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在各类艺术及生活中的应用08文二李树丽摘要:形式美是人类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所积累的美感经验与艺术表现形式。它一直是西方美学与艺术哲学中极其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充满纷争的话题。在艺术领域中,形式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无论是在艺术创作,还是在艺术鉴赏与审美活动中,形式美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既是一种审美体验与审美思维,也是指导人们创造美感的式规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是有规律的。美是一种事物,美是一种现象,美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关键词:形式美艺术生活美一、合院居民的形式美(一)合院居民的缘起中华大地的远古先民,从野居的自然界中,逐渐开辟出一个适宜自己居住的生存环境。考古证实,我国在人类进化的各个阶段都没有缺失,可以建立较为完整的进化序列。合院民居在传统文化中,具有自发生成和延续性发展的特点。合院民居以“间”为基础构成单位,由“间”组成单体建筑,由单体建筑组成庭院,再由每组庭院为单元,组成各种形式的建筑组群。合院向心方正、中轴对称的形式,前后、左右延展的平面性,小至间,大至城镇,数以千计的建筑群落,不是注重单体建筑的高大,而是注重建筑整体的恢弘气势。中国建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木结构的可能和特点,一开始就不是以单一的独立个别建筑物为目标,而是以空间规模的巨大、平面铺开、相互连接和配合的群体建筑为特征。(二)合院民居的形式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宇宙观和宗法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成就了合院建筑的独特形式。形式受制于内容,靠表现内容而存在;内容依存于形式,靠形式来展现。一定的内容总是要求与它相适应的形式来表现。“形式是内在含义的外现。形式的和谐,必须完全依赖于人类心灵有目的反响。”中国以汉文化为中心的社会基础,使合院成为百姓的主要住屋形态。在幅员辽阔的中华大地上,百姓依据各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情况的不同,以创造性的自由,呈现着合院更多的形象或形式,使院落文化丰富多彩,其中以北京四合院和客家围屋,为合院民居形式面貌的典型代表。二、形式美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众所周知,居室室内设计首先是一种空间造型艺术活动,这就要求室内设计师具有较高的艺术思维能力和造型设计能力,要能够通过居室室内设计工作为业主的居家生活带来美的享受。也就是说,在室内计过程中,室内设计师应该是美的创造者。那么,到底什么是美?什么是形式美的原则?当我们从理性上认识且掌握了这些美学规律与法则之后,我们就能驾驭它们,从被动的美的欣赏者、接受者,一跃而成为美的创造者。室内设计是研究室内环境并创造室内环境的学科。其目的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的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形式美法则是从人类社会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适合并存在且贯穿于室内设计的全过程。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一个优秀的室内设计师,必定对形式美法则有着他独特的理解,并与自己综合技术知识水平的结合,创造出更加人性化、个性化以及满足业主审美要求的室内环境空间。三、形式美在艺术设计中的应用形式美学规律是人类在长期创造美的生活实践中,积累的美感经验与艺术表现形式。它既是一种审美体验与审美思维,也是指导人们创造美感的形式规律。材料与技术在不断换代更新的同时,形式美学规律的丰富与拓展己成为设计艺术学的一个研究课题,同时也有利于该学科理论内容的创新与发展。研究形式美学规律,有利于丰富、归纳、提炼与总结设计理论,同时也有利于探索合理、直接有效的设计表达。设计形式美体现的内容是间接的、梦幻的,是在事物美感形式的总结基础上得到的,并且不断完善、提高和升华。设计形式美是人类造物、审美与赏评的标准与尺度。因此对设计与审美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但设计形式美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没有程度之差,差别仅在于相同事物的对比之中。人们研究设计形式美是为了推动美的创造,培养对形式变化的敏感,善于探索美的形式,选择适当的形式加强美和艺术的表现力,达到美与形式美的内容高度的统一。这类应用比如说有海报招贴设计中形式美法则的应用、标志设计中的形式美规律、产品设计中的形式美等等。总之,形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是随着美的事物而发展的,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断发展,并且根据人们价值观和审美的不同,对形式美的侧重点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我们总是在力求达到最美的结合,从而满足我们对美的需求。参考文献:[1]艺术·中国,《中国建筑起源》,[EB/OL].中国国学网,2006年12月26日.[2]李泽厚:《美的历程》,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3]郑曙旸.室内设计·思维与方法.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4]付黎明.设计美学规律研究[M].北京:中国美术出版社,2006.[5]徐恒醇.设计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