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4.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5.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6.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7.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8.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9.在涉及学生危机干预时,保密以生命至上为原则。10.对于来访学生危及国家安全、危害人民正当利益的内容,不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