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现状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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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现状及思考2010年以来,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以构建“大情报”体系为龙头的信息化建设,各地、各级公安机关均在警务运行机制变革这一新的平台上,呈你追我赶态势,这对县级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县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及时实现工作模式转型,将建设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将建设挑战转化为发展机遇,在信息化警务起跑点上探索一条县公安机关跨越式发展的全新道路,笔者就当前信息化工作进行了粗浅分析和思考。一、县公安信息化建设现状县是全省科技强警示范县、城市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县、信息化建设示范县,是全市多项公安业务信息化工作的试点单位,同时自主开发的“协同警务指挥调度系统”荣获全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这些都反映出县公安机关具有坚实的信息化基础和良好的信息化氛围。一是有较为坚实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方面。县局三、四级公安信息网络分别从02年、03年实施建设,08年开通社区警务室的接入网络,现已建成贯穿全县,网络硬件设备较为完整,传输性能较为稳定的有线网络体系;08年对中心机房进行安全改造,配置县级公安机关必备的安全设施;建设350M集群无线对讲基站一个,常规基站一个,全县覆盖率达80%。科技装备方面。二是有较为完整稳定的信息系统。全局性信息系统:协同警务指挥调度系统、“天网”系统、门户网站、警务综合应用平台等。警种业务信息系统:治安业务主要包括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技防网络系统、印章信息管理系统、出入境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等。刑侦业务主要包括标准化信息采集系统、刑事技术系统及其他刑侦类别信息系统。交警业务主要包括机动车登记、驾驶人、网上考试、危化车辆等系统。监管业务主要包括综合安防系统、关押人员信息系统、电化教学系统。国保业务主要包括无线视频监控、国保工作信息管理、数字举证等系统。其他业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自研及综合部门业务系统。三是有一定信息化人才资源积淀。县局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以来,县局组织信息化知识培训学习共15期,部门自发组织信息化知识培训学共18期,全局信息化学习氛围日渐浓厚,民警队伍的信息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四是信息化工作成效明显。2008年以来,县公安机关在金盾工程一期建设的基础上,以“三基工程”、“三项建设”建设为契机,围绕“协同警务指挥调度系统”开发,整合公安内部信息资源,深入推动信息系统综合应用,打造信息化警队,在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转型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此可简单概括为:信息化意识深入人心,全警掌握信息化基本技能,警力配置更为合理,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基础工作与信息化工作融合初具雏形,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具体公安工作的比重不断加大,信息化制导实战的特殊作用在局部得到发挥。二、浅析制约县公安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问题“三项建设”开展以来,县公安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有问题的已经成为制约县公安信息化发展的瓶颈性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工作理念存在局限。当前,县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缺乏的不再是单纯“需要干”的意识形态,而是面对“怎么干”的迷茫,警种、部门没有一套规划性的工作理念指引切合实际的信息化工作开展,在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工作上无从下手或者仅停留在按部就班的基础性设备需求层面,无法打开广阔的视野,站在长远的角度,开展系统性、科学性、亮点性的信息化相关工作。