511980.190.72199564020.100.14199611870.462.27199664080.110.15199711810.280.95199764030.120.13199811650.165.00199863890.130.17199911480.333.48199963780.140.19199523210.110.14199574140.100.15199623220.120.14199674400.110.17199723040.160.25199773960.110.16199822650.190.31199873800.110.12199922750.210.25199973830.110.12199533700.110.16199584170.090.12199633930.120.14199684360.110.16199733320.150.15199784180.110.15199833390.170.30199883920.120.16199933250.200.27199984040.120.13199544000.110.19199594290.070.09199644080.120.15199694090.080.12199743970.130.13199794340.090.09199843500.140.16199894330.100.22199943440.170.33199994060.100.11199554100.110.181995104670.060.08199654180.120.191996104740.060.08199753990.120.131997104420.060.07199853650.130.141998104350.080.09199953670.140.151999104270.090.102.2学杂费支出占家庭纯收入比重的不平等为了更为准确地描述农户学杂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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