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集体照拍摄协议书甲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国际商务外语学院、法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会展与旅游学院、商务信息学院)2015届毕业生合影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双方的权益,上海对外外经贸大学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力: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优质、高效、准时的摄影服务。2、甲方有权在4月30日前获得画面清晰、制作精良的摄影产品。(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在摄影前需把毕业生有序带至拍摄指定区域。2、甲方在收到全部符合质量要求的摄影产品,7天内付清约定货款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力:1、乙方在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摄影产品后有权获得约定的货款。2、摄影价格为5元/人,总数不少于2400人左右。(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保证在2015年4月10日(大雨天顺延一周)8:30分前在学校的指定位置做好摄影前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9日16:00前按要求搭建站架)。2、乙方提供安全的站架(站架最高处和边缘必须有保护栏杆),对现场学生的安全负责。3、乙方有义务提供优质、高效、准时的摄影服务。4、乙方有义务提供画面清晰、制作精良的摄影产品。5、在摄影过程中的毕业生的调度和队伍的安排由乙方负责。6、乙方须在4月20日前交付照片样张,4月30日前交付所有摄影产品。三、相关违约责任:1、如甲方发生严重违约情节,乙方有权根据约定的最少定购数和单价追索损失补偿。2、如乙方发生严重违约情节(像片遗失、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等),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补偿金人民币壹万元。3、对于违约情节如有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解决。四、附则: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乙方: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