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单纯的信息化意识培养,已不再适应当前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及时转换思维方式,将口头空谈的信息化意识落到实实在在的具体如何开展信息化工作上来,树立起全警正确的工作理念、建立起全局具体的工作措施是首要解决的问题。二是技术力量亟待加强。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不同于其它岗位的工作人员,存在着专业指向性强、知识更新快、培养周期长等特殊性(从新进到完全胜任岗位工作培养周期至少两年,随着公安信息系统的逐渐庞大,涉及的信息技术知识不断更新,这个周期还会增长)。在全县范围内,实质从事公安信息化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为6人(民警4人,辅警2人),除开展本职公安业务工作外,还肩负着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宣传、保障等工作,目前这支力量只能维系信息化工作现状需求。协助开展公安信息化专业技术工作的部门科技信息管理员,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只有极少数能开展部分相关信息化基层工作,整体无法成为信息技术力量的有效补充。可以预见,未来我县技术力量将面临后续力量弱和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三是配套机制还需完善。培训机制滞后。由于客观原因,县目前开展的公安信息化培训,还在延用2006年市公安局基础标准进行信息化知识网考,这与我县当前开展的信息化示范工作不相称,培训机制跳不出规定动作的圈子,没有与实际发展相适宜的自选动作,致使培训内容仍是旧标准、老要求,教、学两个层面未在机制上固化,已经出现疲软,全县整体信息化应用技能水平有不进反退的迹象。建用机制脱节。通过前期的科学建设,全县公安信息化系统与应用、管理机制均得到建立。但随时间推移,部分长篇累牍的应用、管理办法既无实际操作性,又未适时更新,形同虚设,导致部分设备、系统长期闲置,造成了巨大的经费消耗和严重的信息资源流失。跟踪机制缺失。近年来,县公安机关顺应需求,建立了信息化方面的考核、督察机制,针对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抽检、督导,对整体信息化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但在考核、督导后,尚未形成完整的锁链式跟踪督办机制,信息化工作存在“督点改点、未督不改”的情况,还未从根本上发挥考与督的目的是彻底解决问题、转变现状的作用,信息化整体工作未长线掌握、连续推进。三、对县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号好“第五次警务革命”这根脉,使县公安工作依托警务信息化实现跨越式发展,笔者认为必须牢牢抓住“建设理念是决定因素、人才体制是前提条件、载体适用是关键推手、培训机制是根本助力、项目带动是基本保障”五个方面,及时调整转型,出台具体的有效措施,以“开放式”、“企业化”的理论、原则、模式、方法和技术,来实现公安信息化与警务运行机制结合效率、效益的最大化。(一)分级规划,以理念变革指引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对全县整个公安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规划,重点培养“三个层级”的信息化工作理念,保证整体信息化工作各司其职,每一个民警明确角色定位,明白该做什么,不断甄筛经验教训形成累积,在统一方向上聚集为合力。一是领导决策理念。领导犹如航海行船的船长,他指挥着整个船只的前行。在公安信息化工作中,领导必须扮演着既当信息化工作的行家里手,又当精打细算老板的角色。必须从高立点、前瞻性的决策角度指引全局信息化工作开展,需要在纷繁复杂中对成本和绩效进行准确的评估,形成确定目标、找准方向的决策理念。二是技术参谋理念。技术团体犹如航海行船的帆手,他保证着航向的正确。在公安信息化工作中,技术团体需要提升辅策参谋理念,围绕领导决策内容,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实践,在领导决策方向上,不偏移、不失真,全力确保信息化建设、实施、管理过程的一致性。三是全警应用理念。全体民警犹如航海行船的桨手,他提供着船只运转的动力。在公安信息化工作中,全警在掌握应用技能基础上,磨练创新应用理念,多思考、多尝试,总结出多类信息化应用工作法,利用有限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和信息资源迸发出无穷的综合性效益。(二)打破常规,全面革新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体制。专业技术人员是县公安机关开展信息化工作上承、中转、下接的核心力量,没有这样一个核心体的参与,信息化建设就是不能贴近实战的空中楼阁。要留得住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和引入技术外援,锤炼出多面型技术人才,并不断从全警中培养一批后续力量,为技术人才库输入新鲜能源,就必须将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体制跳出常规,进行完善调整。一是建立破格晋升机制。