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注册号:企业名称(盖章)敬告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2、在申办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申请书后附的《一次性告知记录》。如有疑问,请登录网站,查询相关内容。3、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4、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6、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7、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ADMINISTRATIONFORINDUSTRYANDCOMMERCE(2012年第一版)·1·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事项的变更(改制)登记或备案。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实收资本(金)□认缴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时间□认缴的出资方式□实缴的出资额□实缴出资时间□实缴的出资方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投资人(股东、合伙人)□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企业类型(经济性质)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公司章程□董事□经理□监事□公司增设分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分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隶属关系□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注:年月日注:1、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由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2、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登记的,由其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2·3、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事项原核准登记内容申请变更后登记内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万元)(万元)实收资本(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万元)(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3·营业期限(合伙期限)年年企业类型(经济性质)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二)事项原核准登记内容申请变更后登记内容投资人(股东、发起人、合伙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经理隶属关系委派代表公司增设分公司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注:·4·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请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栏内填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其委派代表变更的,需在“委派代表”栏内填写。2、“营业期限(合伙期限)”仅供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填写。3、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空白栏内填写。4、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5·(涉及投资者变更时填写此页)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出资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备注承担责任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是否为发起人注:1、“出资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名称。2、“住所”栏只需填写省、市(县)名。3、“法定代表人”栏,投资者为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填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4、“营业执照注册号”栏填写出资企业的注册号,其他法人组织不填。5、合伙企业应在“备注”栏内填写出资单位承担责任方式以及是否是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填写委派代表的姓名。6、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备注”栏内标注投资者是否为发起人。·6·7、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涉及投资者变更时填写此页)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然人合伙人名录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登记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国籍备注承担责任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为发起人注:1、合伙企业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出资的自然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是否是执行事务合伙人。·7·2、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备注”栏内标注投资者是否为发起人。3、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涉及投资者变更时填写此页)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名称(或姓名)认缴情况变更时实际缴付情况变更后分期缴付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年月日)出资方式·8·合计其中货币出资:注:填写说明见下页1、“认缴情况”填写变更后投资者出资总额的情况,公司制企业应在合计的出资额中填写货币出资的数额,其他企业无需填写货币出资数额。2、“变更后分期缴付情况”按照章程、合伙协议约定的期次填写。3、“出资方式”栏,公司制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出资”的表述方式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方式填写;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劳动积累”的表述方式填写。合伙企业应依据合伙协议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的表述方式填写并注明评估方式;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如以个人财产或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在“出资方式”栏内注明。同一投资人若以多种方式出资,应按每种出资方式对应的出资数额分行填写。其中,以“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方式出资的,应在“出资方式”栏内选择填写“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著作权”等具体知识产权出资方式;住所(经营场所)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企业,若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在具体的出资方式后注明实施“股权激励”的具体形式:“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4、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营业单位变更资金数额时,由主办单位在“名称(或姓名)”栏内加盖主办单位财务章,并在“变更时实际缴付情况的出资方式”栏内注明拨款。5、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均填写本表,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9·(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时填写此页)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登记表企业名称一寸免冠近照粘贴处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国籍户籍登记住址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公务员标识□是□否工会会员标识□是□否个人简历注:应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日填起至今,并不得间断。起止年月单位职务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兹证明该任职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产生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经任命(委派)出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签字)年月日注:1、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分支机构应在“盖章(签字)”处加盖任命单位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应在“盖章(签字)”处由投资人签字;分公司应在“盖章(签字)”处加盖公司公章,其他类型企业无需盖章、签字。2、合伙企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应由全体合伙人在“盖章(签字)”处签字;但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无需全体合伙人签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表填写其委派代表的情况。3、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政治面貌、民族。4、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10·(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时填写此页)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本人出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郑重声明,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辑。(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确认。签字:年月日注:1.主要负责人包括: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11·2.承诺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12·(涉及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人员变更时填写此页)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姓名亲笔签字性别国籍民族证件名称及号码户籍登记住址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务任职期限产生方式联系电话公务员标识工会会员标识是否是否·13·注:填写说明见下页·14·注: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填写此表,其他类型企业不填写。2、“亲笔签字”栏内应由各成员本人签字,如不能在表中签字的,应另提交记载新任职人员签字的有关文件。3、“职务”系指董(理)事长(执行董事)、副董(理)事长、董事(理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4、“任职期限”按照章程规定填写。5、“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董事(理事)、监事填写“选举”或“委派”;经理填写“聘任”。6、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务员标识”和“工会会员标识”栏目的“是”或“否”项内划“√”。7、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政治面貌、民族。8、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9、请将新任董事(理事)、经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下页。·15·新任董事、经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新任董事、经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新任董事、经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新任董事、经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新任董事、经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新任董事、经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注:董事、经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如本页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16·(涉及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时填写此页)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区(县)(门牌号)产权人证明产权单位盖章:产权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年月日需要证明情况上述住所(经营场所)产权人为,房屋用途为,该住所(经营场所)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不属于违法建设。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公章: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17·填表说明见15-16页·18·房产证复印件粘贴处·19·注: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住所(经营场所)位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由乡镇政府在前页“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盖章确认,或另行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应与“需要证明情况”栏所述内容一致。4、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从事经营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出证单位可在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