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九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关于我国老年人再婚问题的思考Thinkingabouttheproblemoftheelderlyremarried成员姓名:艾心隋金轩刘宇晖刘镇源院系:经济学院指导老师:李莉(副教授)2013年3月摘要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医疗保健设施的改进,人类的预期寿命正在不断延长,随之而来的老年人丧偶期延长等问题可能会出现。另外,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老年人离异的现象也日渐增多。为了寻求心理安慰和精神快乐,大部分丧偶老人都存在再婚意愿。而现实生活中,由于老年人再婚而引发的各种问题和相关矛盾也在不断增多。写作本文的目的就是通过对老年人再婚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从而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相应对策,这对于创造和谐的婚姻家庭生活、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老年人再婚财产纠纷性别差异观念转变社会保障AbstractWiththeimprovementofmaterialstandardoflivingandhealthcarefacilities,thelifeexpectancyofhumanisprolongingconstantly,whichwillpossiblygiverisetoextendingwidowedperiodoftheoldandotherrelevantproblems.Besides,thenumberoftheoldwhogetadivorceisincreasingasthetimegoingbywiththechangeoftraditionalconcept.Forseekingpsychologicalcomfortandspiritualhappiness,themostoftheagedwhoiswidowedmaydesiretoremarry.Whereas,infact,theproblemsandrelatedtroublesthatresultfromremarryingamongtheagedarerisingcontinuously.Thisessayisaimedtoanalyzeandsummarizethereasonswhyproblemofagedremarriageexists,sothatitcanfindoutthepossiblesolutionstosolvetheproblem.Itisprettymeaningfultodosoforbothmakingharmoniousmarriagesandstructuringharmonioussociety.Keyterm:agedremarriagepropertydisputesgenderdifferenceschangeofconceptsocialsecurity目录引言…………………………………………………………………………1一、婚姻对于老年人的重要性……………………………………………3(一)可以充实晚年生活……………………………………‥………3(二)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3(三)有利于抚育下一代………………………………………………4(四)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4二、制约老年人再婚的因素………………………………………………4(一)陈腐观念根深蒂固………………………………………………5(二)再婚动机不纯……………………………………………………5(三)婚后财产纠纷频繁………………………………………………5(四)子女干涉十分普遍………………………………………………6(五)再婚成功率不高…………………………………………………6(六)男女性别差异显著………………………………………………7三、解决老年人再婚问题的对策建议……………………………………8(一)摒弃顾虑,增强自信心,勇于追求幸福生活…………………8(二)老年人自身要确立正确的婚姻观………………………………8(三)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8(四)加强对干涉老年人再婚行为的法律约束………………………9(五)子女应自觉减少对老年人再婚的干涉……………………9(六)社会应关心老年人再婚问题……………………………………10(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11结论…………………………………………………………………………11参考文献……………………………………………………………………131引言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所谓人口老龄化,就是“在一个社会里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至2010年,最新公布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中国大陆现有人口13.4亿,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已达1.78亿,且正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随着物质文化生活和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已经明显提高,老年人口的比重逐渐上升,他们对社会的影响也日益增强,与老年人有关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老年人开始作为一个有自身特点、更多需要社会特殊照顾、特殊关注的群体出现。老龄化带来的不仅是沉重的养老保障,还涉及到一系列社会需要面对的重大的问题,其中包括老年婚姻及其相关的问题。与此同时,思想文化的提高与丰富也使老年人的婚姻观念在逐渐发生变化,他们对婚姻的要求也不再是“凑合过”,对婚姻的质量要求也逐步提高。追求充满活力的爱情生活已经不再只是年轻人的专利,也逐渐成为老年人对于婚姻的追求目标和要求。但是,我国老年人婚姻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造成单身老年人数量正逐渐增加。2图1-12000、2005和2009年我国老年人口婚姻状况比较资料来源:2000年数据为人口普查数据;2005年数据为1%人口抽样调查报算数据;2009年数据根据2009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计算。2009年我国老年人口中,有配偶的老人比例最高,达到72.26%,丧偶的老人排在第二位,比例达到25.89%;未婚和离婚老人的比例非常低,不足2%。