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各相关单位,各驻济高等院校: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进一步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发展目标2017至2020年,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政府投资工程应使用装配式技术进行建设,其中学校、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体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桥梁、综合管廊、地铁管片等,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市内七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济阳、商河、平阴城区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市内七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济阳、商河、平阴城区达到30%以上,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形成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2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二、重点任务(一)示范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完善监管机制,培育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打造集工业化设计、部品生产、装配施工、装备制造等完整的产业链条。到2020年底,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1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推广装配式结构体系、预制构配件、一体化装修等成熟技术。鼓励实施装配式建筑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引导我市企业制定装配式建筑的企业、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建筑部品(件)推荐管理办法,编制建筑部品(件)推荐目录并定期更新。发挥我市建筑(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作用,开展技术审查、评估和论证等服务,加快对关键专利技术、重大科技创新的转化推广,经技术审查论证后,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依据。(三)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引导设计单位提高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的装配式建筑集成设计能力,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3设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鼓励设计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发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和通用设计软件。(四)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引导我市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建设一批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的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的产品齐全、配套完整的产业格局。推广应用专用运输车辆,优化物流管理,合理组织配送。支持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开拓省内外市场,并做好全方位支持服务工作。(五)提升装配施工水平。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特别是加快研发应用装配式建筑关键连接技术和检测技术,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鼓励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采用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协同施工新模式。支持施工企业总结编制施工工法,提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实现技术工艺、组织管理、技能队伍的转变,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六)推进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促进整体卫浴、厨房、轻质隔墙、设备管线等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应用,提倡采用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手工作业,发挥工业化优势,提高装修质量。(七)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应积极采用绿色建材,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和高性能节能门窗,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鼓励建筑结构、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积极推4进工地临时性设施、临时道路硬化板等配套设施使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八)加强信息化管理。装配式建筑项目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管理等建筑全生命周期内各阶段的数据共享、协同应用。在我市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建筑施工等环节全面推广应用物联网系统,完善全过程信息追溯机制,完善相关数据库,提高数据统计、分析和管控水平。(九)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支持我市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健全与装配式建筑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完善招投标制度,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对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承建的项目,按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标;对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建造的,按照规定可不进行招标。(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创新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品部件生产、检验检测、装配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装配式建筑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产单位要建立部品部件检验机制,对工程项5目首批构件推行建设、监理驻厂监造制度;设计单位要严格设计审核校验,实行全过程服务;施工单位要加强部品部件进场、施工安装、灌浆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工序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提高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监理单位要提升装配式建筑监理能力,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制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图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十一)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推动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每年举办两次针对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三、加大政策支持(一)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参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二)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装配式建筑项目质量保证金计取基数可以扣除预制构件价值部分。6(三)鼓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宅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抵押质押的种类和范围,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我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委、商务局、住房保障管理局、质监局、金融办、科技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等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发展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将装配式建筑纳入我市节能减排和新型城镇化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实施专项督查,定期调度通报。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二)细化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落实到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等各环节,并定期通报各有关单位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许可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7对不按规定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项目依法不予进行竣工备案。市国土资源局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将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要求列入土地出让文件或土地划拨决定书。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研究制定大型预制构件运输管理办法,规划运输路线,规范部品部件的运输管理。(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通过现场会、论坛、展会、专题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相关知识和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经济社会效益,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有利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和市场发展。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