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辽发改环资[2010]762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7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市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备选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要形成正式文件并附按顺序列出目录装订成册的备份材料(一式三份)。二、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的要求填报项目,并将导出的项目库文件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三、申报项目的可研报告由我委统一委托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进行集中评审论证。请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联系人:陶宛润联系电话:024-868925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急发改办环资[2010]17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程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部分省(区、市)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按照我委《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技资[2010]1420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储备,加快前期工作,现就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项范围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方面。(一)节能方面。主要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辖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项自,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监察、监测等节能能力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节能建材)示范工程,公共机构节能项目。(二)节水方面。主要包括:矿井水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及海水淡化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具有示范意义的高用水行业节水改过项目。(三)循环经济方面。主要包括:国家两批循环经济试点反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再制造产业化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项目,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循环型服务业示范项目、重大循环经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主要包括:粉煤灰、煤符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团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轩、废弃木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示范项目。(五)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包括淮河流域、松花江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三峡库区及其土游、黄河中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铬渣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农业、服务业、能源、工业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有关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一。二、选项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申报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炎、淘汰类项目,严格限制“两高一资”行业借机增加生产能力。(二)节能减排效呆明显。项目内容以节能、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治理改造为主,实施后能够迅速形成显著的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三)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和推动试点工作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四)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F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五)投资规模较大。除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外,节能项目总投资原则上3000万元以土,其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应在5000万元以上(西都可适当放宽)。(六)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三、申报要求(一)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等)及中央管理企业,按照选项范围和选项原则,认真组织逃选有关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我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上报。如果企业以前曾获得我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已获支持的项目应已完工,并随文上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中央管理企业的项目不得由地方申报。非本省、(区、市)注册企业的项目,不得通过本地区申报。在近两年扩大内需项目执行中,中央检查组发现问题或调整项目较多的地市,应采取限制申报的措施。(二)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地方各选项目原则上由各地发展改革委上报;按照职责分工,主管部门在经贸委(经委、经信委等)的地方,备选项目由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等)联合上报。(三)项目材料要求1.各地发展改革委(或联合经贸委)及中央企业上报的备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2.备选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请按照项目的优先顺序,并分节能(其中:绿色照明、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单列)、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方面依次排列(样表见附件二)。3.有关项目材料单行本(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1)由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论证意见。(2)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3)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4)用地证明(仅对需新征土地的项目)。(5)自筹资金证明。包括:银行近期存款证明,经法定机构评估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等。(6)需要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投信协议。对出具贷款承诺函银行的要求是:全国性银行需分行及以上级别,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需最高级别。对贷款合同、授信协议的要求是: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贷款或授信额度,用途应明确为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资金。(7)申请补助50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项目需填报招标事项核准意几衰。其中,不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事项,务必在表格下方说明理由。(8)项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其实性的承诺声明。(9)企业基本情况表(10)项目基本情况表(务必填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经济效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社会效益包括节能量、节水量、资源循环利用量、污染物减排量等)4、“中央技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软件及使用说明在我委互联网下载最新版本)导出的项目库文件电子版,与项目汇总表一并刻录成光盘(优盘无法受理)上报。(四)请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处)。我委将按照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对备选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核,并根据年度投资规模,对符合要求的各选项目分期分批办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复函。特此通知。附件:一、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三、企业基本情况表四、项目基本情况表五、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附件一: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选项范围具体内容特别要求节能燃煤锅炉(窑炉)改选工程北方采暖地区锅炉房系统改造,采用高效燃煤炉替代低效锅炉;建设区域煤炭集中配法加工厂;水泥密、墙体材料窑炉以及石灰窑、耐火材料窑等综合节能改造;老旧锅炉更新改造等。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钢铁行业采用干法熄焦、炉顶压差发电、纯烧高炉煤气锅炉等技术进行改造;有色行业采用烟气废热发电、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等技术设备实施改造;建材行业采用余热发电、富氧(全氧)燃烧等技术,综合低能耗熟料烧成技术与装备进行节能改造;化工行业采用余热(尾气)利用、密闭式电石炉、余热发电等技术实施节能改造;纺织、轻工及其他行业实施供热管道冷凝水回收、供热锅炉应差发电等节能技术等。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力行业采用等离子无油点火、气化小油枪以及利用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油发电技术实施改造;石化行业采用放空天然气回收、可燃气代油等技术进行改造;建材行业以天然气、煤层气、水煤浆等替代重油;化工行业以煤炭气化替代燃料和原料油;交通运输行业采用节油、代油以及提高运行效率等技术进行改造、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等。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采用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提高电机系统效率、实施被拖动装置控制和设备节能改造、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变频调速等措施,进行节能改造。能力系统优化工程工艺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及高效换热,发电机组通流改造等。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具有示范意义的高效节能锅炉窑炉、变压器、电机变频调速、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等节能技术、产品、装备、核心零部件产业化生产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示范推广工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重大技能项目。项目年节能量1万吨标煤以上节能能力建设省级节能监察中心、监测中心、节能中心等机构节能能力建设。每省限报1个项目,省级财政部门需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绿色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系统改造,白炽灯转产高效照明产品改造,低汞、低成本节能灯先进技术示范,半导体照明生产的上游外延片,芯片制造及中下游封装、灯具制造示范。建筑节能工程新型节能建材生产,建筑供暖空调系统改造示范,超低能耗建筑示范。不含利废建材产品的项目公共机构节能中央国家机关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仅限国管局项目节水矿井水利用煤矿、金属矿等矿井水利用项目。管网建设应在合理范围,年节水150万吨以上海水淡化及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海水淡化关键设备、成套装置及海水淡化用原材料产业化示范。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制革等节水改造示范项目。工艺节水改造,非单纯污水治理项目。年节水150万吨以上循环经济循环经济试点国家两批循环经济试点及省级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园区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废物交换利用、能力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等重大项目。限于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每个园区限报1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重大项目。限于按照发改环资[2010]977号文件推荐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内的项目再制造产业化工程起草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设备、废旧轮胎等再制造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工程城市内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限于按照发改环资[2010]1020号文件推荐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项目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农林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不含秸秆综合利用,适当放宽到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循环型服务业示范消费型及生产型服务业领域再利用、资源化项目。适当放宽到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重大循环技术示范推广重大循环技术专业设备国产化项目。综合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大掺量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粉煤灰、煤矸石高附加值利用示范项目。不含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城市矿产”示范、餐厨废弃物资源化试点项目。有技术优势、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企业运作规范。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重点支撑磷石综合利用,脱硫石膏改良土壤示范项目,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等建材产品生产项目。尾矿、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金属尾矿、冶炼废渣提取贵稀金属到呢个高附加值利用项目。农作物秸秆、废弃木材综秸秆人造板、秸秆木塑等秸秆木示范项目,棉杆等秸秆专项、特色利用项目。合利用建材产品要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各省每类项目限报1-2个。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利用建筑垃圾生产骨料、各种砖、砌块等产品,以及建筑垃圾利用成套装备生产。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淮河流域、松花江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