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沈海玲一.一般管理制度1.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损等管理工作。建立账目,定人,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目相符。2.各类物品指定专人管理。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清点,如有不符合应查明原因。3.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4.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注意保养,提高使用率。5.借出的物品必须办理手续,由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二.器材的管理制度1.医疗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保持性能良好。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遵守操作流程,用毕妥善消毒、保管。3.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毕由保管者检查后签字。三.药品保管制度1.各护理单元根据需要保持一定数量。2.应根据与性质分类定位放置,标志明显,每日检查。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及时清理,不得使用。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3.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床号、加强保管。4.麻醉药品应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每班应清点签名,用后经两人核对并保留空安培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后凭空安培药房领回,并作登记。麻醉药品注射后之残余量,必须监督销毁,并有记录四.被服管理制度1.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定期清点。2.病人出入院时,护工负责交、收被服,当面点清。3.脏被服放于指定地点,送洗衣房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