增设专业技术部门的股级领导职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竞职晋升科级领导优先考虑,对基层单位开展信息化工作表现突出的民警及时提拔任用或县局调用,对地区信息化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要给予人事政策倾斜,通过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待遇,让专业技术人员在警种、部门中能说得上话、做得成事、打得开局面,让全警都积极争当警种业务与专业技术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建立技术津贴机制。设立普通津贴和特殊津贴,对各部门科技信息管理员日常信息化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按照多个梯次给予适当的普通津贴保障,充分调动科技信息管理员的参与日常信息化基础工作的热情。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化发明、民警的信息化工作法创造,通过县、市信通部门认定,并投入到公安业务工作应用,产生了一定推广效果的,按照省、市、县、警种、部门的五级推广范围程度,给予较高额度的特殊津贴奖励,激发全警参与创新发展公安信息化的热情。三是建立特殊培养机制。鉴于专业技术岗位的特殊性,建立专业学习和多岗锻炼两项培养机制。将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定量投放到有实力的企业公司和信息化建设发达地区公安机关进行专业学习,同时考虑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局多个公安业务岗位的短期随岗工作,使不断跟进的信息化工作新模式,根据业务工作情况不断进行局部微调,使其更好契合于县公安信息化发展实际。(三)认真把握,着力于发掘信息化建设的适用载体。公安信息化贯穿公安工作始终一线的时代趋势已不可逆转,从“三基工程”建设以来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到,仅靠公安机关自身单打独斗,为信息化而信息化的方式会越来越举步为艰,找准广范围、大形势的载体,学会搭车运作,才能真正活跃县公安信息化,开展突破性的工作。一是借助内部载体。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对当前发展机遇进行深度利用,借助创新社会管理等有效载体,开展新一轮县公安信息化建设。同时掌握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性、全省性公安工作重心,对县公安信息化工作提前谋划融入,用未来各阶段公安中心工作这一内部载体,保持公安信息化整体建设的全面性、连续性。二是擅用外部载体。透彻分析当前党委政府“两个加速、两个推进”、政法系统“共建共享”、机关委局信息化工程内容,强化汇报协调,尽力加入决策、建设行列,用外部载体拓宽公安信息化的建设空间。对外部单位今后时期的工作重点予以关注,对有利于发展县公安信息化的可利用资源,主动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帮助。(四)提档加码,层次推进信息化培训机制更新完善。对现有县公安信息化培训机制进行整体修订,信息化技能应用整体水平不能仅圈定在省、市两级的基础性要求框架内,要加压公安科技知识的接受担子,提升信息化技能应用等级。一是培训分层不分类。对全警进行年龄段分层,培训内容由综合、刑侦、治安三个版块组成,不分警种类别开展难、中、易三个等级的信息化培训和考核,避免民警单一的警种条线学习培训模式,如刑侦民警,初设培训内容为刑侦版块中级,综合、治安版块初级;治安民警,初设培训内容为治安版块中级,刑侦、综合版块初级。同时按照年龄分层的额定等级标准定期升级,定期未能升级的,要限期自学补考升级。三个等级的培训内容要在两年内根据实际情况,更新设定。二是规范强壮教员队伍。建立相对固定的信息化教官队伍,落实教育经费,多途径强化师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规划和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等级培训,进行学员发展评估,突出重点培养,让各部门中的一部分人在信息化知识、操作能力、应用水平、思维模式方面“先富起来”,成为警种的技术尖兵和教官队伍的后备力量。(五)多点启动,有效发挥品牌建设的牵引拉动作用。根据新型警务革命形势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时制宜在结合省、市在县的试点、示范工程,深化“典型树立”方式的亮点项目打造,从多个点上带动县整体的公安信息化效益。一是“民心工程”品牌建设。针对县公安窗口单位和外勤部门,用较小的投入成本,从细处入手,开展对人民群众信息化服务和便民措施,实现县警务工作群众满意的最大化收益,如办证厅的触摸式信息服务台,街面巡逻警后窗的LED电子服务提示屏幕等;二是“防控打击”品牌建设。针对一线实战部门,选择性引入最新的公安科技成果,开展对防范案件、打击犯罪的信息化手段强化,实现县警务工作社会认可的最大化收益,如刑事技术专业检验设备,天网布控和图像分析处理系统等;三是“智能管理”品牌建设。针对技术部门,采用联合、自主、购买、交换等方式,对全县信息化系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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