与2000年和2005年相比,2009年我国老年人口的有偶率有所上升,丧偶率有所下降,未婚和离婚的比例相对稳定,老年人的丧偶的比例由2000年的30.36%下降到2009年的25.89%,下降了4.47个百分点,老年人口的有偶率则由2000年的67.32%上升到2009年的72.26%,上升了4.9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老年人对于婚姻的要求已经不再是个别行为,而是一个庞大的集体需求,单身老年人的婚姻需求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随着人类社会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再婚问题已经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独居老人数量不断增加,使老年人的孤独感和失落感不断增强,这对老年人的健康是十分不利的,精神养老已经成为新的养老难点。而老年人再婚恰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据一项对4000多名老年人的抽样调查显示,46%的老年人支持再婚。对600名独身老年人的进一步调查发现,有再婚意愿的老年人达到68%。3而事实上我国老年人再婚率却相当低。在有配偶老年人中的,只有4%是经再婚实现有配偶的[1]。为何在如此高的再婚意愿下却出现了如此低的再婚率?这个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感。因此,通过探究和分析阻碍老年人再婚的原因,来提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婚姻对于老年人的重要性婚姻是安度晚年的舟楫。常言说:“老伴,老伴,越老越要有伴”。这是生理学、心理学及社会理论对人类情感的如实总结。人老了,需要的不仅是子女对其在物质上的关怀,更需要的是心灵上的慰藉,这是子女的孝心无法替代的。所以,婚姻对于老年人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一)可以充实晚年生活老年人生活内容少,缺少精神寄托,渴望幸福。前苏联对长寿村的调查和日本对百岁以上老年人的调查都表明,越是长寿的人,到晚年都有老伴相陪,相反,在未婚、丧偶和离婚者中,短命的或体弱多病的人很多;各种老年精神障碍实际情况调查的结果证明,离婚或者配偶一方死亡的人患病率、自杀率都要比家庭美满高得多。老年人再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精神养老;再者,老有所伴,可以共同去开拓新的生活内容,共同培养生活情趣,充实现有的生活。可见老年期的恋爱、结婚对于单身老年人的重要性。(二)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大多数单身老人的子女都已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平时忙于工作,忙于照顾自己的子女,还有琐碎的家庭生活,对老年人父母的照顾较少,这并不是子女不够孝顺,只是由于精力实在有限,尤其是子女在异地生活,这种矛盾就更是突出。大多数的子女只是寄钱、带物,无法全面地顾及到年迈父母的生活,很多时候子女是心存歉意的。于是,许多明智4的子女就会主动地给自己的单身父母介绍老伴,以此减轻自己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三)有利于抚育下一代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作用是学校教育所不能替代的。目前我国的家庭多是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教育精力有限,这极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与成才。很多社会上的问题少年往往都是家庭教育缺失造成的。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这就减轻了青年子女照顾和牵挂老年父母的负担,可以有较多的时间抚育后代,教育子女,这对于新一代的成长是极为重要的。(四)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覆盖面小,地区之间差距也很大,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者的生活问题全部解决,仍然有很多的孤老者要面临没有保障的晚年生活。在这种情况下,自我养老是极为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年人再婚有一定的积极社会结果。二、制约老年人再婚的因素“出门一把锁,回屋一盏灯”,这是对丧偶和独居老年人生活的形象描述。独守“空巢”的老人自然希望在垂暮之年找一个知心伴侣,陪伴自己走完最后的人生旅程。但对老人们来说,追求幸福婚姻的道路并不平坦。(一)陈腐观念根深蒂固由于许多老年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大,思想比较保守,特别是失伴的老年女性,思想上更是顾虑重重,从一而终的思想根深蒂固,而且认为年纪大了如果再婚,似乎就是对前老伴感情的背叛,不仅自己难以接受,而且怕别人笑话,对子女也不好交代,况且在有限的生命里再背5负这样的沉重负担,压力太大,倒不如继续独自生活下去[2]。(二)再婚动机不纯有一些老年人,非常自私地认为,再婚就是找个保姆,而不以感情为基础。这样的老人,婚姻缺乏感情基础,没有充分的沟通和共同语言,没有相互尊重的态度,也不想逐渐适应新的生活。这就使得有这样想法的老年人很难找到合适的伴侣,因为没有人愿意去一个家庭充当不领薪水的保姆。还有一些老年人出于功利的目的,为了给自己的孩子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或为了获取一些经济利益和社会需求而再婚,使老年人再婚进入一个误区。(三)婚后财产纠纷频繁多数老年人在过去的生活中积累了一定的财产,再婚前财产是分属于双方各自家庭的,而再婚以后财产的归属问题就容易发生纠纷。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和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夫妻一方先于对方死亡,那么,其子女及再婚配偶对其遗产就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老年再婚前双方进行财产公证就可以解除后顾之忧,但难以克服的矛盾是,再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不符合我国的婚姻习俗,人们从情感上很难接受这种不尽人情的做法,这里的制约因素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矛盾。(四)子女干涉十分普遍老年人再婚也往往受到子女干涉。有的子女认为,老年人再婚,不仅是对自己已逝父亲(或母亲)感情的背叛,也会遭人耻笑,让子女觉得脸上无光,因而对父亲(或母亲)再婚以后重新组建的新的家庭关系感到很难接受;还有的子女担心,如果再婚以后自己父亲(或母亲)比对方先过世,继父或继母会因此而占有家庭财产,这样自然会影响到自己以及兄弟姐妹对财产的继承[3]。6(五)再婚成功率不高再婚成功率不高也是阻碍老年人再婚的一个因素。老年人再婚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